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专题的形式,对西方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在基本理论和制度层蕊上,对西方国家法院制度、法官制度,律师制度、陪审制度,权利救济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都作出了简要但尽量系统的比较分析;运用比较法学的方法,对诉讼行为无效,诉讼终止,未决羁押,侦查构造、证据展示。变更起诉,审判模式,定罪与量刑关系。简易程序、程序性上诉,刑事再审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比较考察;在法律移植的角度上,还对法国,意大利、俄罗斯等国的司法改革作出了比较法层面的分析和评价。本书适合那些对西方国家法律制度已有初步了解的读者阅读,可用作法学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研究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教学参考书。
本书阐述的诉讼主张丰富而生动,它涵盖了刑事诉讼中控、辩、审三方的各种请求、意见、声明和见解等,是刑事诉讼主体进行证明的核心。该书对刑事证明对象本身给予置换,将诉讼主张列为诉讼证明对象,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一套新的刑事证明体系。它在刑事诉讼法学领域中次对刑事诉讼主张做出全面、系统的阐述,并全面提示了诉讼主张对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重要意义,促使刑事诉讼程序正值正培育起独立的品格,走向科学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