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国家工作人员尤其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群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让宪法走入人民群众心中,我们特出版本书。本书包含2018年3月修正后的宪法文本,并附录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以及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和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本书既可以供广大读者平时阅读,也可以供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时使用。
虽然职业自由是公民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但是。职业自由并非。公民实际享有的职业自由都是法治之下的职业自由。国家可以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职业自由进行限制。公民职业自由的真实存在总是处在保障与限制之间。对职业自由不能片面地强调保障,也不能片面地强调限制,而应用一种均衡的思想对待之。强调职业本质上应是自由的,但并非主张对职业行为不加任何限制,而只是主张限制应尽可能得少。在这本《职业自由论(一个宪法学的视角)》中,高景芳博士选择从宪法的高位来审视职业自由,对此进行体系化的研究,并推导出了若干合理结论,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积极的实质性回应。
入选这本文集的文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历史地位不可动摇的、对美国宪法发展产生持久影响的经典名作,譬如上述两篇以及切菲教授对言论自由的评论;另一类则是活跃在当今舞台的知名学者对美国宪法(学)发展的相当晚近的概括,其中有的虽然可能仅反映了一家之言,但人们仍然能从中了解到美国宪法在某个方面的概况。总的来说,对前者的标准更高一些。时光对人的记忆来说宛如大浪淘沙,不断销蚀着思想的影响。对于一般的论文,年代越久远,影响力越微弱;只有真正的经典才能像陈年老酒一样,借助时间发挥出来越来越浓郁的醇香。更晚近的作品究竟属一哪一类,要看我们的眼力和造化了。在我们现在看来,它们代表了这个阶段宪法学的里程碑,尽管以后也许会被更高的丰碑所遮盖。
若泽 若阿金 高美士 卡诺迪略(Jos Joaquim Gomes Canotilho)教授是葡萄牙宪法及宪法学领域之执牛耳者,在各葡语国家及地区的法律界均享有盛誉。教授著作等身,其中《宪法与宪法理论》(葡文版)一书被不断重版并多次印刷,广受推崇。该书既详尽介绍了立宪主义及实定宪法,又深入阐述了用以提供解释和适用法律的宪法方法论;既有对葡萄牙宪法相关议题由表及里的梳理与思考,又从比较法角度兼顾讨论了欧美宪法及其影响。本书为法学院学生及各类法律工作者提供了系统化学习宪法与宪法理论的工具。
中国宪法可否为司法所适用,是一个至今没有解决好的基础性宪法学论题。弥散在这一论题上的种种认知误区,越发加剧了研究中的理论迷局与困顿。本书反思现状、挑战成说,澄清成文宪法之司法适用的内在机理,为中国宪法的司法适用正名。本书运用规范研究方法,从“宪法是法律”这个成文宪法的基本命题出发,围绕中国宪法文本中的关键问题展开探讨,通过阐释现行宪法的成文宪法性质,深入论证了宪法司法适用的理论基础与文本根据。全书逻辑严密、文字洗练、内容充实,特别是在充分说理的基础上,有力回应了现有研究中的偏执之见与差谬之论,系统性地重构了中国宪法司法适用的宪法原理,使这一领域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极富理论创新价值。本书直面中国法治进程中的实际问题,为宪法的司法适用化解学术迷思,消解文本障碍,有助于推进司
启动反分裂国家法机制,推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法律进程,体现了现有政体的政治智慧和法律能量。《反分裂国家法运行机制研究》作为部研究反分裂国家法基础理论的学术专著,解决了学界长期存在的将台湾问题和法学理论无法有机结合进行系统研究的难题,建立了反分裂国家法的基础理论,属于重大创新课题,填补了的一项空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前景。
宪法生长于历史之中,不同文化与传统孕育着不同模式的宪法形态。宪法的历史浓缩着一个民族追求正义与自由的精神,记载着民众的欢喜、痛苦与艰辛。作为国家独立与尊严的象征,拥有一部令人自豪的宪法乃是现代国家理性的标志。一部宪法的诞生伴随着文化、政治与社会的相互博弈,讲述着制宪者们的智慧与民众的生活。对待制宪史,我们需要以理性与客观的立场探求制宪背后的价值与事实,以宽容的哲学评价历史上的宪法和制宪者们付出的努力。
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释义》一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原主任吴高盛、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李伯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副巡视员陈荧组织专家学者和立法实务工作者编写,对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进行逐条说明,详尽地阐释其立法宗旨、条文含义以及实施中应当注意的细节问题。本书是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与人大工作者的一本工具用书。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三部法律的修改决定。为便于正确理解、学习与贯彻执行*新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特意组织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