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弥补私有制缺陷的国家所有权面临着“政府失灵”的困惑,由此决定了国有财产合理市场定位乃是国有财产法治化前提。李昌庚所著的《国有财产法原理研究——迈向法治的公共财产》结合古今中外立法经验,我国不仅面临着国有财产立法自身缺陷,还面临着国有财产市场定位以及公权力制度安排等问题。国有财产的公权力性质决定了国有财产治理关键取决于国有财产的合理市场定位以及公权力制度安排,国有财产立法仅具有相对意义。因此,我国必需加快国有财产市场转型改革,构建国有财产分别所有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在此基础上,《国有财产法原理研究——迈向法治的公共财产》分析了国有财产立法原则;并对宪法、民商法等相关部门法涉及国有财产的规定提出了立法建议;进而提出了国有财产立法思路,以此构建中国国有财产法律体系。进而实现
该书围绕诈骗犯罪主观目的的司法认定、诈骗犯罪的犯罪形态等诈骗犯罪的共性问题以及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适用、金融诈骗犯罪与合同诈骗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等进行研究,进一步加强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的结合互动,完善刑事法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由刑法学专家赵秉志院长担任主编,全书已基本完稿,30万字左右,统稿后即可交稿。
本书上篇为研究述评,包括诈骗罪研究概况、诈骗罪主要问题介绍、诈骗罪研究状况整体评论;下篇为代表性论文精选,包括了“对诈骗罪盗窃兼施的案件应如何认定”、“试谈诈骗罪”等内容。 本书分为上编研究述评和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上编分为诈骗罪研究概况,诈骗罪主要问题介绍,诈骗罪研究状况整体评论。
本书从信用博弈的角度,以全球视角审视永恒的庞氏骗局在个人、银行社保等机构、国债、国家货币、国际货币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层面的体现,揭示各种过度信用安排的骗局本质,包括目前尚在演化之中的金融危机的骗局性;同时揭示金融中介看门人往往是庞氏骗局的帮凶。 本书的核心是研究应对个人和私营机构型庞氏骗局,也就是中国语境中非法集资的法律措施,透过麦道夫案,为我国金融法治建设,包括投资基金法律规制提供全新的借鉴视角。
该书围绕诈骗犯罪主观目的的司法认定、诈骗犯罪的犯罪形态等诈骗犯罪的共性问题以及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适用、金融诈骗犯罪与合同诈骗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等进行研究,进一步加强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的结合互动,完善刑事法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由刑法学专家赵秉志院长担任主编,全书已基本完稿,30万字左右,统稿后即可交稿。
本书是美国哈佛、耶鲁等大学法学院欢迎的财产法课程教学用书,作者为美国著名的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授。 本书详细论述了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地产制度、有限期租用、土地转让、土地使用管理等内容: ·案例摘录和作者评注精彩生动 ·饶有趣味的史实、大量照片和插图引人入胜 ·经济学观点渗透全书 ·配套的教师手册解答所有疑难问题,使用方便 第五版章增加了有关知识产权和域名抢注的资料、第四章增加了有典型意义的新案例和禁止不得转让所有权的原则的新发展。 另有配套的教师手册归纳教学重点,解答疑难问题。
《商事法专题研究文库:金融商品交易反欺诈制度研究》以金融商品交易商(经纪商)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为逻辑起点,分析了金融商品交易过程中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商品交易业者与投资者的欺诈与反欺诈问题。《商事法专题研究文库:金融商品交易反欺诈制度研究》阐述了金融商品交易的基本原理,从金融商品交易欺诈的危害性导入反欺诈的必要性,介绍了美国、欧盟、英国以及日本和韩国等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的反欺诈立法,系统分析了反欺诈的制度体系,包括行为规则制度、监管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商事法专题研究文库:金融商品交易反欺诈制度研究》最后分析了我国目前关于金融商品交易反欺诈的立法现状,并对我国立法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主要包括逐步统一金融商品立法、制定系统化的行为规则、重视金融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完善民
该书围绕诈骗犯罪主观目的的司法认定、诈骗犯罪的犯罪形态等诈骗犯罪的共性问题以及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适用、金融诈骗犯罪与合同诈骗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等进行研究,进一步加强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的结合互动,完善刑事法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由刑法学专家赵秉志院长担任主编,全书已基本完稿,30万字左右,统稿后即可交稿。
本书上篇为研究述评,包括诈骗罪研究概况、诈骗罪主要问题介绍、诈骗罪研究状况整体评论;下篇为代表性论文精选,包括了“对诈骗罪盗窃兼施的案件应如何认定”、“试谈诈骗罪”等内容。 本书分为上编研究述评和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上编分为诈骗罪研究概况,诈骗罪主要问题介绍,诈骗罪研究状况整体评论。
《中国古代盗罪研究》总体上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为系统了解盗罪发展演变和阅读理解古代盗罪立法所必需的总结说明;二是为全面掌握古代包括“准盗论”、“以盗论”和“同强盗法”等在内的广义盗罪之分析阐释;三是作为《中国古代盗罪研究》核心的为深化研究古代狭义盗罪即“强盗”和“窃盗”以及具有交叉转化关系的“共盗”制度等犯罪构成的法理论证。《中国古代盗罪研究》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美国和欧洲的检察官:瑞士、法国和德国的比较分析》勾勒了美国、瑞士、德国等西方国家检察制度的整体面貌,介绍了不同国家检察机构的设置、检察官的选任、检察官的权限、检察官问责制等,同时兼容了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的检察元素,既有起诉法定原则、酌定主义、纠问式审判模式这些我们熟悉的元素,也有刑事处罚令这些西方检察独有的制度设计。
该书围绕诈骗犯罪主观目的的司法认定、诈骗犯罪的犯罪形态等诈骗犯罪的共性问题以及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适用、金融诈骗犯罪与合同诈骗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等进行研究,进一步加强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的结合互动,完善刑事法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由刑法学专家赵秉志院长担任主编,全书已基本完稿,30万字左右,统稿后即可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