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针对人类进入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后出现的算法侵权问题进行研究。整体采取总分结构:先以理论基础为起点,提出既有侵权法律在人工智能算法侵权规制中出现的问题,再从责任主体、构成要件、责任承担和配套制度四个方面对这些问题予以分析和解答。本书着力于探讨人工智能算法侵权与传统侵权的区别,创新性提出系列观点,亦注重现有侵权理论在新问题中的可适用性;本书致力于人工智能时代下人类合法利益的维护,对于算法侵害人类权益的多种形式本书均有回应;本书亦注重保障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健康发展。
价格上涨或者下跌的表面现象不应当作为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认定的主要依据,而应当将证券虚假陈述的信息欺诈作为因果关系认定的基础。本书基于证券虚假陈述的实质是信息欺诈来修正从美国司法实践中引入的欺诈市场理论,完善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的认定规则和抗辩事由,结合类型化分析研究,以期推动我国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的完善。
梁慧星教授作为中国法制建设的亲历者和见证者,多年来致力于中国民法学研究和民法建设实践,为《民法典》的出台作出了独有的贡献。本书作为《民法总则讲义》《民法物权讲义》的续篇,是梁慧星教授对侵权责任规则制定、修改及理解与适用的深入阐释和经验总结,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 本书涵括侵权责任编的全部条文,通过条文拆分、法条串联、新旧对比、以案释法等方式进行规范解读,意在帮助广大读者短时间内掌握以法律条文为对象的学习方法。 本书的特色在于:首先,以侵权责任规定内容为主,辅以总则编、合同编条文,总体阐述侵权责任编的定位和功能,缕清其法律适用关系,彰显体系性;其次,结合原民法立法草案、《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立法资料,梳理现行侵权责任规定的立法演进及规范意旨,论证规范的深层立法
本书主要讨论追究参与刑讯人员的民事责任。不过,作为自然人、私主体的被刑讯人员要与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的侦查人员对簿公堂,势必遭受如下质疑:不平等主体间关系如何能由民法调整?其次,就当前制度实践而言,是否有必要在现有制度外进行如此创新?现行制度具备何种缺陷,及其是否能为参与刑讯人员民事侵权责任制度所弥补?最后,创设一项新制度几乎都不可避开这一关键问题:新制度与已有制度之间是否存有冲突?其间张力如何协调?回应以上诸问,正是本书研究目的所在。
本丛书旨在介绍一种分析及解决法律问题的系统性方法,即归入法和关系分析法,这些方法是德国法律职业者在法律学习初始阶段所要学习的内容,是一种可完全独立于法律条文之外的分析框架和思路。书中采用中国法律和中国案例,以法官亲历式的教学方式,将法律适用方法融入个案裁判过程中,希望能帮助中国的法律适用者建立起一套高效、准确的解决法律案件的思路。
《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系列教程:专利侵权与诉讼》由资深专利代理人、审查员以及法官组成团队共同创作完成,并经专家审定,内容以专利民事诉讼为主、专利行政诉讼为辅、专利刑事诉讼为补充,重点突出从功能或效果表述的权利要求法律规定及实务、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认定、专利侵权抗辩及其法律责任承担等实体问题到侵犯专利民事诉讼司法审判、执行程序和其他纠纷解决途径等程序问题的解析,并且特别介绍了涉外专利诉讼司法实践。
本书剃头,对于侵权法学这个头上长的不规范的肉瘤,喜欢较真的雪梅毫不客气剃将下来,正常的肌肤毫发无伤,而那些理论病句自然被剃得鲜血淋漓。本书是揭密者,对那些利用同胞难以直接接触外文资料的情境而曲解或误解这些资料的学者做了毫不留情的揭发,雪梅利用自己的西行取经经历还原了这些资料的直意,行假作伪的人最怕的就是雪梅这样的揭密呢;本书是推土机,对侵权法领域泛滥多年的缺乏逻辑的陈词滥调做了摧枯拉朽式的清理。
《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系列教程:专利侵权与诉讼》由资深专利代理人、审查员以及法官组成团队共同创作完成,并经专家审定,内容以专利民事诉讼为主、专利行政诉讼为辅、专利刑事诉讼为补充,重点突出从功能或效果表述的权利要求法律规定及实务、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认定、专利侵权抗辩及其法律责任承担等实体问题到侵犯专利民事诉讼司法审判、执行程序和其他纠纷解决途径等程序问题的解析,并且特别介绍了涉外专利诉讼司法实践。
本书包括了18篇比较侵权法的论文,即包括英美法的内容,也包括大陆法的内容。本书的特色之处在于,文章都是利用外文手资料撰写的,因而,其在程度上对我国的读者来说是新的,甚至是全新的。其中的成分,将在我国研习侵权法学者的信息库中注入新的借以推理的思维元素。这些元素可能是挑战性的,因为它们可能会把那些在经历了长期的辛劳之后才构建起来的框架完全打乱,迫使我们重新构思一个更为完善的体系。
全书的主体部分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对校同侵权的法律原理做了剖析;下篇对校园侵权的经典案例进行了点评。同时,基于对实务的重视,本书附上了有关校园侵权的核心法律法规。在本书的作者看来,所谓校园侵权,就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由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而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形态。在界定校园侵权的基础之上,作者分别对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校园侵权的构成要件、校园侵权的免责事由及校园侵权如何赔偿等问题作了深入、详细的分析,既有对侵权法有关原理的入微释义,又有作者的一些独到的见解。
本丛书旨在介绍一种分析及解决法律问题的系统性方法,即归入法和关系分析法,这些方法是德国法律职业者在法律学习初始阶段所要学习的内容,是一种可完全独立于法律条文之外的分析框架和思路。书中采用中国法律和中国案例,以法官亲历式的教学方式,将法律适用方法融入个案裁判过程中,希望能帮助中国的法律适用者建立起一套高效、准确的解决法律案件的思路。
