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案例集涉及案例范围较广,为学生提供了在体验式教学中代理不同类别当事人的机会。案情涉及刑事指控、性骚扰、股权变更的行政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和跨国商业合同,既可以用在实体法课程中,又可以用在诸如谈判、仲裁、庭审技巧、替代性争端解决和当事人咨询等技巧性实务课程中,还可以用在诊所教育课程中(尽管学生要上一至数门技巧训练课程后才可以上允许他们代理当事人的法律诊所课程)。模拟方法允许他们在实践中学习技巧,却避免了给其当事人带来不利后果的风险。他们从技巧教育课程中掌握的经验,将增强他们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
本书首次将主体间性理论引入对诉讼主体及其权利构成的理论辨析中,解析了被追诉人具有诉讼主体地位却权利缺失的悖论。作者将被追诉人的主体性区分为内向性和外向性,概括了被追诉人的三大主体性特质,以函数公式的形式分析了影响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的变量因子,论述了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的构成原理,提出了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由元权利、程序生成性权利构成的主张。本书将终旨归落脚于法律文化的重塑上,指出了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自主的法律文化才是被追诉人权利保障坚实而丰沃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