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普作协优秀科普作品奖得主 法医秦明权威著作《逝者之书》 了解硬核的科普,温暖的法医学 他应酬太多,在寒冬夜里喝完酒独自回家; 她忍受着丈夫的暴力,因为他还算没 下重手 ; 他吃了野味,开始咳嗽、发烧,以为只是感冒; 在死亡降临之前,他们都没想到生命会在这里终结。 这是一堂只有法医才敢告诉你的死亡教育课。 28种死法,3000具尸体,这些千奇百怪的死亡事件,看上去非常猎奇,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们身边。作为法医,秦明以*直观的方式,提醒我们如何规避不必要的死亡,不因为自己的盲目和大意,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毕竟,不留心死亡,便看不见生活。
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媒体不断曝光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护问题引起了国家、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书主要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现状、犯罪特点、犯罪原因等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区别于侵犯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特点、犯罪和被害原因,决定了对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同等重要。从立法、司法和社会综合措施多维角度建构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防治网络,*化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
本书以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为线索,展开对刑法基本立场的探讨。本书认为,刑法中所有基本问题如刑事法治模式、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犯罪概念、犯罪论、解释论等都可以还原为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对峙和统一。在刑法理性的构建中,不能抛弃形式的一面一味追求实质的一面或者反之;在刑法的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之间,应该坚守以形式理性的侧面和内容为前提,建构以追求处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之实质要求为内容的实质理性。因此,本书主张树立实质的刑法观,亦即建立以形式的、定型的犯罪论体系为前提,以实质的可罚性为内容的实质的犯罪论体系;相应地,对刑法规范应该从是否达到了值得处罚的程度进行实质的解释;同时,这种实质解释的意义与功能在于:形式入罪实质出罪、入罪合法出罪合理。
本书出版于1935年11月。当时,欧洲各国社会矛盾突出,犯罪问题严重。国家需要通过各种手段加强社会控制,因此,保安处分由行政措施上升为刑事制裁措施,并被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刑法所规定。1935年,《*新刑法》中也专章规定了保安处分。翁腾环先生在此背景下,广泛收集材料,将世界各国保安处分的学说与立法以及中国历代与保安处分有关的法制与诸家学说详加比较,汇聚成此书。 本书虽说距今已经70余年,但其内容之全面,资料之翔实,令人叹为观止。更难能可贵的是,本书并非简单地罗列各种资料,而是以当时世界上*的教育刑理论和保安处分一元论为立场,对国外的各种保安处分与制度详加比较,条分缕析,以此评述民国的保安处分立法与实践之得失,对我们今天非常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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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侦查指引》从职务犯罪侦查的特点和基本对策入手,全面讲解了职务犯罪侦查策略的特征、侦查策略的设计、实施程序及常用的调查访问、搜查等具体取证措施。详细分析了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拒供的心理特征和反讯问的常见手法,总结归纳了侦查讯问的组织实施方法和程序,并结合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实务,详细讲解了4种讯问方法和8种讯问策略。基于证据和取证技术手段的重要性,作者对职务犯罪侦查证据的特点、证据的收集规则及审查、判断方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重点讲解了文书检验和司法会计技术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为突出职务犯罪侦查实务性的特点,作者用大量篇幅,全面深入地研究了职务犯罪侦查中常见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等案件的立案条件、侦查程序和侦查方法,探讨了在线索的发现与获取
本书系统辑录了新中国刑法学泰斗高铭暄教授不同时期重要的刑法学论文。全书共分板块:其为刑法学学科建设及刑法学教育,主要收录了高铭喧教授有关刑法学学科建设、法学人才培养方面的论著其二为刑事立法问题研究,集中收录了高铭暄教授发表的关于1 979年刑法制定、补充,1997年刑法修订、完善的一些论文;其三为刑法总则问题研究,涵括了高铭暄教授有关中国刑法基本理论问题研究方面的作品;其四为刑法分则问题研究,收录了高铭暄教授有关刑法分则问题探讨的一些重要文章。全书生动地再现了高铭暄教授刑法学研究历程,全面地凸显出高铭 暄教授对中国法制建设、法学人才培养、刑法理论研究的贡献。
刑事司法鉴定是运用科技手段、专门知识和特别经验为刑事诉讼活动提供技术保障和专业服务的司法证明活动,是法律与科学技术的有机统一。在近50年的司法实践中,我国逐步形成了以部门分设体制为特点的侦鉴一体化制度。随着诉讼民主化和科学化不断推进,我国当前侦鉴一体化制度的弊端和不足日益显现,构建侦鉴分离制度势在必行。本书从刑事司法鉴定基础理论出发,考察了我国刑事司法鉴定体制,重点探讨了侦鉴一体化和侦鉴分离两种制度,并介绍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这两种制度的不同观点,z后在侦鉴分离制度的域外考察基础上,提出了分两步走的战略来构建我国侦鉴分离制度。
《走私罪研究(第2版)》是笔者张大春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完成的。 《走私罪研究(第2版)》立足于法定犯的视野,从刑事实体法的层面对走私罪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同时兼顾社会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意义上的走私犯罪。通过对走私罪基本问题的研究,构建了走私罪的基础理论框架。在走私犯罪构成上对客体、走私行为、因果关系、单位主体等诸多争论问题进行了剖析,在走私犯罪形态中对停止形态、共犯形态、罪数形态等大量疑难问题展开探讨,在走私罪的刑罚适用中对刑罚根据、配刑原则、量刑标准等无人涉猎领域作了详细论证,结合《刑法》修订和*司法解释,在吸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走私个罪进行了界定,后针对现行立法的缺陷,对走私罪的立法完善阐明自己独到的见解。首次提出了走私罪中的片面共犯、承继共犯、准承继共犯、徐行犯、
本著作采用了中国现行刑法贪污贿赂罪的概念框架,在中国现行刑法没有相应规定时,借鉴当代外国刑法与中国古代法有关官吏贪污贿赂犯罪邻近概念。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的规定,贪污贿赂罪主要包括贪污与贿赂两大类犯罪,其中贪污类犯罪主要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贿赂类犯罪主要包括受贿罪、行贿罪。在坚持此分类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古代贪污贿赂罪立法的特点及当代外国刑法贪污贿赂犯罪的概念框架,将贪污类犯罪分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公务侵占罪、公务使用侵占罪四个小类进行研究。 本著作尝试运用历史学考证方法、比较方法和刑法学方法对中国古代惩治官吏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则进行全面的梳理,考察其演变的过程、特点、路径与机理,重点考察清代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规则的发展过程,并就清代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则与当代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