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博士的这本书对中国经济具有重大的价值。简单地说,它指出了美式(更大程度上是欧式)反垄断法的种种圈套和谬误,而许多国家正在生搬硬套这种反垄断法。只要读完这本著作,你就会奇怪在经济科学当道的年代竟然还有如此错漏百出的东西,而且还会惊叹其它国家竟然还会对这趟混水趋之若骛。 兆丰的项工作,就是阐释为什么一系列的现象——诸如企业扩大规模、锁定转售价格、企业纵向整合、低于成本定价、价格歧视和多种类型的合并——其实都是促进竞争和有益经济的行为。不幸的是,用来解释这些好处的这些强有力的经济逻辑,以前并不总是被人理解。美国的反垄断法始于1890年,但兆丰所介绍的这些令人折服的解释,许多是到了20世纪后半叶才逐渐在经济学研究中成形的;而尽管美国的法院在过去这些年里已经开始重塑反垄断法,以求体现
《法律经济学译丛·法律经济学的原理与方法:规范推理的基础工具》旨在向那些渴望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和数学技巧的读者提供技术方面的指引,同时就其中蕴含的哲学原理作出结构性阐释。《法律经济学译丛·法律经济学的原理与方法:规范推理的基础工具》对经济学分析与道德哲学、政治理论、平等主义以及其他方法论等法律经济学原理进行了整体介绍,同时描述了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细节,例如模型构建、衍生工具、微分方程、统计检验以及计算机程序运用等。总之,这是一部非常实用的著作。
经过努力,《 释义》(以下简称《释义》)终于和大家见面了。《条例》是2000年《海关法》实施以来海关行政处罚工作经验的总结,凝聚了全体海关工作人员的智慧,认真学习和领会《条例》的原则和各项规定,是正确执行和实施的关键。修订小组的同志们根据立法原意,结合海关执法实践,编写了这本《释义》,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条文内涵、适用条件和执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我们相信,本书对于大家学习、理解、掌握和正确实施《条例》会有所裨益。 本书仅作为海关工作人员学习的参考,具体执法应当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经济法基本范畴研究》立足于中国市场经济和现行的法律制度,运用整体主义、社群主义以及社会学法学和经济学等学科的思维方法,对经济法、经济行为、国家干预、实质正义、社会本位、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律关系和经济法责任等经济法基本范畴进行了系统性研究,目的是弥补经济法范畴化的不足,为经济法学的构建提供必要和恒定的支撑点,并为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提供一种新的思维模式。
本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丛书一克莱顿法律丛书中的一本。它突破了一般公司法书籍的传统结构,分别以公司法的五大关键特征为出发点,以四种公亩]模式为样本,以公司法的中心关系为主要议题,具体分析了公司法应选择什么样的法律策略避免缺陷、发挥优点,从而平衡高级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公司控制者与非股东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总之,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从而使本书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和严密的逻辑结构。本书语言简明干练、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读性很强,是研究和学习公司法的学者和学生的参考书。
核心设施理论是反垄断法中历史悠久又充满争议的领域。核心设施理论存在的必要性、救济的可行性以及如何界定核心设施是该领域最为重要、并相互关联的三个部分。李剑所著的《反垄断法核心设施理论研究》对其的研究,集中地体现了如何理解反垄断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如何在反垄断法制度框架内平衡投资激励与开放市场,如何构建新的实施体系以更好实现反垄断法目标等有意义并有趣的问题。
《银团贷款法律问题研究》遵循“以银团贷敖实务为中心”的研究方法,在对银团贷款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整体把握的基础上,主要对银团贷款操作中实际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以实现理论研究为实践服务的目的。《银团贷款法律问题研究》由“导论”、“银团贷款主体”、“贷款银团的组建”、“银团贷款的契约安排”、“银团贷款中的违约事件和救济措施”、“我国银团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六个部分组成,按照“主体-行为-责任”的逻辑展开,将主体、行为、责任所涉及的问题统一起来。
信托是一种起源于英国,发达于美国、日本的财产管理制度,其独特的制度设计,已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和运用。我国于20世纪初曾引入该项制度,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不久即被废止。1978年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信托制度得以恢复和发展。 在信托关系的各方当事人中,受托人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在信托与信托法的理论研究上,对信托受托人的研究也成为整个信托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本书对信托受托人进行了多视角的研究,全书共八章,分别为信托概述、受托人的资格与种类、商事受托人、受托人地位的确立、受托人的权利、受托人的义务、受托人的法律责任、受托人职责的终止。 鉴于我国目前的信托主要表现为商事信托,故本书重点研究了商事受托人。同时,针对我国已有研究较少涉及信托受托人法律责任这一状况,本书对信托受托人
近年来,由于我国制定了信托法,对于信托法的研究逐渐为我国法学界所重视,这种研究正在步步深入之中,本文可以说是这方面研究中迄今最为全面深入的成就之一。本文对信托法研究的特点:·是迄今最为全面的,包括了外国信托法的种类;·关于民法法系国家接受或不接受信托制度的比较分析,是经过深入研究得到的结果,有独到之处,在我国具有创新的意义。对中国信托法的论述是很有实际意义的,作者对中国信托法的分析和意见有许多正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