《牛津立法研究手册》是一本关于立法机构和立法研究的手册。手册概述了立法研究的理论方法,包括形式建模法,特别是博弈论方法。手册考察了议会内部的社会关系(内部关系)和议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内部-外部关系),以及立法类型方法和分类方法的历史演变,快速发展的立法研究方法和技术,政治行为和立法记名投票,在立法机构内辩论和审议的作用,以及立法研究的调查和访谈方法。手册还讨论了候选人选举及其对立法政治的影响、选举制度与立法行为的关系、选举制度的心理效应、立法职业对立法能力的影响、立法组织的内部结构和规则、两院制与立法委员会的意义、政党团结与纪律的联系、利益集团与议员的关系。此外,手册还探讨了欧洲议会的演变、拉丁美洲的立法政治,以及中欧和东欧新兴民主国家立法机构的力量等问题。
本手册聚焦人工智能与法律之间的诸多议题。从场景上看,涵盖司法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汽车、生成式人工智能、医疗机器人、人脸识别、个性化推荐等应用形式;从主题上看,涉及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侵权责任、数据保护,合同履行、公司决策、算法共谋、知识产权保护、算法歧视、技术性失业、立法与伦理监管等热点问题;从视野上看,比较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应对之策;从学科上看,横跨法学、政治、经济、社会、科技、伦理等多个学科。手册视野辽阔、观点新颖、素材丰富、法理深刻、语言质朴,很好地展示了全球人工智能法治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
全书共分为十一章,分别论述了国家监察权的内涵、国家监察权的构成、国家监察权的运行原则、国家监察权配置、国家监察法律关系、国家监察正当程序、国家监察程序衔接、国家监察权力监督、国家监察权力运行配套机制与监察行为司法审查等多项内容。 从内容来看,作者的理论视野较为宽泛,研究内容的范围涵盖了监察权运行的各个方面。 从问题意识来看,作者准确抓住了 三驾马车 模式 三者各自为政,边界不清,职能重合且没有统一标准,缺乏统一指挥;存在着同体监督、党纪断层、资源分散等问题,涵盖对象不周延,难以做到监察的全覆盖 的理论问题,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对策研究。 从逻辑层次来看,作者以 权力运行 的问题为核心,从里到外,层层展开论证,较为具体地阐释了关涉监察权力运行的一系列带有基础性、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学术理论。
本套丛书共 10卷,384万字,是 十二五 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2013年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 这套丛书在当代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倡导并主持下,经过十多年时间,组织国内法史学、民族学等相关专业数十名专家学者进行大量的田野调查,获得丰富的一手资料,并形成一定规模,*终得以顺利出版并与读者见面。 本丛书卷帙浩繁,每一卷自成体系。十卷本分别是:*卷(蒙古族);第二卷(藏族);第三卷(回族、维吾尔族);第四卷(满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第五卷(壮族);第六卷(傣族、佤族、德昂族、布朗族、景颇族、阿昌族、拉祜族、基诺族、哈尼族);第七卷(白族、纳西族、独龙族、傈僳族、怒族、普米族);第八卷(苗族、瑶族);第九卷(仫佬族、毛南族、彝族、羌族等);第十卷(
在当代律师制度下,青年律师作为律师行业的新秀,决定着律师行业未来的走向以及律师行业未来的社会影响力。由于律师职业的特点及社会对律师行业认识上的误区,导致青年律师在成长的过程中,倍感痛苦与艰难。让青年律师正确认识行业特点,理解成长规律,掌握执业技巧,不失为青年律师的一条成长之路。律师是一个专业很强的职业,具有与其他职业不一样的专有特征,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有强大的法律知识体系与社会交往能力,需要通过具体的执业行为对社会行为的规范与未来发展的导向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律师行业对执业能力、执业技巧、职业素养有很高的要求。
本书以习近平同志提出的 21世纪马克思主义 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实际,充分注意到国内外法学理论研究的历史性成果。 本书分法意识、法制度、法关系三大部分。法不可分割的这三大部分是马克思提出的,已为西方学界所接受。 本书是作者几十年来通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列宁全集》的读书笔记。由于*和中央领导人的法学论述未及全部问世,故待后补充出版。 本书的重要特点,一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100多万字直接论述,体系化的面世,这是国内外没有过的;二是实现了作者关于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体系化。 通过本书人们可以看到,经典作家是伟大的革命家和伟大的法学家集于一身,革命灵魂和学术精神高度契合。经典作家创立了科学的法学理论体系,其理论环节和理论细节致密精深,无与伦比。本书在客观上将对 马克思
