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国内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综合服务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单行本系列》的供稿单位。负责全国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委员长会议的会务工作;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承担拟定有关议案草案等职能。
本书为适应电子商务法教学需要而撰写,在概要介绍电子商务法基本原理基础上,针对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阐述,内容包括:电子商务法律主体制度、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电子支付法律制度、电子商务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电子证据法律制度,以及网络案件的管辖及争端解决机制。 本书注重能力培养,在反映*研究成果和立法的基础上,结合大量典型案例,系统介绍相关知识,具有体系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的特点。本书适用于高职高专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法教学,也可作为法学专业的电子商务法选修课教材,同时还可供经济管理类专业和其他对电子商务法感兴趣的人士学习使用。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电子商务也变得日益重要。为了规范、调整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了方便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熟悉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编辑了本书。 本书收录了截至2002年底以前有关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按内容的不同分为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三部分。 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定。本书编排体例科学合理,内容权威、实用,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法律工作者常备的法律工具书。
本书是在第1版的基础上改版而来的,共分为十二章,主要内容涉及绪论、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电子合同、电子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电子商务中的税收法律制度、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WTO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争端解决法律制度等。
21世纪迎来了电子商务时代。电子商务是不同于传统商务模式的一种新型经济活动,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发展的方向。全球性的电子商务不仅改变着商人、消费者的交易习惯,而且引领着人们新的生活方式。电子商务的出现为各国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也带来了许多的挑战。电子商务存在于虚拟空间,与传统的经济模式相比,电子商务具有无形性、全球性、高技术性等特征。电子商务这些不同于传统商务模式的特征表明,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出现了不同于传统法律制度所规制的新问题。新的法律问题对于电子商务的健康、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自从1995年互联网进入中国以来,电子商务在互联网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推动下发展迅速。2004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这是我国运用法律促进和保障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