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国国际私法原则的 互惠 由法国《宪法》第55条和《民法典》第11条得以确立。在当代法国国际私法法律实践中,互惠原则主要分为一般适用与特殊适用。互惠原则的一般适用表现为依据条约和普遍承认的惯例而适用法律的一般情况。特殊适用可见于在条约和法律渊源存在的情况下,仍然适用法国法的情况。基于互惠原则在法国国际私法中 元规则 的地位,对我国有关国际法的法律适用具有启示作用。全书分为六章,第一章阐释互惠原则的概念,包括互惠原则的含义、法律概念、法律分类和在法国国际私法中的地位。第二章探析互惠原则在法国国际私法中的历史沿革,分别回顾了属人法时代、属地法时代和近现代国际私法中的 互惠 。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讨论互惠原则在现代法国国际私法中的一般适用和特殊适用的情况。第五章和第六章总结互惠原则对完善中
本书是国际私法学的传世之作。该书的出版,奠定了戴西在国际私法学界的地位,推动了当时各国国际私法理论的发展。由莫里斯教授推论依据戴西《冲突法》修订的《戴西和莫里斯冲突法》的精髓。英国法院在处理国际私法问题时,经济援引本书的内容。本书对研究英国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具有相当重要的价值。
不得当利制度历史悠久、内容精深,是私法的基本制度之一。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相比,不当得利制度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其在各国法制上的巨大差异,故有“比较法上千变万化的精灵”之雅称。在此背景下,对不当得利的法律冲突等一系列国际私法问题展开研究,必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有鉴于此,本书主要从比较法和国际私法的视角,来探讨不当得利的相关问题。除引言外,全书共计九章,详细地阐述了“不当得利”的概念与不当得利制度的功能,并从比较法的角度来探索不当得利制度的源流与发展历史,以及各国法制在继受此项制度时所作的变革与调整,从而勾勒出不当得利制度两千多年来的演化脉络,并厘清其发展规律。
本书术及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并以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但本书所述及的有关仲裁裁决执行的原理,则不以此为限。 本书旨在较为全面地介绍、探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尤其是在国外的执行。为此目的,本书从实务角度出发,通过系统介绍各国的促裁裁决执行制度,结合仲裁裁决执行的相关案例和法律规定,主要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所作裁决在英国、美国、德国、瑞士、荷兰、新加坡、日本等国的执行为例,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执行作了介绍和分析。本书同时还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中地、香港、台湾的执行作了简单阐述。应当指出,中国的其他仲裁机构作出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申请执行时,本书所介绍的内容也类推适用。
本书主要汇集了作者过去二十多年中对外国法、比较法、国际私法以及国际统一私法的研究成果,主要收录了《处理涉外继承案件的一般原则》、《运用系统论研究国际私法——兼论国际私法性质、名称》、《国际合同法中“特性履行理论”研究》、《唐朝的涉外法律规定》、《论意大利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等。其中一些论文系开拓性的研究成果,被认为是国际私法学研究的经典之作,并一直为国际私法研究生所。
作为一个事实,近年来,国际民商事领域中的司法行政合作的因素日益增多。国际民商事司法行政合作之所以受到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和清睐,是因素国际社会解决民商事争议的现实需要和司法行政合作机制本身的功能使然。该书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从和国外两种体制,对国际民商事司法与行政合作加以比较全面的梳理,对其基本问题、历史发展、组织构架、合作领域、合作方法以及实施等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并认为它正在成为国际私法中的一个新兴领域,具有实在性功效和潜在性意义。
《<罗马条例1>研究》内容简介:《<罗马条例1>研究》是作者精心为广大读者朋友们编写而成的此书,可以让更多的读者朋友们从书中了解到更多的知识。《<罗马条例1>研究》作为欧盟合同法律适用制度统一化的成果,自2009年12月17日起直接适用于除丹麦以外的所有欧盟成员国。《<罗马条例1>研究》都可以堪称国际私法统一史上一座重要里程碑,也程度上预示着合同冲突法立法与司法实践的走向。
本书以各国法律对证据能力规定的冲突为主线,深刻分析国际民事诉讼中证据能力冲突的现状和背景,探寻证据能力冲突的解决方式,以期对我国相关立法和实践有所借鉴。主题是国际民事诉讼中证据能力的冲突及其解决。 在我国诉讼法学界和证据法学界对证据能力问题比较关注,学者们发表了大量的著作和论文,并在各种版本的证据法草案中对证据能力加以具体规定。但是目前成果仅仅局限在从民事诉讼的角度探讨证据能力问题,侧重于对本国证据制度的构建。对国际民事诉讼中证据能力问题进行研究的重心不在于各国法律规定的优劣和制度的构建,而是着重于法律冲突及其解决。由于证据能力的属性较为模糊,因此,证据能力冲突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实体法律冲突,也不同于各国程序法的冲突,其解决具有的复杂性。
本书的内容涉及国际私法的一些重要问题,作者除理论联系实际提供了有关问题的重要信息外,还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评论。这地研究生来说,是具有启发和引导作用的,但并不要求研究生读后要赞同作者的看法和评论。作者很希望研究生能运用自己的独立思考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对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即使与作者的见解不同或存在某些疑问,都不要紧。这正是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一个好方法。 我们觉得,一个人到了研究生的阶段,与本科生不同,除研究有关教材外,还需要由指导教师介绍一些中外有关名著和中外生要期早晨中发表的一些重要论文,让研究生读后能扩大视野,加深对国际私法的某些理论问题的理解,从而使他们能更好地掌握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伯知识和能力。这也就是汇编这本收的宗旨之所在。
这部论著从网络案件的民事诉讼角度分析网络发展对法院司法审判带来的理论与实践的挑战,探讨如何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关于因特网立法和司法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完善我国网络环境下的国际民事诉讼立法……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各国立法的比较,对网络国际民事诉讼的基本问题——管辖权、法律适用、国际司法协助和外国裁判的承认与执行等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提出了原创性的主张和观点,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新颖,自成体系,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