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恐怖主义的日益猖獗,恐怖活动的特点也发生很大变化。从各国原有的反恐怖立法或相关立法的形式和内容上看,都存在着明显的需要补充、完善之处。特别是仅仅依靠一些单项反恐立法或刑法中的相关反恐条款以远远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各国在如何界定恐怖主义、什么是恐怖组织等方面仍存在着差异,且各国所面临的恐怖活动的威胁程度不同,因而在确立相应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以及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的侧重点都不尽相同。本书编两编,编是按国别分类,依次介绍各国的反恐怖主义法规。第二编是介绍了联合国的恐怖主义国际公约和条例。
庄敬华,女,1962年生,它微省砀山人。1983年毕业于广州外国语学院西语系德语专业。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1991年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1996年任中国政法大不副教授至今。曾于1998年10月—1999年10月在德国波鸿大学讲修民商法。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思,是光辉的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纪伟人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以和平的方式推进了祖国统一大业,同时又保证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持久稳定和繁荣发展,并使之持续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积极作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日益丰富。事实证明,“一国两制”具有强大生命力,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因而是完全正确的。 港澳回归祖国,提升了全民族的凝聚力,增强了爱国主义热情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广大群众殷切希望进一步认识“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了解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澳门实行的具体制度和经济、政治、法律等方面的特点,以便增进见识,加强合作交流。为了适应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客观实际的需要,特
《欧盟海关法典实施条例》对《欧盟海关法典》的部分条款的程序性规则进行明确。具体包括海关法规的范围、适用货物贸易的进出口关税及其他措施所依据的条件、海关债与担保、运入欧盟关境的货物、货物监管性质、办理海关监管程序、验核、放行与处理的一般规则、自由流通放行和进口关税免征、特殊程序、运离欧盟关境的货物及附则等。
《德国民法典》一书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卫佐博士1998年至2004年留学德国期间的呕心之作。其版于2004年、第2版于2006年出版后,获读者普遍好评。为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德国民法典的动态,译者依据该法典的版本熏新进行了翻译、修订,现推出反映德国民法典截至2010年1月1目的施行状况的第3版。第3版保留了第2版的大部分注解;对比了德国民法典的德文原版与多个英、法、日文译本,力求使译文更为准确吸纳了读者的批评意见,使译文和注解的质量又上一个新台阶。总之,本书是拥有中、德两国法学博士学位的陈卫佐博士历时十余年的劳动成果,无论在严谨态度和翻译技巧,还是在学术功底和专业水平上,均堪称最值得信赖的德国民法典译本。
R.C.范·卡内冈编著的《英国普通法的诞生》以欧洲法律制度的总体发展为背景,对普通法在盎格鲁-诺曼英格兰的出现提出了一种颇具挑战性的解释。作者开篇即详细地讨论了统一的中央王室法庭及其所实施的普通法的产生和发展,然后又探讨了12世纪英格兰令状制度的兴起和陪审制的成长。接下来,卡内冈教授力图解释为什么英国法与大陆法如此不同?为什么这种分野发端于12世纪?他的结论是,偶然性和年代上的错位在其中起了主要作用,并导致了如下的悖论:起源于欧洲大陆的封建法反而成了英国生活中和思维中一种很典型的表现形式。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滥觞于德国刑法理论,是德国刑法学中区分共同犯罪参与形态的主导理论。《德国刑法学中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研究》依托德语手文献,梳理了犯罪事实支配理论在德国刑法教义学和判例中的发展历程,并以罗克辛的支配理论为框架,阐述了犯罪事实支配之概念、类型、内容确定和结构等本体论问题,分析了本理论与犯罪论体系、其他区分学说及特殊的主客观构成要素间的关系问题,进而将本理论适用于解决间接正犯、共同正犯和组织犯中的诸多根基问题和争议问题,不仅填补了我国刑法理论的空白,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德国刑法学中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研究》由廖北海所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