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竞争法(原书第9版)》为理查德 威尔士(Richard Whish)和大卫 贝利(David Bailey)在欧盟竞争法领域的代表作,也是欧洲竞争法领域的经典著作,在欧洲乃至世界都具有广泛的影响力,被诸多竞争法学者推崇。 书中解释了竞争政策的目的,介绍了竞争法中的关键概念和术语,并对分析市场行为时出现的众多问题给出了作者的见解。本书以经济和市场为背景描述法律,特别考虑了商业现象(分销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卡特尔、合营企业和合并等)对竞争法的影响,并吸收了诸多资源(包括判决、决定、指南和期刊文献),可作为高校师生、律师、法官、竞争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了解欧盟竞争法的参考工具书。
本书引用了近200个合同法案例,*早的来自17世纪,距今已经300多年,很多合同法历史上的经典案例都收录其中,*近的案例则发生在21世纪。本书共分15章,从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对价等基本概念,到合同的解释、履行、条件、无效、救济、解除以及非法合同的处理,覆盖了合同法理论的方方面面。本书的案例既涵盖买卖、租赁、雇佣等传统合同,也涉及资产收购、电子商务、互联网交易等新类型合同。
本书既是有关德国监事会制度的权威论著之一,也是德国法学院的经典教材,深受法学学生、法律工作者和公司法相关从业人员的欢迎。本书根据2014年德文修订的第6版译成,详细论述了德国监事会制度的产生、发展、现状以及特点和具体运行方式,涵盖了德国监事会制度的各个方面,具体来说它分别对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社、股份两合公司、所在地位于德国的欧洲公司以及公共企业中监事会及其成员(监事)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极其详尽的论述。本书对于我国公司治理,尤其是监事会制度的完善有参考价值。
本书探讨了1660~1800年英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及其与技术变革的关系,特别是分析了司法机关对专利权的授权、执法,分析了专利制度之外的发明,同时结合英国资本主义经济介绍了发明人的崛起。笔者首次尝试以专利统计数据的可靠性来衡量工业革命初期的发明活动和技术变化,指出工业革命初期的专利分配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资本经济,而非致力于促进发明,同时质疑了发明人的主要目标是节省劳动力的普遍假设。同时还梳理了当时学者对发明概念的认识过程,可为当代专利制度的研究提供启示。
本书将进入21世纪后中国民法界对物权法领域的整体研究分为三个阶段 《物权法》立法之前、之后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之后 展开的综述性研究。该项综述性研究依《物权法》中各项制度排列,进而在各项具体制度内容中分为立法论和解释论 予以归纳,并以 简要总结 陈述笔者观点。本书主要采用历史归纳法和文献比较法,全面回顾进入21世纪后(2000-2019年)我国在物权法方面可谓 汗牛充栋 的研究成果,以作为对民法特定领域研究的历史阶段总结,以此勾勒这一阶段中国物权法学研究的历程和现状。在我国《民法典》已经成立并实施的今天,本书作为对我国学者在《民法典》立法中于物权法领域研究所作贡献的总结,有其重要的学术价值。
本套丛书共 10卷,384万字,是 十二五 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2013年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 这套丛书在当代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倡导并主持下,经过十多年时间,组织国内法史学、民族学等相关专业数十名专家学者进行大量的田野调查,获得丰富的一手资料,并形成一定规模,*终得以顺利出版并与读者见面。 本丛书卷帙浩繁,每一卷自成体系。十卷本分别是:*卷(蒙古族);第二卷(藏族);第三卷(回族、维吾尔族);第四卷(满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第五卷(壮族);第六卷(傣族、佤族、德昂族、布朗族、景颇族、阿昌族、拉祜族、基诺族、哈尼族);第七卷(白族、纳西族、独龙族、傈僳族、怒族、普米族);第八卷(苗族、瑶族);第九卷(仫佬族、毛南族、彝族、羌族等);第十卷(
本书由三位具有职务犯罪案件实务经验和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基础的作者共同编著。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实体认定篇,从【刑法条文及释义】【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五个部分结合实务对101个罪名进行精准阐释,每个部分又包括:相关规定、要点解读和典型案例。下篇为程序篇,从六个篇章对职务犯罪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详解。本书全面收录101种职务犯罪办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涵盖职务犯罪相关法律规定、详解职务犯罪办案程序,是办理职务犯罪案件 参考用书。
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以纪传文体记述中国20世纪在各学术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数千位海内外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学者,展示他们的求学经历、学术成就、治学方略和价值观念,彰显他们为促进中国和世界科技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所做出的贡献。 《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法学卷》按传主生年先后结集卷册,卷首简要回顾20世纪中国法学的发展概况,卷尾附20世纪中国法学大事记。这与传文两相映照,力图反映出中国法学的百年发展脉络。
