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前沿探索(2017年第4辑 总第6辑)》栏目设置丰富,传承《广西审判》多年的办刊经验,在对刊物定位、栏目设置做一定的调整充实,并结合当前司法热点,设置众多当前法院系统关注度较高问题栏目,集结
企业法律环境是环绕在企业周围的法律法规及其运行机制的总和。其中,静态的法律制度网络是狭义的法律环境概念,动态的运行机制属于广义的法律环境范畴。本书采用狭义的法律环境概念。首先,总体概述企业法律环境的基
“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世界公益与慈善经典译丛”之一。本书深入探讨了社会企业法,涉及公司法、慈善法和社会法等领域。虽然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书籍比较多,但是专门讨论社会企业法的专著,比较少。作
在股东代表诉讼所涉及的各利益主体之间,公司处于一种事实上的核心地位。既是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也是构建股东代表诉讼利益平衡机制的中心环节。公司在诉讼中的角色既复杂又尴尬,它可能是诉讼
本书沿着基点论—角色论—结构论—绩效论—激励论—责任论的逻辑线索逐层展开,以国有公司类型的“纵横立体式”剖析为切入点,探究了国有公司董事会的角色定位,设计了不同类型的国有公司董事会之内部构造,构建了国有公司董事会评估机制,检讨了当前我国国有公司董事激励机制与责任机制之不足,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26nbsp;%26nbsp;%26nbsp;%26nbsp;本著作比较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的创新:%26nbsp;%26nbsp;%26nbsp;%26nbsp;其一,
《公正司法前沿探索(2017年第4辑 总第6辑)》栏目设置丰富,传承《广西审判》多年的办刊经验,在对刊物定位、栏目设置做一定的调整充实,并结合当前司法热点,设置众多当前法院系统关注度较高问题栏目,集结
“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世界公益与慈善经典译丛”之一。本书深入探讨了社会企业法,涉及公司法、慈善法和社会法等领域。虽然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书籍比较多,但是专门讨论社会企业法的专著,比较少。作
企业法律环境是环绕在企业周围的法律法规及其运行机制的总和。其中,静态的法律制度网络是狭义的法律环境概念,动态的运行机制属于广义的法律环境范畴。本书采用狭义的法律环境概念。首先,总体概述企业法律环境的基
“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世界公益与慈善经典译丛”之一。本书深入探讨了社会企业法,涉及公司法、慈善法和社会法等领域。虽然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书籍比较多,但是专门讨论社会企业法的专著,比较少。作
%26nbsp;%26nbsp;%26nbsp;%26nbsp;本著作比较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的创新:%26nbsp;%26nbsp;%26nbsp;%26nbsp;其一,
《公司法》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自由设计预留了很大空间。许多公司对此并未充分利用;一旦公司内部发生争议和纠纷,就会无章可循,陷入僵局。本书对公司章程中议事规则、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继承、董事勤勉义务等重要规则的设计提供了具体实用的方法和指导性意见。
“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历经三版,以其、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规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历经多次修正,现行版本为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本书开篇首先提出所欲研究的对象,即公司高管的概念界定,然后采用比较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论述,并结合当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分八个章节论述。章为概述;第二至四章从犯罪主体、犯罪行为、主观方面等方面来论述构成公司高管职务犯罪的各个要件;第五、六章论述了公司高管职务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及共犯问题;第七章对刑罚裁量进行了阐述;第八章从立法层面构建完善公司高管职务犯罪相关缺陷的完整体系。本书对公司高管职务犯罪中疑难问题的研究顺应了公司法修订的要求,并在某些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以此引起刑法理论界及司法实务学界对公司高管职务犯罪的重视,对于正确认定及处罚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化解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值得学习借鉴。
在股东代表诉讼所涉及的各利益主体之间,公司处于一种事实上的核心地位。既是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也是构建股东代表诉讼利益平衡机制的中心环节。公司在诉讼中的角色既复杂又尴尬,它可能是诉讼
《平凡企业资本运作实务丛书》的出现,是市场对投资银行可操作性运行、流程和具体业务细节的需求的积极回应。而从其创新的体例结构、独到的理论阐释、精彩的实战技法等层面来看,堪称是近些年来中国少有的一套投资银行业务“孙子兵法”。《上市公司并购业务指引》为其中之一,由陈平凡、杨扬所著。本书的主要作者陈平凡先生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事,并担任湘潭大学法学院资本运作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多项职务,有着数年的法律行业的实践经验,在金融实践操作和理论、政策研究方面均颇有所建树,在日常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时,观点独到、敏锐、务实,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声誉。
一般律师不懂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的法律意见常常不适应企业的客观需要,很难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法务人员、顾问律师远离公司的核心决策层,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无法全面识别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更谈不上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缺乏系统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他们更多是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服务方式,这样的顾问形式,自然无法真正地识别企业风险,更无法真正帮助企业化解风险。构建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可以说是为企业搭建了一个严密的法律风险防控平台。从企业设立到,整个过程都对企业进行全程的法律风险防控,构建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统性风险防控机制,并对企业的每一项业务的风险进行识别、
公司重整制度发轫于美国十九世纪末的那场铁路扩张。当时美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推动了对铁路交通运输的强烈需求,精明的投资者纷纷转向铁路投资,船王范德比尔特以六十多岁的高龄转行投资铁路,遂成铁路大王,就是一个经典的案例。修建铁路耗资巨大,非一两个投资人之力所能完成,所以投资又带动了大规模的债券发行。当时美国铁路公司发行的债券不仅覆盖美国本土,更远销欧洲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