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它轻则剥夺人之财产、自由,重则危及生命,是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最严厉的惩罚措施。这种可怕的惩罚措施缘何而生?为何存于人类社会?它经历了怎样三种发展阶段?带着这些疑问,本书试图向大家展现刑罚的历史……
社会是由人们有秩序的交往构成的规范性世界,只有当规范支配着人们的交往时,也就是说,只有当规范成为人们行动的标准性解释模式时,社会才是真实的,社会这一形态就意味着规范联系,正是规范使人和社会变得可以把握,可以理解。犯罪的本质不是法益侵害,而是规范否认。刑法的机能不是保障法益,而是保障规范的有效性。刑罚的机能不是保障犯罪人在将来不再犯罪,而是证实人们对规范有效性的依赖是正确的,错误的是犯罪人。刑法用刑罚否定犯罪,促成人们对规范的承认和忠诚。
《法治的细节》: 该书是 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罗翔全新的法学随笔,面向大众读者,从热点案件解读、法学理念科普、 名著讲解等内容,普及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多维度培育法律思维,助力法治社会的构建,点亮每个人 中的法治之光。此外,该书还收录了罗翔在 红后的 路历程,分享其求学成长经历,袒露其 境的变化与成熟,与读者 起通过阅读与思辨,走出生活中的迷茫时刻,在现实同完善法治的细节。 《刑法中的同意制度 从性侵犯罪谈起》: 该书是 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剖析性侵犯罪中的核 问题 同意制度,以及围绕性侵犯罪的权力、道德、文化的 法律文化图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社会话题。在刑法中,同意是规范概念,而非 理概念和事实概念。同意的反面 不同意,是性侵犯罪的本质 征,是行为过度性的内在尺度。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