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构建反收购条款过度防御的识别方法,实现中国情景化的研究。现有研究主要通过单一反收购条款或构建反收购条款指数对其进行衡量,而忽略了过度防御的中国情景化特征。本书将相关法律规定与中证投服维权案例相结合,构建反收购条款过度防御的识别方法,实现中国情景化的研究。 本书立足于法律与经济双重视角,在对反收购条款法律效力界定的基础上,研究反收购条款过度防御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乃至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为立法机关和监管机构深入思考反收购条款的法律效力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撑。有利于监管机构对反收购条款进行合理法律框架监管,积极发挥反收购条款的积极效应,摒弃过度防御所带来的管理层惰性,实现企业价值的 终增长。
经营企业就是驾驭和控制风险,几乎企业的所有风险很终均会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本书将企业法律风险分为设立风险、治理风险、人事风险、融资风险和运营风险五大部分,对每一部分进行风险梳理和系统归纳,将纷繁
企业合规需要司法机关与行政监管部门紧密配合、同向发力。在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基础上,在行政监管领域引入企业合规,探索企业合规行刑衔接机制、发挥企业合规在行政监管中的作用、完善行政合规指导意见的制定与适用、建立行政合规激励机制,已成为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的关键。本书围绕“企业合规与行政监管”这一主题,汇集了企业合规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实践创新经验以及研讨会议实录等内容,以期为行政监管部门推进企业合规制度构建、推动企业合规改革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本书紧密围绕“全面深化国企改革”背景下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公司集团的影响,在分析研究我国国有公司集团发展特点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公司集团立法与实践的基础上,从国有股代表人制度建设、国有公司集团股权设置、公司集团中母公司控制权的穿越及其限制、公司集团中国有资产的保护、国有公司集团的治理等角度研究公司集团法律制度的构建,为我国公司集团立法与实践提供借鉴。
本书是为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针对公司上市与并购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提供操作性指南的实务用书。本书侧重公司上市和并购项目,针对公司设立存续、业务资质、经营合规、不动产权属、租赁物业、重大合同、税务合规、劳动合规、诉讼仲裁处罚、交易授权等常见问题,给出了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法律意见,解读不同项目的法律意见措辞,汇总不同尽调信息来源,并提供程序性具体操作指引。 并附有大量图表,对律师、公司法务等解决相关事务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
暂时没有内容
本书系统阐述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日常法律事务处理工作的操作指引,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草拟、修改、审查日常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对企业日常法律风险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向高管与员工进行有关法律培训;处理日常劳动事务;参加一般性会谈;出具律师函等。本书是律师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剔除了于实务无助的纯理论分析,结合法律法规与社会实际状况,力求去伪存真;从分析、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角度,为相关领域人士提供业务操作层面实实在在的“干货”。
本书在吸纳各级法院审判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商事审判基本理论和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指导案例,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与政策,分门别类,全面地总结了商事审判实践中的裁判理念和法律适用问题。丛书力求涵盖商事审判领域常见的疑难、新型问题以及应对策略,突出实用性、指导性、性,为读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参考与借鉴。
利益衡量是法律规制建构的理性路径。宏观的利益衡量制度设计需要微观的规制支撑,没有微观的规制,宏观的制度设计难以具有实际操作的价值。在利益冲突剧烈的场域,尤其如此。本文选取了两个利益冲突最为剧烈的两个场域:上市公司收购及关联交易最为规制解构的样本,详细分析微观的利益衡量的价值。独辟蹊径,观点新颖独特,是对利益衡量理论的一种全新的分析解构路径。
现行董事义务制度背后存在董事义务指向单一性、股东同质化和公司资本构成单一性理论预设,但这些假定在实践中并非牢不可破,而是摇摇欲坠。此外,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金融市场上“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创新行为以及智能科技的突飞猛进,也对董事义务提出了新的挑战,并致董事信义义务规制体系出现裂隙。这些传统冲击与新型挑战迫使公司法不得不对此有所回应。鉴于此,本书试图从理论溯源上梳理董事义务的历史演变并澄清其正当性依据,从制度构造上探寻董事义务现行规范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方向,从时代发展上剖析董事义务未来可能面临的冲击并提出变革路径,以此重塑董事义务理论体系与规范构造。
政府投资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其形式也表现为国有企业、公共企业等。在我国,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一直都是经济发展中的热点,学术界对此也给予了强烈的关注,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尽管观点不同,学者都认为,政府投资企业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法规的规范。世界各国对此大多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当代主要国家国有企业法》选取英国、美国、法国、新加坡、日本、韩国等西方主要国家的政府投资企业法规进行翻译,以对我国政府投资企业的规范运行起到借鉴作用,促进我国政府投资企业特别是争议较大的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
本书主要内容有:年度法制报告、证券法制、域外法制、理论综述、案件聚焦等。其中,年度法制报告对2015年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化的发展进程作了全面的回顾。理论综述部分对公司法理论、证券法理论、破产法理论作了综述。公司法制、证券法制、破产法制部分着重对当前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的探讨。域外法制部分是对国外近期新的法律制度的介绍。案件聚焦是对2015年中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案件进行的剖析。
王新红所著的《国有企业法律制度研究》对我国国有企业及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考察,提出并阐述了以下观点:国有企业的一切特殊制度安排,均应立足于“公共产权”和“不以营利为目的”这两大特征;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个层面、四种关系”;“总出资人权”是“**统一所有”的法权表现形式,国务院代表**对**出资企业行使的是“总出资人权”,而不是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导致国有企业形成“普遍性关联关系”;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机制是“鸡尾酒”式的混合治理机制;“国有资本应当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点不符合我国的实际。应当让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自由、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国有资本垄断行业要进行竞争化改革,消除不必要的国有
王新红所著的《国有企业法律制度研究》对我国国有企业及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考察,提出并阐述了以下观点:国有企业的一切特殊制度安排,均应立足于“公共产权”和“不以营利为目的”这两大特征;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个层面、四种关系”;“总出资人权”是“**统一所有”的法权表现形式,国务院代表**对**出资企业行使的是“总出资人权”,而不是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导致国有企业形成“普遍性关联关系”;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机制是“鸡尾酒”式的混合治理机制;“国有资本应当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点不符合我国的实际。应当让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自由、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国有资本垄断行业要进行竞争化改革,消除不必要的国有
本书是1978年以来美国法学学术著作统计的引证率 的50本著作之一。是以经济方法研究公司法方面的 的著作。作者解释了为什么交易成本的节约是公司法所 的功能,并且还在公司组织的框架内,解释了公司法这个解释视角对于投资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方式来说所具有的潜在含义。
从实务操作的角度,梳理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行《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查禁的 39 种违法行为。对有关违法行为构成及查办要点提示的归纳总结具有独创性,是工商干部查办公司违法案件执法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