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围绕毒品贩子和诈骗犯的洗钱活动,生动地解释了“洗钱”这个说法的来源,用鲜活的例子向读者讲述了洗钱是怎样计划、实施的,犯罪分子如何钻金融机构和外贸合同的空子,把来路不明的钱变成“光明正大”的财产,通过洗钱来达到偷税、金融诈骗、将非法所得合法化、逃避外汇管制、结算毒品交易、转移贪污赃款、为国际恐怖组织提供资金等目的,以及金融和执法部门应如何对这一犯罪行径进行防范和打击。 作者强调,“洗钱”造成的资金流动不仅让犯罪活动和恐怖活动发生链接,还使犯罪活动得以延伸,甚至进入主流的金融系统。
本书是我国跨国公司法律问题研究领域的力作。 本书分上、下两编,采用综合的、比较的研究方法,以专题研究的方式,对跨国公司所涉的重要法律问题,包括跨国公司的公司治理制度、政府如何对跨国公司的行为或活动进行有效管制,以及有关的国际法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系统地分析与探讨,从理论上把握其特点、规律和趋势,并结合中国实践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对策与完善有关立法的建议。本书在具有理论前沿意义的同时,又具有显著的现实指导意义。故本书不仅适合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使用,也适合从事跨国公司业务的实务人员参考使用。
本书是关于研究“现代公司法”的专著,书中具体包括了:外国公司在华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法院受理的公司争讼现状与特点、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护机制、债权人保护的其他法律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等内容。
梅因写作《古代法》的目的是考查古今法律观念之关联性,这决定了他主要使用历史学方法对法律思想史进行梳理。他将社会分为改革型社会和停滞型社会,并认为,在改革型社会中,实在法总能跟上社会观念、改革需求和道德水平的变化;而在停滞型社会中,实在法因为步伐过于落后而僵化。他又提出,在改革型社会中,实在法之所以能够进步,在于人们对法律上的拟制、衡平法和直接立法这三种法律演化工具的次第综合运用。梅因分别考查了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和刑法中的观念演化史。刑法和侵权行为法最初是重合的,因此梅因的考查对象基本是私法演化史。在每一个部门法的演化史中,三种法律演化工具都接力式发挥了自身的作用。“从身份到契约”是考查家庭法演化史时得出的结论。
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已成为就业市场上最有竞争力的学生群之一,特别是受到北京、上海等地的涉外律师事务所的欢迎。用这些毕业于的话说,究其原因,首先是他们独点鳌头的专业英语水平;其次,但也许是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案例教学过程中掌握的高人一筹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现在,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法学院,几乎所有比较法的和实务类的课程,都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案例教学。在这里,这种教学方法已经蔚然成风、深入人心。
信托是一种起源于英国,发达于美国、日本的财产管理制度,其独特的制度设计,已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和运用。我国于20世纪初曾引入该项制度,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不久即被废止。1978年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信托制度得以恢复和发展。 在信托关系的各方当事人中,受托人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在信托与信托法的理论研究上,对信托受托人的研究也成为整个信托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本书对信托受托人进行了多视角的研究,全书共八章,分别为信托概述、受托人的资格与种类、商事受托人、受托人地位的确立、受托人的权利、受托人的义务、受托人的法律责任、受托人职责的终止。 鉴于我国目前的信托主要表现为商事信托,故本书重点研究了商事受托人。同时,针对我国已有研究较少涉及信托受托人法律责任这一状况,本书对信托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