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于2019年1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2020年3月1日施行。前期,为推动证券法修订工作的顺利落地,证监会组成了证券法修订工作小组,全程参与了本次修法工作。为便于全社会更深入了解修法工作背景、加强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修法小组成员编写了新《证券法》条文释义。本书结合境内外相关制度安排,逐条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运用做了解读,并分析了修法时遇到的问题和修法时对各方意见的考虑,说明本次修法过程中一些制度安排*终未被采纳的原因。同时,为便于阅读,本书还收录了新旧证券法的对比稿,以及证券法四次审议时的有关报告内容。
本书聚焦海上特殊侵权行为的证据采证规则的演进及发展规律,在融入英美法系船舶碰撞法的证据规则的同时,主要跟踪研究海上特殊侵权行为 船舶碰撞法的新发展及其证据规则,梳理船舶碰撞诉讼采证规则的变迁,探究船舶碰撞诉讼证据的独自特征、采证对象、采证标准以及采证的方法等,同时也关注船舶碰撞诉讼规则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发展和适用。为解决国际海运、国内水运的相关现实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推动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并接轨国际法。
国家治理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进行的,而产权则构成了经济基础的核心。作为权利组合形式的产权权利结构,决定了权威结构,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产权根基。本书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以一个长江小农村落为研究对象,深入阐述产权与治理之间的内在关联,探索基于产权关系形成的传统小农村落如何实现自我治理和运转。本书沿着产权分置与权威结构及其治理形态的主线展开,认为在弱国家治理能力之下,产权分置基础上的村落治理,既不是士绅单一权威主导的治理,也不是宗族权威主导的治理,而是多权威的复合治理;复合治理不是悬空存在的,其形成和存续取决于产权和国家两方面因素;复合治理本质上是一种产权治理,是产权分置基础上社会的自我调节。
《天下·博观.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 (靠前卷)》讲述的是下面的历史:曾经有一种称做“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这些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来数个世纪的过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断和改造;在20世纪,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比历目前任何其他时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这种危机实质上已导致了这种传统的终结。
构建 一带一路 争端解决机制,要充分利用现有全球性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平台,结合 一带一路 倡议的建设理念和沿线国家的发展实际,通过双、多边协商,逐步探索特色化的区域争端解决机制。根据争端主体的不同,本书将 一带一路 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从国家间争端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以及商事争端解决三大方面分别进行探讨。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在运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扩充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间的双、多边区域贸易协定与投资协定;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应尊重沿线国家主权采取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相结合的多元解决模式;商事争端解决机制须充分调动商事争端主体的能动性,以调解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方式优先,打造诉调衔接机制。
\"“横看成岭侧生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案例研讨是法学理论学习和部门法实践学习的重要方法。以经典案例导入法理学的重要问题,有助于帮助读者洞悉法理学的争议,以及不同的理论视角对于法律实践的影响。本书精心设计四大法理学主题,萃取法概念论、法学方法论、 理学和部门法理学相关主题中的 经典案例作为法理学研讨课的优质资源。从古希腊的追问,到德意志的反思;从神秘缥缈的洞穴之辩,到现代司法场域的 理争锋;每一个案例都试图给法学讨论的参与者提出智识的挑战。 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教师团队倾力打造,通过 阅读文献,与大师对话,同智者交谈。以讨论的形式对法理学之重要问题在博采众长的基础上予以批判性反思和推进。建议读者在使用本书时对照《法理学研讨课(文献卷)》进行阅读,明了同一主题之问题在理论文献中的
《法条竞合视野下的单位犯罪研究》从行为刑法的角度,分析指出刑法追究单位刑事责任是因为单位行为。单位必须通过自然人行为来实现其意志和目的,单位犯罪的事实基础是作为单位成员的自然人行为。自然人的单位成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