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了两个伟大的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和马克·吐温。”肖伯纳曾下此断语。可见爱伦·坡在美国文学以至整个世界文学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以《摩格街谋杀案》、《玛丽·罗杰谜案》、《被窃的信》及《金甲虫》等作品树立了推理小说的典范,又以描画“死之美”与“美之死”、极度的身体和心智病态、腐朽和死亡,以及对恐怖效果的刻意追求而独步文坛,为后世的恐怖小说开辟了道路。《摩格街谋杀案》选译了爱伦·坡各类题材的小说中较有代表性的作品以及他一部可以算做长篇(未完)的小说,以期为无法读完他作品的读者提供一个相对精当的选本。
美国法学院经典、权威的教科书。本书从联邦和州的分权、美国诉讼制度的历史传统、美国民诉法应对新问题的灵活性和生命力这三条线索出发,系统阐释了美国民诉基本制度和原理原则。本书*的特点是:理论与判例的结合。作者将复杂的判例分门别类,提炼判例主旨,分析判例中蕴含的原则和规则,再将其加以区别或找出关联,逐步说明推理过程。总之,对于大陆法系的环境中学习英美法系的人来说,藉此一卷,可清楚地把握纷繁复杂的美国民诉制度与规则。
小说以19世纪中期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生动描写了作者亲身经历的家庭生活:父亲参加北军出征,四姐妹伴着慈爱的母亲,过着清贫而富有乐趣的生活。马奇先生远赴战场做了随军牧师,四个女儿和母亲在家里过着清苦却坚强乐观的生活。尽管充满幻想,但在现实生活中,她们一直在凭借自己的努力来解决生活中的种种艰难困苦。大女儿梅格生 美,对恋爱充满憧憬;二女儿乔独立自主,矢志成为作家;三女儿贝丝则是传统乖乖女,柔弱而惹人怜爱;小女儿艾米则钟爱绘画。故事追随这四位女性由女孩成长为小女人的岁月,讲述了她们不羁的爱情经历及她们各自追寻不同理想与归宿的过程。
在本书中,作者以英美著名的案例为引,努力使读者在自己的知识状态下理解英美法理学,以批判阅读的思维,尽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分析、论证了20世纪英美法理学的众多流派与论说,试图揭示各种论说的理由和渊源,让不同的学理、流派呈现和交流,并建立一个循序渐进的逻辑思维过程,带领着读者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法律究竟是什么?
小说讲述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老康普生游手好闲、嗜酒贪杯,其妻自私冷酷、怨天尤人。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因妹妹凯蒂、有辱南方淑女身份而恨疚交加,竟至投水自杀。次子杰生冷酷贪婪,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全书通过这三个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则由黑人女佣迪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作一补充,归结全书。小说大量运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手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
经典不仅在于它深刻的思想、与众不同的见解,而且也在于表达这些思想和见解的方式。这在人文学科中尤为如此。行文如同嚼蜡的经典,如一些德国经典作家的作品,只能是一种精英的经典,而非民众的经典。经典只有被广大的一般知识人所接受、所阅读,才能成为真正有广泛影响的入文经典。读者面前的这本《美国法院》,可以说就是这样的经典。本书之所以有这样的风格,是因为它实际上是作者麦克洛斯基(1916—1969)在哈佛任教时的一个讲义。一部讲义半个多世纪后还在重印,而许多它同时代的那些“专著”却早已被人们所忘记,这样的对比多少可以给我们目前广泛存在的重科研、轻教学的“病”一点启示:教学不仅可以享受到与学生对话的无穷乐趣,而且,教学的副产品同样也可以成为传之于后世的经典。
托马斯·哈代(1840-1928),英国小说大师和诗歌巨匠。《苔丝》是他最著名的小说代表作。贫苦美丽的女主人公苔丝因年轻无知而失身于富家恶少亚历克,受尽精神上和物质上的煎熬,并因之而失去自己真心爱恋的克莱尔,最终于悲愤绝望之中杀死亚历克,坦然地走上绞架。苔丝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魅力和魄力使她成为文学画廊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则通过纯洁美丽的苔丝短暂一生的悲惨遭遇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深入骨髓的悲剧命运观和宽广深邃的人文悲悯情怀。本书收入精美木刻插图三十幅,极具收藏价值。
我们处在一个急剧变化的时代。科技革命使得信息不断爆炸,使人们的大脑已经远远不能接收地球各个角落源源不断地传来的信息,即使借助于电脑,在了解更多信息的同时,我们也只能保存有限的一点资料。因此,人们变得容易遗忘。20世纪90年代中期和后期先后发生在美国加州洛杉矶的辛普森案和发生在中国云南昆明的杜培武案,曾经强烈刺激过人们的大脑。但现在肯定大多数人会问:“辛普森是谁?杜培武又是谁?”然而,我们又是处于一个变迁的时代。经济全球化,使人类的联系从来没有这样紧密过。这种紧密的联系,必然要求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甚至语言、生活方式、道德标准、价值观念等方面的交流和融合。因此,改革或者说变迁本国各种体制中不适应全球化的东西,才能与时俱进,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从马克思到毛泽东,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