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借鉴德国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为我国刑法案例教学提供新范式的新型教学用书。 作者自2013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设“刑法案例分析”课程,在保留传统案例教学方法的优长的同时,努力吸收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精髓,经过九年的积累和完善,逐步将其打造成法学院的一门精品特色课程,广受学生好评。本书即是在该课程授课内容基础上充实、增补而成的。 为满足刑法案例分析关于考察的全面性和思维的经济性的要求,本书设计了“五步骤分析模式”,分析每个案例均按照“事实单元的划分”“参与人员的列出”“涉嫌犯罪的检验”“犯罪竞合的处理”以及“全案分析的结论”五个步骤展开。 全书共分就九章。第一章概述了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此后的八章以八个案例为素材,每章均设置“案情叙述”“思路提要”“具体
立足于刑事法律效应,讨论行政法律机能内容、构成因素及其内在互动关系,显然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刑事法律机制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它的有效运作取决于诸多因素的合理互动。诸如刑事法规范体系的构建、具体制度运行方式的设计、刑事司法权的配置与调整等等,并且刑事法技术与各种预防犯罪的手段还须配套应用,时有更新。至于行刑法的发展走向,与其所置身的文化历史背景和现实发展环境,更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此等等,注定了行刑法制发展的艰难进程,也使人们对其进行的理论探讨活动,永远不会划上句号。 本书共分九章,其内容包括导论、行刑法律机制运作的理论依据、确立行刑法目标效益的现实环境、以恶制恶:行刑法律机能之一等等,就行刑法律的机能作了全面系统地研究。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
“占有”是刑法中财产犯罪的核心概念,它决定了财产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本书以刑法上的财物概念为切入点,借助民法关于财产和物的概念界定,结合虚拟财产保护的时代需求,精准定义刑法上的财物概念,并对其进行类型化的梳理与分析,以此作为占有概念讨论的理论前提与基础。 在对占有概念的讨论中,首先对国内外相关学说进行细致梳理,并对民法中的占有和刑法中的占有进行区分。在澄清相关认识的基础上,重新定义“占有”概念,将占有的本质定义为“排他性支配”,并对支配的类型做了细致论述。在论证占有的成立要素时,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展开论述,批判了那种过分强调客观要素,忽视主观要素的倾向,认为主观要素在判断占有的成立时发挥着重要作用。明确了占有的概念和成立要素,本书围绕占有的归属、死者的占有以及存
本书作者基于“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解释理念,就刑法分则解释中的若干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得出了富有新意的结论;这些问题是: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方法、分则与总则、“……的,”与“处……”、避免不应有的漏洞与减少不必要的重叠、法益与要件、主观要素与客观要素、主观的超过要素与客观的超过要素、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与作为升格条件的“精节严重”、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普通法条与特别法条、并列与包容、用语的统一与用语的相对性、普通用语的规范化与规范用语的普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