美国通过判决与立法两种不同的途径来组织法律创制,本书对这一社会实践的政治效果提出一套理论。这是一部一般社会理论的著作,写作采用了左派/后现代主义者的视角。该书把判决与立法看作政治与文化生活的组成部分,书中所讨论的主要问题是政治意识形态,简单地说比如“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或“州的权利”与“废奴主义”等,在部分司法活动中(描述为造法)所起的作用。司法造法已然成为这样那样的意识形态方案的载体,通过对这些不同点的揭示来讨论一个重大问题,即判决在社会中的意义与影响。
本书就是这种时代遗忘症的一个见证,尽管它在自觉不自觉中与这种遗忘做斗争。当人们已经习惯于不假思索地使用“社会转型”这相概念时,作者在本书中一直坚持使用“国家转型”这个概念,因为没有国家转型实际上就不可能出现社会转型,或者说社会转型没有特别的意义。不过,无论是使用“国家转型”还是“社会转型”,都是放在“国家与社会”这个理论框架下来讨论的。在今天,“国家转型”与“社会转型”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之所以显得如此重要和迫切,就在于我们如何在理论上看待“国家与社会”。 在本书中,“公共领域”被理解为一个相互妥协、相互交涉的领域,由此成为一个没有公共性的技术领域,一个纯粹的程序性领域。国家转型由此被理解为各种社会力量在这个程序性领域中相互妥协和交涉的过程,其中所涉及的“革命”也同样被理解为
《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是一部从法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的角度、探讨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著作。在西方的法学传统中,法律常常被理解为反映社会中的习俗和道德的一丽镜子,它的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以这种获得了广泛接受的理解为主线,塔玛纳喻教授在《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对西方传统理论中关予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论述傲了回顾,并从理论和经验的层面对这些传统的理解提出了批判。以此为基础,他试图在《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中构建一种用于研究法律一社会关系的新的、一般性的理论框架。同时,塔玛纳哈教授也阐述了如何利用这个框架对当今世界上各种情境中的法律一社会关系加以研究、理解和批判。
★ 特色一:本汇编 按照用工过程中存在的每个热点问题进行编排(如: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工伤认定等),将该热点问题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条例、会议纪要等法律性条文进行整理汇总,方便读者快速查询并掌握该劳动热点问题,有效解决了一个劳动热点问题零散分布在不同法律条文的困境,本汇编共收录了 70 个常用的劳动热点问题。 ★ 特色二:本汇编除收录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外,还特别收录了地方性法律文件,包括地方政府及部门颁布的各种用工规定,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会议纪要(主要以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为主),确保内容具备全面性与实用性。 ★ 特色三:本汇编制作了多个目录及表格,方便读者快速查询并了解本汇编架构。 笔者按照用工流程,将本汇编分为 9 个章节
本书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主要由研究论域与主题、研究价值与目标、研究逻辑与路径、司法评价的一般原理、司法评价的法哲学基础、司法改革评价的宪法基础、司法改革目标与方向之证立、司法改革的目标结果与评价指标、司法改革的方向过程与评价指标体系、公正效率权威与评价指标体系、司法评价各要素之解析、司法评价要素体系及其内在逻辑、司法评价要素与评价指标、司法评价的专业基础、司法评价的指标测度、司法评价的测评方案设计、司法评价的基本方法、构建司法体制改革评价指标的应用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的运行、司法体制改革评价指标的资料获取、司法公正的评价指标、司法效率的评价指标、司法权威的评价指标、司法政策影响的评价指标、司法生态的评价指标、司法文化的评价指标、司法职权配置的评价指标、司法资
《戴雪莫里斯和柯林斯论冲突法(第14版下英文版)》详细解释了决定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律与其他法律体系在法律选择上的规则、原则和惯例,为所有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南,例如在其他行政区域或者与外国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海外资产纠纷、涉及域外侵权行为的纠纷、倒闭破产等企业案件,涉及婚姻、子女、继承人和收养问题的案件,以及不动产、信托、继承权管理和婚姻财产效力等。该书还研究了在国际私法领域中民事诉讼规则的影响,分析了普通法系的司法裁决。此外,基于已全面修订和更新的国际公约以及欧盟相关资料,该书还涵盖了所有的关键立法和案例,关注立法与判例的*发展。
