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gao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本书收录2018年3月新修正公布后的宪法文本,并在附录收入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国旗与国徽图样四色印刷,附正红色设计版宪法宣
《法与宪法》是要阐释构成现代英国宪法基础的根本理念。作者认为宪法乃是人们的一种结合体,它的特性取决于处于统治和被统治地位的人们的特性。在此方面,宪法是一种转变中的事物,像万花筒的色彩一样变幻不定;对宪法运作的研究包括对各种社会和政治力量的考察,正是这些力量造成了民众及其社会各阶层的观念、愿望和习惯的变化。他还断言:法律家只有了解法律产生的社会条件以及法律施加于受治者的后果,才可能理解法律。 《法与宪法》几乎是一出版便在研究英宪的不可或缺的著作中赢得了一席之地,时间的流逝只是增加了它的声誉。这部著作尽管篇幅不大却非常成功地分析了今天的英国宪法,即如戴雪(Dicey,他是将司法方法应用于英国公法研究的人)在1885年所做的那样,它对英宪的基本原则作出阵很有价值的阐释和详述。无疑,它含有较
在这本精炼透彻的书中,一位的美国法学家对现有言论自由理论的不足提出了一种新颖的解读。通行的修正案理解强调“思想市场”,坚信“人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但罗伯特·波斯特指出,要创造和保存对现代民主的繁荣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上述理解是远远不够的。在现代民主社会中,要回答像尼古丁是否会致癌这样的问题,科学胜任的标准和严格且壁垒森严的实践是能够自由和公开交换意见的基础。 波斯特发展出一套关于修正案权利的理论,这一理论试图解释如下两种需求:一种是对公共意见的自由形成和传播的需求,另一种则是创造专业知识的需求。他由此对宪法上的学术自由原则提出了一种全新且实用的解读。这种原则既仰仗表达自由,又依赖大学在审核终身教职申请和专业期刊在决定是否采纳稿件时所行使的那种专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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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久愚主编的《微观内蒙古(汉英版)》通过500余条短小却富含内容、充满情致的“微博”以及数百张精彩的图片,讲述历史与风物、见闻与故事,记录与发掘当代蒙古人的内心世界。特色:小细节,微故事,真实、独特、细腻;言之有物,言之有情,呈现一个有温度的鲜活的内蒙古。图文并茂,设计还原微博的视觉体验,新颖别致;“阅图”加“悦读”的阅读新体验,轻松直观。多元化的主创团队,广角度、多维度、多层面,既有个人体验的融入,亦有客观真实的呈现。
本书着生探讨了宪法和社会现实的不同特性及相关关系,并分析了宪法和社会现实协调的各种条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宪法规范和社会现实的价值衡量,宪法变迁的各种原因以及宪法变迁应遵循的形式和方法等等;最后再进一步以上述结论为指导,具体探讨了中国宪法修改和吕国加入WTO后宪政体制的整合等关联问题。全书逻辑清晰,论证充分,内容和谐,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尤其是作者在本书中明确提出:改革开放的事业实际是变宪、变法的事业,中国目前不宜全面修宪,中国宪法演进应注重传统的积累,宪法变迁要实现非理性变迁向理性变迁的转化,中国要重视运用宪法解释、宪法惯例等变迁机制,这些观点从别外一个层面为“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作了强有力的证明。
《英宪精义》译者为民国翻译家、教育家雷沛鸿(字宾南)。雷沛鸿曾先后入欧柏林大学、哈佛大学研习政治学、教育学,是难得的兼具深厚专业及语言功底的翻译大家。《英宪精义》更是倾尽雷沛鸿先生两年半心血精心翻译而成,译者不仅对于书中词旨悉心体会,斟酌再四,更是力求体会著者的思想行动,表现著者的整个人格,为同类汉译著作中的罕见之作。
本书以一种宏观视角对行政许可的一般原理与实践、历史发展与现状、立法设定与实施、法律责任与监督等问题作了全面的论述。全书共分两部分:理论与探索、规则与应用。第一部分主要探讨了行政许可的利弊权衡与正当控制、国外参照与历史溯源、现状评价与立法选择、概念认识与性质分析、种类与原则、条件与标准以及行政许可法在整体上的进步与局限等问题;第二部分主要阐释了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行政许可实施的一般程序与特别规定、对行政许可的监督与被许可活动的监管以及行政许可中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最后还以行政许可法为蓝本全方位地分析了与行政许可相关的各类案件。本书是一部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学术著作,内容上兼收并蓄,难度上深浅相宜,表达上雅俗共赏,适于从事行政许可研究与应用的人士参考。
中国现行宪法与政治制度的发生及其发展,都以的理论原则作为指导,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适合中国的具体情况的。了解和研究中国的宪法与政治制度,也必须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入手。本书的特点是,把知识、规则与运行过程有机地统一起来,强调了宪法学本身的社会实践功能。宪法学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关注现实,解决现实问题是宪法这的历史使命。本书作者在阐明理论命题时,关注了中国宪法的时代性与实践性功能,以宪法学知识具体分析宪法制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从程度的视角揭示了中国宪法运行的过程。这种研究思想,有助于读者在动态和立体的知识背景下,掌握宪法知识,接近宪法制度,了解宪法精神,提高维护宪法的自觉性。本书的作者熟悉内地与香港的法律制度,了解不同宪法文化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与融合,力求以专业化的、通俗易懂的语
前言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1954年制定的新部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是一部名副其实的人民宪法。对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部宪法在1957年以后并没有得到认真的贯彻实施。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刚结束的特殊政治背景下制定的,在指导思想和具体内容上都存在着严重缺陷。这是我国制宪史上的沉痛教训。1982年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现行宪法,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实践经验,特别是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经过全民讨论制定的。实践证明,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1988年、1993年、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