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民事执行竟合,其是指针对同一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存在多个民事执行债权而产生的难以同时满足的现象。民事执行竟合包括终局执行与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与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包括金钱债权执行与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解决这些竟合问题的关键在于执行顺序的确定。目前立法中的执行顺序确定规则不完善且存在冲突,而相关研究比较匮乏。本书的研究目的在于系统解决各种民事执行竟合中的执行顺序问题。同时,初步涉猎民事执行中与刑事执行或者行政执行的竟合问题。
和大家分享民商事诉讼仲裁律师的经验、教训和知识是孙巍写这本书的初衷。在六年多的执业过程中,孙巍经历了很多,有教训,也总结了一些经验和实用知识。孙巍希望这些教训不要在同行,尤其是那些刚入行的律师朋友们身上重演:又希望和其他律师分享若干年来积累的经验和知识,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起初,这种愿望是通过在律师事务所内举办讲座和培训进行的,后来孙巍开设了个人博客,有了更多的读者。现在,孙巍希望能够借助法律出版社这一全国最、最权威的法律出版机构,以书的形式和更广泛的朋友交流。
内容简介
查明案件事实,弄清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最终实现司法公正,而司法公正需要司法鉴定来维护,司法的实体公正需要司法鉴定来保障,司法程序公正需要司法鉴定来实现,在现代的司法证明活动中,司法鉴定是服务于司法的科技实证活动。那么司法鉴定是什么,该怎么实现司法鉴定?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下刘红、纪宗宜和姚澜便三位教授的《南岭法学学术文库·司法鉴定证据研究》吧。
裴苍龄,男,1935年12月生,甘肃民勤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陕西省教师。曾任诉讼法教研室主任、硕士指导小组负责人、导师等职。著有《证据法学新论》(法律出版社出版)、《新证据学论纲》(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概论》 (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并在《光明日报》、《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报刊发表各类论文五十余篇,有多项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曾两次应邀出席北京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研讨会,在会上宣读了论文,受到中外学者的一致好评。在科研中,独辟蹊径、独树一帜,为?国证据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创新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在证据法学的研究中,取得了多项重大突破,为我国证据法学的全面创新奠定了深厚的基础,是我国著名的证据法学专家。
本书倾注了作者十几年对诉讼心理学潜心研究的心血。 本书是作者在原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该学科体系架构与实践应用的众多问题,吸收相关理论成果,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的产物。 本书对诉讼心理学的基本原理,不同的角色个体及其不同类型的诉讼反映出来的诉讼心理特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阐述分析,在探讨心理特点和规律的根源问题上,更有效地考虑了从诉讼规则到实体规则的结合。
本书的分析视角不是着眼于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与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之间的比较,而是通过归纳两大法系的共同点,并与苏联及东欧民事诉讼以及我国民事诉讼进行比较,重点是找寻和发现两大法系与以苏联及原东欧国家为代表的诉讼体制的根本差异。 笔者在本书所提出的当事人主导型诉讼体制是我们民事诉讼法现代建构的一个参照模型,而且是一个比较抽象的、具有概念性的模型,而不是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是一种基本框架。
本书从冲突法的角度对证据问题作了系统而全面的研究,不仅对证据冲突规范产生的条件、构成及其适用进行了系统论述,对取证在国际司法中的地位、国际仲裁中的取证、国际社会在取证问题上的努力与成效、区际私法中的取证、国际司法协助中有关取证的问题以及我国国际私法(示范法草稿)中有关取证的规定进行了深入研究,而且还对举证责任推定、承认与认诺、证据保全与初步证据以及中国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初步证据等实践中的重要问题作了详细的论述。作者还结合中国实际,针对许多证据冲突法问题,运用的资料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完善了冲突法的理论体系。 十分可喜的是,本书还具备如下特点:一是观点新颖,论证充分。该书以证据冲突法为突破口,经过系统比较研究,提出了证据冲突法的学科体系,这对于完善国际私法中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