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行本收录了《企业年金办法》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 对比2004年的《试行办法》,本次《企业年金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 (1)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2)下调了筹资规模上限。企业缴费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试行办法》为8.33%),企业和职工缴费之和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2%(《试行办法》为16.67%)。 (3)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4)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 (5)明确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 (6)适当放宽了待遇领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7)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职工达
自1993年以来,我国宪法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宪法地位。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的经济体制,它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必须靠科学、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保驾护航。市场经济是调整一定范围有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为了让经济专业在校大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范围地、地学习市场经济建设的经济法律法规,我们编写了本书。 在编写教材中,我们首先确定了经济类大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目标定位,旨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追求交易安全、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知识和能力。为此,教材中突出实用性、实践性、实效性,突破了传统部门法划分的限制,并在教材中编入了一些在交易中必需的法律制度,如代理、民事法律行为以及部分民法、商法的内容,使学生在法学基础尚弱时亦能尽可能多地掌握市场经济有关实用的和可操作的经济法律法规。
漆多俊主编的《经济法论丛》内容介绍:经济法学有其固有的学术品行和体系,“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是其不可或缺的基本内核,这三块的栏目设计不可不有。除此以外,经济法学界经常会产生一些新的交叉性很强的研究成果,这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和经济法学的强大生命力所在,故本卷还开辟了“信托法”和“公益诉讼”两个栏目。为了拓展读者的知识面,对外国经济法的立法和研究动态给予适度的关注,也是本论丛一以贯之的一大特色。
“言中伦,行中虑——中伦律师实务丛书”是由中伦律师事务所各专业部门组织撰写的。本丛书共分5册,分别由资本市场、公司业务、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融与支持产权等业务领域的律师主笔。本书的编写离不开中伦各业务领域的律师们的不辞辛劳,他们将各自在执业经历中的点滴心血和宝贵经验凝结为一篇篇具有很高专业水准和突出实用性的文章。本文集的出版,不仅是为纪念中伦二十年来走过的路,更是为了与业界同仁分享中伦的所思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