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治理(检察)论坛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联手推出,自2020年8月18日至今,已连续举办二十多场。论坛焦点从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的法学前沿问题,延伸至新型电子证据与新型数据犯罪的交叉研究领域。论坛邀请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领域具有跨界理论背景、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就推进网络犯罪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国网络犯罪治理能力开展对话,就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健全对应体制机制建言献策,展现法律人面临网络关、时代关的现实担当。
我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目前尚无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专门立法,司法实践中不乏很多围绕虚拟财产而产生的法律纠纷,行业界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态度各异。在此背景下,本书围绕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问题展开分析,全书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范围、保护、管理与继承。 br 第一章阐述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界定、内涵与外延、基本类型、法律属性及现有争议、认定标准,指出了用户账号与用户账户内的虚拟财产之间的关系。在第一章的基础上,第二章、第三章与第四章则分别搭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场景、互联网平台管理场景和数字遗产继承场景。 br 第二章介绍了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与司法保护、行业现状、域内外网络虚拟财产规制状况等,并就我国应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问题
电子数据作为网络信息时代的 证据之王 ,已经成为诉讼程序中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种类之一。本书详细考察了电子数据的内涵与外延;探讨了电子数据的主要类型和未来发展;分析了电子数据所承载的基本权利及其保护途径;介绍了我国司法实务中常见电子数据取证行为及其程序控制;分析了我国电子数据审查认定规则及相关理论和实务问题。
本书是关于数据安全法治的专题研究。具体内容包括:第一章 个人数据权利配置,主要论述了个人数据权利的基本范畴与理论基础,个人数据权利的科学配置,个人数据权利保障的立法实践与困境,个人数据权利的法治规范进路。第二章 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主要论述了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平衡的实现路径:比例原则;第三章 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法治化,主要论述了数据的基本概念界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的法治化原理;第四章 政务数据开放与安全,主要论述了政务数据的法律属性与权属界定,数据生存周期视角下的政务数据安全保障机制构建。第五章 企业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主要论述了数据跨境流动与数据跨境治理关系辨析,企业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模式考察,我国企业数据跨境流动监管的制度省察,我国企业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机制的法治
随着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社会时代的到来,逐渐呈现出人们生活与交往的场景化、思维方式与逻辑的颠覆化、社会连接与运行的去中心化等颠覆性变革。现代法治语境和智慧社会变革背景下的民事司法也转向数字化,突出表现为传统法院加速数字化,互联网法院全面数字化,并促使民事司法从传统时代的 场域正义 走向智慧时代的 数字正义 ,具体包括数字化的接近正义、数字化的实体正义和数字化的可视正义。在民事司法数字化转向过程中,同时面临着网络虚拟空间对司法场域的三重改变、场域工具改变对司法原则的冲突背反、数字方式诉讼对司法规则的全面挑战、智能技术运用对司法审判的多维冲击、多型ODR兴起对司法中心的分解弱化等方面的变革与挑战。因此在需要考察、提炼、借鉴域外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民事司法数字化具体发展式样
互联网平台正经历着迅速崛起与超速发展,以席卷之势侵入每个个体的日常生活场景。这些平台企业兼具企业与市场的双重属性,具有用网络效应吸引交易量、以高效的搜索匹配能力降低交易成本等特点。互联网平台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其自我规制机制,平台企业通过结构化的交易撤销机制、信用评价机制以及系统性的算法治理建构了规范闭环,对于进入平台交易的主体均有规制效力。这也与法律多元主义的核心命题相互契合,对平台自我规制的研究有助于解社会自治的结构、机理,实现法律回应性的迭代与升级。 br 平台的自生性治理本是为了降低规制成本、消弭风险带来的偏在性,却催生了新的中心,引发了规制风险与决策风险。通过深入分析平台规制风险的原因,探究平台时代新型 权力--权利 结构的生成,可以实现从制度构建到制度完善层面对平台的有效问责
本书在分析互联网相关技术演进和发展动力的基础上,梳理微博的发展历程,总结微博的发展现状及作为话语空间的特质,以实证方法研究常态下的微博话语权失衡结构及成因,文中对药家鑫案、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等6个热点事件的系统研究,体现了特殊时期随话题流动而产生的话语权力。本书还对网络话语权的社会影响、微博平台及话语表达的规制方式等进行了深入研究。
本书借助社会系统理论对网络平台规则及其治理的运作规律进行法学视角的观察分析。研究认为网络平台规则是一个自创生的系统,其遵循运作封闭和认知开放的系统规律,网络平台治理应在充分尊重平台自治及平台经营者自身主体价值的基础上运用多中心治理模式运行。多中心治理主张平台系统、政治系统、技术系统和经济系统在各自合理运作边界之外的耦合领域实现多元协同共治,发挥多元主体的价值和智慧。通过对平台内部的规则运作方式和外部制度供应的改进,人类应对传统的立法、决策和司法程序进行互联网智能时代的迭代升级,构建更加适应人类需求的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及法治秩序。
