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部刑法典诞生于1979年7月1日,并于1980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它的修订施行对于进一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布施行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于1999年10月30日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于1999年12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1年8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12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0年4月29日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1年8月31日通过了《关于冲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