《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与实践》是“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工程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分为七章。第一章为中外合作办学概念的法律要素。第二章为中外合作办学适用的法律渊源。第三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形式。第四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主要法律文件(一):合作协议。第五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主要法律文件(二):机构章程。第六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监控法律问题。第七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责任。
本书立足于民法基本原理,结合我国《民法典》法律行为规则与司法判例,借鉴比较法上的规范与学说,对法律行为的基本问题进行深入考察与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行为的价值基础、私法自治的内涵及其限制、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原则的关系;法律行为在法律事实体系中的地位、法律行为与其他行为的辨析、法律行为的分类、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主观要件、意思表示的客观要件、意思表示的发出与到达以及意思表示解释的概念、功能、原则与方法;意思表示瑕疵的概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无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不自由(欺诈、胁迫);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法律行为的形式约束力、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与特别成立要件、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与特别生效要件;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法
媒体法律工作者,诽谤罪相关实践从业者和研究者的一本一站式论著。该书对诽谤法进行了权威详尽的论述指导。包括了专家评论和一个卓越的编辑团队的分析。给实践从业者提供了诽谤法*的发展,包括实体和程序两方面。 对诽谤法领域的有关程序实践原则给出了详尽的论述。 讨论了欧洲人权法院的司法程序,1998年人权法的对诽谤法和隐私法的后续影响。包括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案例,以及这些案例对英语国家立法和程序方面的关联性,尤其是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案例。解释了因为发表言论或者图像而引发的案由,例如不正当使用私人信息,骚扰,抗辩以及这些问题的*案例。 观察了1996年诽谤法中程序和抗辩的修改意见;包括日常使用的表格和程序文件。重新探讨了关键法律,还有诽谤法的摘要。
本书是关于刑法学基本理论 犯罪构成理论的学术专著。图书具体内容如下:*章 犯罪构成法源论,包括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源流;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源流;社会主义法系的犯罪构成源流。第二章 犯罪构成本体论,包括中西文化本体论与犯罪构成本体论;主客观一元化的犯罪构成本体论;主客观二元化的犯罪构成本体论;第三章 犯罪构成方法论,包括中西文化方法论与犯罪构成方法论;意合的犯罪构成;形合的犯罪构成。第四章 犯罪构成认识论,包括中西文化认识论与犯罪构成认识论;平面的犯罪构成;立体的犯罪构成。第五章 犯罪构成模式论,包括中西文化模式论与犯罪构成模式论;机体的犯罪构成;机器的犯罪构成。第六章 犯罪构成逻辑论,包括行为理论及其逻辑构造;犯罪构成要件的判断次序与体系性逻辑;犯罪构成论体系的逻辑推演模式;不
这部关于法社会学的演讲及论文集,凝聚了作者整个学术生涯就这一学科的研究成果,全书涉及诸多主题:如正义观与法律认同、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权力关系乃至法社会学的立法与司法的实用性等,既不局限于生效法律的解释、适用和学说,又不困于社会学的冥想,就其表达本身而言,极具个人风格,形象生动,是一部理论及经验法社会学的佳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