当前,网络空间技术与当代社会运行体系深度融合,对国家安全治理运行机制构成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成为国家安全话语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在此背景下,《全球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研究2021-2022》拟由五部分组成,分别是 第一篇 全球网络空间安全发展 第二篇 主要国家和地区网络空间安全治理 第三篇 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领域重要进展 第四篇 2021-2022年网络空间安全大事记 以及 附录 组成。从国别角度,本书重点研究美国、欧盟、俄罗斯、印澳、亚非拉的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问题。从热点议题角度,本书选取元宇宙监管、网络平台监管、数据安全监管、算法安全监管、数字货币监管等问题,分析各类议题的发展态势、监管进展以及监管特征。结合作者团队若干年对于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态势的长期跟踪总结工作,本书力求形成2011 2022年月度的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态势报
伴随人类步入人工智能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当然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作为全球数字规则的引领者,欧盟积极推动个人数据保护制度改革,以适应技术发展带来的地缘政治影响和个人基本权利冲击。2018年5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确立了一套全面系统且独具特色的数据保护体系,成为对个人数据所承载的人格利益、财产利益和社会利益平衡保护的精致范本。其中,欧盟个人数据保护立法中的透明度原则、知情同意规则、可携权、被遗忘权、免予自动化决策权、数据保护影响评估等理论基础和制度内容对美国、日本、巴西等多国个人数据保护制度、数据跨境流通规则等均产生重要影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制度设计也引入GDPR的诸多制度设计。本书首先对GDPR的理论基础、制度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关注欧盟对传统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改革创新
《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题研究丛书:网络管理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系统地介绍了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理论和应用技术。介绍了目前信息安全领域常用的产品与方案,以及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
《网络空间中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互联网的产生为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依托的平台,网络游戏的出现则为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生成契机。关于虚拟财产的定义,有泛义,广义和狭义之说,尽管各种学说包念的内容有多有少,但达成统一的一点为:虚拟财产其实就是存在于网络中一系列的数列号,其具有虚拟性,依附性,现实性,交易性和持续性五大技术特点。虽然仅就目前来说,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属于财产,尚存在争议,但虚拟财产的创造者毕竟对其的产生付出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所以说是具有价值性的。既然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在程度上具有现实财产的性质就要对其予以法律保护,游戏运营商如果侵犯了玩家的利益就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意义上的虚拟财产包括网络中的虚拟财产,电子货币,域名及平常我们聊天用的号,可以说虚拟财
本书通过对媒体规治的一般原理和措施的研究和讨论,以及通过对网络新媒体的特殊性对媒体规治制度的研究和讨论两个维度来研究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网络新媒体法律规治的特殊性。并通过对公权力社会和私权利社会两种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的介绍,来分析两种社会形态下对媒体规治的理念和措施的本质差别,并得到言论自由原则的特殊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对处于两个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如何规治网络新媒体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网络安全法是贯彻实施“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网络空间主权宣言,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法治要求,是实现网络强国战略的法治举措。网络安全法共涵盖了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多方面内容,力度之大、范围之广。 本书对我国网络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作了全面、系统、有序的汇总梳理,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内容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网络著作权保护与管理以及互联网金融、网络游戏等特定领域安全保护等内容,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的适用小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