本书是《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之一的《法学方法论》分册,书中具体包括了:法的概念和功能、作为“lawinaclion”的法、作为规整之客观化的法律、法律规范的结构和关联、类型化的案例比较等内容。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鉴定意见是证据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鉴定人出庭关系到鉴定意见的公正性、鉴定意见能否被采信为证据,关系到鉴定事业的前景,出庭技巧对鉴定人非常重要。胡祖平编写的《出庭质证方法与技巧》收集了全国知名司法鉴定人、公、检、法、司系统专家、学者写作的关于出庭方面的文章,他们以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实务案例展现,可作为鉴定人出庭的重要参考资料。
本书是对边沁和经典普通法理论间的历史论争的哲学解读。该论争对法学思想是极其重要的,它塑造了关于法和裁判的性质、任务和限制的当代观念。该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Clarendon Law Series”之一,是法哲学和边沁学领域的经典著作。
法学,归根结底是一门科学制定法律并准确适用法律的学科。法学是一门科学,需要构建其自身的理论体系,但法学不是象牙之塔,不能仅仅满足于概念、体系的自我周延,更应当以解决实践中具体的法律问题为目标。法学方法论作为直接服务于法律适用的一门科学,集中地体现了法学学科的价值和真谛。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学方法论的意义和作用也将不断突显。
《法律的空间意象性》对法律中的空间现象进行了系统梳理,并依内外视角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了场所空间和领域空间。分析了场所空间和领域空间与法存在的内在关联,分别从内外视角阐释了"法律是什么?",即尝试从空间的角度探讨"法律是什么?"。将地理学的空间分析方法进入法学研究,并进一步提出了法学空间思维和研究方法。
本书旨在通过全面回顾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商事法律的制度变迁,系统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程中的变迁逻辑、生成规律和实现路径,以唱响我国法学界献礼改革开放40周年主旋律和强音,为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在新时代更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完善贡献力量。
在风险社会背景下,社会风险的预防与规制已成为现代侵权法应对的重要任务。本书围绕“现代侵权法在风险社会的危机和挑战下不断提升和扩张危险责任的地位与范围,危险责任如何从制度层面有效应对和规制现代社会风险”这一核心议题,重点证成了危险责任的生成与扩张是侵权法应对风险社会的必然结果,从多学科视角论述了危险责任的正当性基础,重点分析了危险责任构成的新变化与责任承担的新发展,在域外危险责任立法模式比较考察和我国现行危险责任立法现状评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应从内部立法完善与外部多部门法协调并进的发展进路。
目前我国社会利益逐渐分化,迫切需要更加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与平衡机制。法律应当明确各种利益的界限,控制利益冲突。本书对界定公共利益的方法、利益平衡的标准、我国利益集团的立法影响、拓宽法规起草渠道、立法公开透明化、扩大立法提案权主体的范围、完善立法商谈机制以及促进和谐立法等进行了理论探讨,同时对太湖流域管理、收容制度、《监督法》、养犬立法、行政程序法典等立法个案提出创造性设想和实证性评析。
当下在法律理论中的辩论被一种徒劳无益的分裂所支配。一方面,分析理论关注法律的实在性,却又冒着失去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的风险;另一方面,社会学方法分析了各种法律的社会互动,却没有发展出公平处理法律自治的概念工具。自创生理论给法律提供了一种避免那虚假提出的在一种自治的规则系统或一种受社会制约的决策过程之间进行选择的机会。这种法律理论在一种沟通网络的自我再生产中看待法律的自治,并且把它与社会的关系看成是与其他自治的沟通网络的干涉。 在胡姆贝托·马图拉纳、海因茨·冯·佛斯特以及尼克拉斯·卢曼的思想基础上,贡塔·托依布纳的运用自组织和自创生的概念发展出一种将法律看作是一个超循环闭合的社会系统的概念。 本书将作为法律理论的里程碑并将成为法律社会学中起步的出发点。
本书旨在通过全面回顾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商事法律的制度变迁,系统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程中的变迁逻辑、生成规律和实现路径,以唱响我国法学界献礼改革开放40周年主旋律和强音,为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在新时代更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完善贡献力量。
清末民初,西学东渐,医学、工程学与法学相继发轫,起点相若。顾七十余年来,医学、工程学早自“医生”、“工匠”阶段起飞,进步一日千里;独法学犹邯郸学步,笼罩在概念阴影之下,良堪浩叹。 本书首尾贯连,民刑兼顾,理论实务并重,内容新颖。因之,望读者披阅时,由首至尾,循序渐进,较能心领神会。 《法学方法论》一书。作者仔细地拜读该书后,发现该书不仅已初步构建了一门实用而又新型的学科即法学方法论的体系和框架,而且在中国大陆法学者有关法律解释学的论述的基础上多有创新和开拓。本书逻辑严密,见解深邃,立意深远,实为一部精品佳作。
本书就是这种时代遗忘症的一个见证,尽管它在自觉不自觉中与这种遗忘做斗争。当人们已经习惯于不假思索地使用“社会转型”这相概念时,作者在本书中一直坚持使用“国家转型”这个概念,因为没有国家转型实际上就不可能出现社会转型,或者说社会转型没有特别的意义。不过,无论是使用“国家转型”还是“社会转型”,都是放在“国家与社会”这个理论框架下来讨论的。在今天,“国家转型”与“社会转型”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之所以显得如此重要和迫切,就在于我们如何在理论上看待“国家与社会”。 在本书中,“公共领域”被理解为一个相互妥协、相互交涉的领域,由此成为一个没有公共性的技术领域,一个纯粹的程序性领域。国家转型由此被理解为各种社会力量在这个程序性领域中相互妥协和交涉的过程,其中所涉及的“革命”也同样被理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