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结合我国宪法的修订,以宪法学的重要原理为架构,对支撑宪法规范的宪法基本知识和原理进行了深入讲解和分析,使读者可以系统、全面地把握宪法学重要的知识和理论,深刻地领会宪法典和其他宪法规范。 同时,本书抓住宪法学研究中的核心和热点,重点分析论述了对政府权力的规范、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以及宪法的实施等问题,引证了外该领域最为流行的学说,并紧密地联系我国宪政建设的实践,对于我国宪法学理论的发展和宪政建设的完善,均有可资参考的价值。对读者把握宪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大有裨益。
尽管本书对不同主题的阐述有简有繁,但内容堪称丰富翔实。作者采用通常法律和宗教案例书的篇幅的一半,来讨论法律和宗教这一话题:这是简。而对于国际和比较视角中的研究,则使用了本书大部分的篇幅再三说明:这是繁。另外,还有一个容量非常大的网络增刊,增刊里有大量的美国的、国际的和比较性的法律案例、评论还有分析。通过做出这种编排上的改变,作者将尝试为大家提供一个研究法律和宗教的新范式。这将会吸引美国国内和世界各国的法律专业的学生。本书资料丰富,内容翔实,语言亲和是一本合适读者全面了解法律与宗教关系与发展史的教材,也是研究法律与宗教主题的学者和相关研究人员的必要参考书。
本书共8章,分别为:绪论,中国近代改良主义的宪政运动,清末政府的立宪骗局和颁布的“宪法”,南京临时政府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北洋军阀的“制宪”,国民党反动派的“制宪”,新民主主义宪政运动和宪法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者以历史顺序为线索,系统地评述剖析了中国宪法的发展演变历程和中国历史上的宪法。 作者认为,中国宪法的历史是在1840年鸦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人民反对外国帝国主义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和反对清朝专制制度、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揭开序幕的,是特定时代的产物。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资本主义有了一定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为宪政运动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但是,由于中国当时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民主政治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具有自己的特点。中国人民
被认为是自足的法律体系,但是随着一般国际法的发展,国际法最古老的内容也不断现代化,领事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同时也迎来新的发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的规定被重新解读就是新发展的表现。本书采用案例研究、比较研究、历史研究等方法,围绕着领事的保护职能的实现,通过分析《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的文本,研究国家的相关实践,尤其是国际法院的裁判实践,指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作为个人 赋 权的条款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围绕着个人领事通知权的实现,从国家进行领事保护的要求出发,接受国的通知义务被进一步强化,领事保护的内容和范围被进一步丰富,领事保护的权利主体被进一步廓清。同时,围绕着领事通知义务的履行,缔约国无论是作为接受国,还是作为派遣国,都面临着保障国内立法、执法程
本书是讨论依宪治国、依宪行政及宪法实施的论文集,收录了韩大元等宪法学专家及学者的22篇文章。每篇都在法学期刊上公开发表过,篇篇见解独到,具有极高的理论水平。本书将22篇文章分为三个板块,分别为“依宪治国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依宪治国与宪法实施”,层层递进,全面阐述依宪治国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
《英宪精义》译者为民国翻译家、教育家雷沛鸿(字宾南)。雷沛鸿曾先后入欧柏林大学、哈佛大学研习政治学、教育学,是难得的兼具深厚专业及语言功底的翻译大家。《英宪精义》更是倾尽雷沛鸿先生两年半心血精心翻译而成,译者不仅对于书中词旨悉心体会,斟酌再四,更是力求体会著者的思想行动,表现著者的整个人格,为同类汉译著作中的罕见之作。
本书实为宪法学习之良伴 安全崭新而典型 近年发生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的新案例 分析深入而 结合实务操作,阐述理论精华 图表清晰而全面 全匠图解宪法原理与实务
全书通过多层次阐释了宪法与公民教育间的辩证关系,并借鉴了其他国家开展公民教育的情况,提出了应切实将公民教育的理论与中国公民教育的实践结合起来的主张。
《英宪精义》译者为民国翻译家、教育家雷沛鸿(字宾南)。雷沛鸿曾先后入欧柏林大学、哈佛大学研习政治学、教育学,是难得的兼具深厚专业及语言功底的翻译大家。《英宪精义》更是倾尽雷沛鸿先生两年半心血精心翻译而成,译者不仅对于书中词旨悉心体会,斟酌再四,更是力求体会著者的思想行动,表现著者的整个人格,为同类汉译著作中的罕见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