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为线索,展开对刑法基本立场的探讨。本书认为,刑法中所有基本问题如刑事法治模式、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犯罪概念、犯罪论、解释论等都可以还原为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对峙和统一。在刑法理性的构建中,不能抛弃形式的一面一味追求实质的一面或者反之;在刑法的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之间,应该坚守以形式理性的侧面和内容为前提,建构以追求处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之实质要求为内容的实质理性。因此,本书主张树立实质的刑法观,亦即建立以形式的、定型的犯罪论体系为前提,以实质的可罚性为内容的实质的犯罪论体系;相应地,对刑法规范应该从是否达到了值得处罚的程度进行实质的解释;同时,这种实质解释的意义与功能在于:形式入罪实质出罪、入罪合法出罪合理。
本书系统辑录了新中国刑法学泰斗高铭暄教授不同时期重要的刑法学论文。全书共分板块:其为刑法学学科建设及刑法学教育,主要收录了高铭喧教授有关刑法学学科建设、法学人才培养方面的论著其二为刑事立法问题研究,集中收录了高铭暄教授发表的关于1 979年刑法制定、补充,1997年刑法修订、完善的一些论文;其三为刑法总则问题研究,涵括了高铭暄教授有关中国刑法基本理论问题研究方面的作品;其四为刑法分则问题研究,收录了高铭暄教授有关刑法分则问题探讨的一些重要文章。全书生动地再现了高铭暄教授刑法学研究历程,全面地凸显出高铭 暄教授对中国法制建设、法学人才培养、刑法理论研究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