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 之一。全书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商法模式基础上重新整合,在内容上,重视并反映中国商事立法和司法的现有成果并提炼出商法的一般性规则,总论部分展现商法的全貌,分论部分则详尽阐述商事公司、证券交易、商事信托、商业银行、商业票据、商业保险及商业破产等具体制度;相关内容全面吸收了《公司法》《证券法》的全面修改、《外商投资法》的度旧立新以及《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中国的检察制度,是一种有相当特殊性的检察制度,而其赖以生存的制度基础,更有其特殊的意义。检察官客观义务研究,亦需在中国当今特有的制度框架下展开。因此,作者在深入分析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基本法理,包括基本矛盾的基础上,基于对中国检察的长期研究与实务观察,着重考察分析了中国司法实践中涉及检察官客观义务的主要问题,其中既包括对检察官履行客观取证、中立审查、定罪救济及维护正当程序等客观义务的分析,也包括对检察机关办案方式与机制、职业伦理、绩效考核等制约客观义务的重要问题的探讨。本书不乏针砭弊端之说,如侦查取证中的致罪偏向及不当采用取证方法,大、要案办理中的程序虚置,外部、内部权力要素对客观义务的妨碍,司法伦理的缺失,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扭曲,以及绩效考核制度对客观义务的不良影响等,体现了作
本书阐释了商标不与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理,剖析了典型判断,解读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既具有原理性著作的系统性和基础性,又具有专题性著作的研究深度和实用性,原理与判例相印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律、司法解释与司法政策相交融,是一部具有性和前沿性的力作。
本书首先分析合营组织及其相近模式、各种公司类型的基本特征;接着探讨公司诞生及其存续期间的主要活动,包括:公司的设立程序、组织结构及其法律人格与能力;股东资格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身份的取得方式及其终止事由;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管理机关成员的权力与职责;股东之间、股东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之间、两者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相合,以及如今再起争论、作为公司机关据位人的行为指引的 社会利益 。笔者力图以清晰的表述、批判性思维及体系化方式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析,并常对相同与不同的见解加以论证。
《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防治与实案精解》是马贤兴近年来对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这一违背诚信妨害司法、仲裁秩序的违法犯罪问题的思考成果。《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防治与实案精解》既精选了一些典型案例,又阐述了具体的做法;《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防治与实案精解》是马贤兴长期基层司法实务和理论思考的成果。《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防治与实案精解》对虚假诉讼与虚假仲裁防治进行了理论探讨,剖析了立法漏洞、理念偏差、考核不合理等深层次原因,提出了矫正债权保护理念、破除法人“身份主义”和“公章崇拜论”等对策,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本书通过教授学习者灾难相关的损伤疾患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以及大范围灾难后大规模伤亡的处理及人员护理等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灾难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从基于个体到基于人群的救护转运。 2)在模拟灾难情景时,演练大规模伤亡人员的分诊。 3)在灾难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选择合适的策略,符合组织结构和社区负载能力。 4)模拟训练灾难事件处置中心或者事故指挥中心,在模拟大规模伤亡事件情景中,模拟进行相关角色的划分和训练。 本书通过教授学习者灾难相关的损伤疾患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
个人与组织边界的模糊,很可能导致权利、义务、风险、责任的不对称,比股东过度控制更为危险的是过度的股东有限责任。控股股东凭借有限责任保护获取的杠杆融资高收益的背后,是整个社会在为其高风险买单。有限责任对于公司的合作各方而言是彼此合作的默示条款,真正影响合作各方行动的并不是法律文本和 公司章程 如何规定,而是合作各方如何预期自己的利益。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所面对和要解决的法律与社会现实问题都是大致相同的, 实在论 或 拟制论 的公司法律性质判断,是不同哲学思维、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理论的投影,反映出对公司社会存在的不同判断。
霍姆斯曾说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 在*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广州基地的指导下,本书由广州海事法官协会组织编写,是广州海事法院从近15年司法实践中精选出的代表性案例,集结了不少社会所广泛关注的、疑难新型案件和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书中不仅列出了基本案情、判决要旨(提要及关键词),而且详尽地分析了案件的裁判理由及结论、典型意义等,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章节顺序分十四编。其中上册包括货物运输、船舶、船员、船舶碰撞共四编,下册包括共同海损、海难救助、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油污损害、海上人身损害、海上保险、海事行政、特别程序、执行等编。 本书通过对真实案例的详细剖析,旨在为相关领域学者与从事法律实务的人员以借鉴,使其更好地理解适用法律,达到社会广泛的明法理、断是非,从而更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自2010年受理*件破产案件,2014年年底被*人民法院确认为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从受理*件破产案件至今已有八年。八年来,徐根才作为副院长在一线繁忙的工作中,坚持自己主办、指导审理破产案件,研究理论并总结经验,《破产法实践指南??(第2版)》应当说是江山市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可复制、可推广的一部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及实用指南》系列丛书,是我社秉承宣传民主法制出版宗旨,向广大公民讲解法律内涵而出版的重要系列普法读物.经过多年的努力,这些系列读物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反响,得到了业内和广大读者的认可。2011年3月10日,*委员长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了更好地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将已出版的重要的法律释义及实用指南系列丛书,精心挑选,进行再版,并将其纳入我社申报的国家出版基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纪实”项目。 再版中,我们规范了本套丛书的体例,为方便读者更系统地学习和使用相关法律,还增加了常用的司法解释。本系列丛书的体例为:部分,法律文本及条文释义;第二部分,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司
本丛书是公司法相关实务类书籍,注重操作性和指导性,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设立、上市、并购、产权交易、清算等各项业务,从相关法律风险和防范、典型案例与评析、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文书范本四个方面进行介绍。本分册为公司清算相关法律实务与操作的全程指引。
商业秘密保护是一个既古老又年轻的话题。说它古老,是因为早在奴隶社会就出现了商业秘密保护的萌芽。说它年轻,是因为直到现在,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和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疑难复杂且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问题。
保险法,旨在规范保险关系中彼此双方当事人之权利及义务内容,其立法基础除了传统民法上契约乍 由之原则及兼顾其社会性之精神外,亦须衡量当事人地位之消长及强弱;其解释不仅尽量保护被保者个人之权益,亦不可偏废承保者之危险共同团体性,唯执两而用中,方达真正公平正义及实质契约自由之法谛。 本书是基于1997掂保险法修正后的改版。本书该次最主要之修正,仍以本书原来之基础及架构上做修订之工作。主要有对于新修正通过之“保险法”第33条,第34条、第54条等,新修正通过条文问题作修正或增删。其次,有关人身保险是否有保险利益之适用,为避免读者之误解,特别补充说明之。“保险法”第64条解除权及“民法”第92条之撤销权在适用上之关系,以及“保险法”第64条解释权行使之对象问题,本文亦提出与“法院”民事庭决议,及“法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