本书的立足点与一系列《侵权责任法》释义有所不同,撰写并不是严格按照《侵权责任法》的92个法条进行逐一注解,而是站在实务操作的角度,将《侵权责任法》作了横向划分,分为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人身财产混合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四个部分。上述每一部分都包含若干具体问题。我们对这些具体问题的剖析都是通过某一典型的案例开启。这些案例,有的很通俗,可能就发生在您身边;有的很有热度,曾被诸多媒体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编者希望此种撰写形式能增加各位读者的认同感和通读欲,避免纯粹理论论述给非法律专业读者带来的枯燥感。
侵权法同人类的生活和活动息息相关。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积极从事各种活动,这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亦是文明发展的源泉。离开人类的积极有效的活动,人们的生活不能日益美好,社会的进步不可能逐渐取得,社会文明的发展亦不可能逐渐向前。因此,人类的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代过错侵权理论认为,并非行为人在积极行为过程中所实施的一切不仔细的和不谨慎的行为都要使该行为人在法律上对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即便该种不仔细和不谨慎的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了人身的、财产的或经济上的损害或损失。 本书虽名为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但本书并没有对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的各个方面作出研究,尤其是,本书欠缺对有形财产和无形人格方面的具体研究,因此,本书不是一部完整的、具有百科全书性质的专著。
侵权法的变迁历程表明,通过过失责任的客观化、无过错责任的多元化扩展,加害人承受着越来越多的损害风险,因救济损害而生发、从侵权法外部导入的私人责任保险和公共赔偿制度实现着损害的社会化分散,亦产生了现代侵权法没落乃至消亡的危机景象。在工伤、交通、医疗等典型事故领域,因历史与现实的机缘发展出各种损害救济制度,通过深入分析其运行原理、相互关系以及制度利弊,本书提出事故损害的分担理念及基本框架。 风险分配已成为现代侵权法的核心思想、安全替代自由成为可分配的利益。在损害分担框架内部,侵权法的作用有所抑制,其中心或基础地位仍在,发挥着将损害切割至加害人或受害人领域的功能,但在责任成立和效果认定方面应采用弹性化机制。以保险原理为中心的制度实现着最为重要的损害分担、风险分配功能,亦使侵权法
侵权法同人类的生活和活动息息相关。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积极从事各种活动,这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亦是文明发展的源泉。离开人类的积极有效的活动,人们的生活不能日益美好,社会的进步不可能逐渐取得,社会文明的发展亦不可能逐渐向前。因此,人类的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代过错侵权理论认为,并非行为人在积极行为过程中所实施的一切不仔细的和不谨慎的行为都要使该行为人在法律上对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即便该种不仔细和不谨慎的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了人身的、财产的或经济上的损害或损失。 本书虽名为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但本书并没有对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的各个方面作出研究,尤其是,本书欠缺对有形财产和无形人格方面的具体研究,因此,本书不是一部完整的、具有百科全书性质的专著。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人们越来越熟悉的法律概念。在每日的媒体上,几乎都可以见到这个熟悉的法律、概念。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不断地使用它,应用它,并且把它当成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对它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寄托了极大的希望。 这是每一个民法学者都高兴的事。但是,精神损害赔偿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概念,它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究竟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它的内容和作用是什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在现实生活中应当怎样运用它来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这些问题,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明白的;就是专门研究法律的人士,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问题也不能完全说清楚。因此,向全社会全面说明和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阐释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基础,说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的具体适用,解说精神损害赔偿在保
张默著的《中国侵权法导论(英文版)》是部详细阐述中国侵权法和制度的英文书。作者向国外人士介绍中国侵权法基本制度,理论和实践,以及面临的问题。既可以作为法律双语教学的教科书,也可用作国外研究中国法基本参考书,还可作为从事涉外法律业务人员的手头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