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 本书旨在展示美国的法律过程,不只通过描述,而且通过让读者置身于你来我往的争辩之中,而强调法律讲论的重要意义,则只在部分意义上是规则的一种功能。本书的资料安排意在让每一观点都能与其他观点相比对。每一文章和案例都提供了探索人的紧张关系的机会。正是以这种教学法,本书模拟了美国法律过程的实际运作,打开了进入法律和社会的大门。 本书所提供的法律规则、原则和案例,都是社会科学、历史和文学等知识语境中的论辩和讨论素材。本书信奉的哲学是,法律判决应当经由询问而生成,而一个纠纷的所有方面都应当被检视,以便获取最广博、最特别的观点。不仅如此,本书的设计是为了达到这样一个效果:某一阅读材料中知识要点的解决都扩展
西方法理思想史为人们研究法理思想提供了丰富的知识遗产。现代法学的基本原则、制度、内容以及用语,大多是西方法理思想发展各个阶段的产物。中国最早的法理学的名称和内容,也来自西方(经由日本)。因此,对西方法理思想史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无疑具有巨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本书在理解和把握西方法理思想几千年来发展脉络的精髓的基础上,首先把西方法理思想的发展历史划分为前后相继的三个历史阶段:客观主义阶段、主观主义阶段和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相统一的阶段,同时,它又从纵横两个方面来考察西方法理思想的演变规律:纵向是考察对法的规律性质、意导性质和功能性质认识的历史演进;横向是考察对法的形式、事实和价值认识的历史演进。在这个新的框架下,再对西方法理思想的原始材料进行重新整合续谈,并试图全面反映西方
刑法,作为一门近代学科,自西方传入中国,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可谓积淀深厚、人才济济、佳作辈出。略感遗憾的是,至今还未有一部西方刑法史的作品问世。本书从解析西方刑法的概念人手,对西方刑法的历史渊源、希腊和罗马刑法的起源、中世纪西欧刑法的发展、近代西方刑法的诞生及其制度与原则的创设、现代以后西方刑法的变革等作了比较系统、完整的梳理,从而填补了我国刑法学研究中的上述空白。本书将是刑法学与法史学者的重要参考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等专业师生的良师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