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法治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由郑肇芳主编,以“航运法治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为书名及主题,涵盖了“航运法治建设论坛”及相关专题、“海商法律问题”、“法律理解与适用”、“海事仲裁研究”等多个海事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汇聚了30余篇具有研究深度和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旨在尽可能地为区域航运经贸事业的发展,乃至国家航运战略的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全书总共24章,内容涉及我河航运经济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全书重点对内河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方面对《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船舶保险合同》、《内河船舶拖带合同》和《内河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传统合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在系统化的基础上,对传统合同形式中的新问题、新思路作更为全面的介绍。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危机后导致的《内河船舶建造合同》、《内河船舶买卖合同》以及《内河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焦点、热点合同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介绍,希望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中的各类纠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同时,我们对直接关系内河船员和内河航运单位利益的《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内河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等合同形式也作了较为广泛的分析和介绍。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设立上海自贸区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试在上海,意在全国”,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国家战略,意味深远。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标志着由外向型经济向全面开放型经济的转变。上海自贸区挂牌的根本立意在于先行试验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新标准,积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参与双边、多边、区域合作的实践经验,在于形成全国开放新格局中的先行试点,在接轨国际贸易监管制度、法律法规、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等方面率先探索实践,为“意在全国”提供可供借鉴的“制度试验田”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路子,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2015年3月24日,党中央和国务院审议通过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区改
全书总共24章,内容涉及我河航运经济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全书重点对内河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方面对《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船舶保险合同》、《内河船舶拖带合同》和《内河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传统合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在系统化的基础上,对传统合同形式中的新问题、新思路作更为全面的介绍。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危机后导致的《内河船舶建造合同》、《内河船舶买卖合同》以及《内河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焦点、热点合同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介绍,希望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中的各类纠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同时,我们对直接关系内河船员和内河航运单位利益的《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内河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等合同形式也作了较为广泛的分析和介绍。
《航运法治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由郑肇芳主编,以“航运法治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为书名及主题,涵盖了“航运法治建设论坛”及相关专题、“海商法律问题”、“法律理解与适用”、“海事仲裁研究”等多个海事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汇聚了30余篇具有研究深度和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旨在尽可能地为区域航运经贸事业的发展,乃至国家航运战略的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设立上海自贸区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试在上海,意在全国”,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国家战略,意味深远。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标志着由外向型经济向全面开放型经济的转变。上海自贸区挂牌的根本立意在于先行试验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新标准,积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参与双边、多边、区域合作的实践经验,在于形成全国开放新格局中的先行试点,在接轨国际贸易监管制度、法律法规、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等方面率先探索实践,为“意在全国”提供可供借鉴的“制度试验田”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路子,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2015年3月24日,党中央和国务院审议通过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区改
全书总共24章,内容涉及我河航运经济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全书重点对内河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方面对《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船舶保险合同》、《内河船舶拖带合同》和《内河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传统合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在系统化的基础上,对传统合同形式中的新问题、新思路作更为全面的介绍。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危机后导致的《内河船舶建造合同》、《内河船舶买卖合同》以及《内河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焦点、热点合同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介绍,希望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中的各类纠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同时,我们对直接关系内河船员和内河航运单位利益的《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内河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等合同形式也作了较为广泛的分析和介绍。
《海大法律评论》创办的宗旨,是为了丰富上海海事大学和我国海商法、航运法和相关领域法律的学术研究,为学界提供一个学术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平台,促进我校和我国海商法、航运法和相关领域法律的研究。 本卷保持学术自主、自律的原则,秉承严谨、开拓、求真、务实的精神,以《鹿特丹规则》专题研究、海商法和航运法栏目为特色和重点,并设有海事程序法和相关法域栏目,力求反映这些领域中具有前沿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学术成果。
《中国海事审判(2012)》由广州海事法院主办,其前身是《海事审判》季刊,创刊于1989年,1999年改为年刊。刊物以其务实和探索精神,致力于总结海事审判经验,交流海事审判信息,探索海商法理论和海事审判实践中的问题,深受海商法界的欢迎,成为较有影响的海事诉讼专业刊物。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设立上海自贸区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试在上海,意在全国”,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国家战略,意味深远。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标志着由外向型经济向全面开放型经济的转变。上海自贸区挂牌的根本立意在于先行试验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新标准,积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参与双边、多边、区域合作的实践经验,在于形成全国开放新格局中的先行试点,在接轨国际贸易监管制度、法律法规、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等方面率先探索实践,为“意在全国”提供可供借鉴的“制度试验田”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路子,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2015年3月24日,党中央和国务院审议通过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及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区改
《航运法治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由郑肇芳主编,以“航运法治建设与海商法律研究”为书名及主题,涵盖了“航运法治建设论坛”及相关专题、“海商法律问题”、“法律理解与适用”、“海事仲裁研究”等多个海事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汇聚了30余篇具有研究深度和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旨在尽可能地为区域航运经贸事业的发展,乃至国家航运战略的建设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