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婚姻、传承、税务、债务4个角度,以保险代理人经常遇到的66个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案例描述、专家分析和思维导图,详细介绍了与保险相关的法律、税务、信托等知识。本书中所涉及的法条、法律内涵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了相应修改。
本书主要内容涉及关于商法通则的剖析、关于民法、商法、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理论、关于商法思维的特性。公司法规范的分析、关于法条公司法到实践公司法,重点讨论了公司法的基础理论和公司法适用,并以此为基础,研究了公司法的专题。经济法方面包括法治国家政府对经济适度干预的论文,从经济法的角度讨论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
中国近代商事立法始于清末变法修律。 1904年1月21日清政府颁布《软定商律》,包括《商人通例》九条和《公司律》一百三十一条。这是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法典,”可谓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开篇之作。 本书附录收录的民国二十年出版的《上海商事惯例》是上海总商会和上海商会从光绪末年至该书出版近三十年的时间针对全国各地律和法院有关商事习惯问题咨询答复的辑录。 中国近代商法难称完备,商事活动又极纷繁复杂,因而,商事惯例在解决商事纠纷当中就更加显得格外重要,而商事立法往往要以商事习惯为基础。故本书内容丰富的《上海商事惯例》作为附录收入,与正文《调查案理由书》合称为《中国商事习惯与商事立法理由书》一并刊出。以飨读者。
《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与运作:法律实务与案例》内容为:对于2008年而言,私募股权基金以及围绕在其周遭的包括券商、法律及财务中介机构而言,真正体会了一次什么叫做过山车式的世事难料。当年初筹备这《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与运作:法律实务与案例》的时候,上证指数尚在高位,私募股权基金的如火如荼还在中国的大街小巷蔓延,关于募集和设立私募股权基金的咨询络绎不绝。而当2009年的年初,当我们准备用序言给这《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与运作:法律实务与案例》的写作画一个句号的时候,却发觉有些物是人非的感觉。从美国房地产引发市场的次贷危机已经无法挽回地演变为一场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世界著名五大投行先后落马或转变业务模式,全球股市哀鸿遍野,私募基金经理们尽是谈论如何存活的话题,一股寒冬的气氛在蔓延,令我们无处躲避。
商业营销师系列培训教材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作为系列培训教材配套使用,本套培训系列教材的重要特点:一是具有前瞻性,即在结合上海商留流通业现状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发展的眼光引进外先进的营销与管理理念、管理技术,为商业人才成长提供营养;二是具有可读性,力求使教材结构清晰,文字简明,篇幅紧凑,使之既适合课堂教学,又适合自学。三是具有综合性,既结实合考虑各教材之间相互独立和相互关联的关系,尽可能做到既不相互重复,又能相互呼应和互补,对相同的概念和提法不互相矛盾;四是具有实践性,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每一本教材中都附有大量外企业成功的案。 本书系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专业的学历教育、行业岗位资格培训和地方职业资格考核使用的专用教材,也可作为企业营销、管理人员等相关培训的参考教材。
本书中国方面的作者多为拥有长年留日背景的知日派中青年大学教师和律师,而日本方面的作者均为活跃于各大学线的资深教授。此书可谓是真正意义上中日合作所结出的研究成果。本书涉及了中日商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和消费者保护法以及电子商务法等多个新兴领域,所以,对于读者认识中、日民商法的理论和现实极具借鉴意义。
本教材立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与要求,坚持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教材以我国基本商事法律制度为基础,强调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在把握理论知识的系统性的同
本书分商法导论、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五编,具体包括商法概论、商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公司证券、破产程序总论、汇票、本票与支票、财产保险合同等内容。
本书以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为研究对象,以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中的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为研究重点,对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责任性质、归责原则、责任认定及注册会计师侵权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探讨。主张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成为过失分割第三人民事权利的独立责任主体;提出判断注册会计师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既不能以注册会计师是否严格遵循程序为标准,也不能以财务报告是否虚假为标准,而应将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谨慎”共同作为衡量注册会计师有无过错的标准;在侵权法和证券法领域中,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均采取“推定信赖”的立场,只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应认定与客户构成共同侵权,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