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是我国刑法、犯罪学领域中个基于刑事一体化的基本理论,以“罪刑关系具有均衡性”为理论假设,试图以立法、司法中的客观事实对其加以检验的大规模(立法全样本、司法大样本)实证研究。其理论假设来自刑法的罪刑均衡原则,样本为法定犯罪各“法意案例数据库”中抢劫罪案例,分析对象即刑法分则中的422对罪刑关系和刑事司法中的1107对罪刑关系,研究方法选用的策略是追求思辨与实证相融合,定性与定量相统一。导论部分主要讨论 刑均衡的意义、历史、在刑法中的地位以及全文的逻辑线索,认为罪刑关系虽然理应均衡,但实际上如何,尚须发现、证实、解释。“罪论”部分讨论刑应当与何种意义上的罪相均衡,认为犯罪是报应之罪主导下与功利之罪并存的一体之罪,是罪行之罪为主罪人之罪为辅的互动之罪,是由多层次多维度的抽象之罪整合、
本书采用的关系分析的理论、方法打破了犯罪学讲究的沉闷。在研究范式篇,作者对犯罪学的概念、对象,方法、历史发展进行了独特的梳理。在犯罪关系篇,犯罪特性学,犯罪形态学,犯罪定义学以及犯罪规律学构成了——个全新的犯罪学体系。在社会反应篇,犯罪学回归到刑事政策,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被害预防等领域,使刑事规范学和犯罪事实学各自获得了新的意义。
《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是经典著作的再版。《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第一版2000年出版,在法学界很有影响,对于普及程序正义的理念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十年之后作者对全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全部围绕刑事诉讼法的经典格言展开。陈瑞华教授十年之后面向社会再度普及法学常识: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用格言的形式讲
刑法的效力范围作为刑法理论中的一个基础性课题,不仅在刑法理论上存在着诸多难以释怀的困惑问题,而且在司法实务中也存在着众多的疑难问题,理应得到刑法界相当的重视从而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然而其被关注的现状实难令人欣慰。据统计,1980年“两法”施行以来的20余年间,以刑法效力范围为研究对象的专门著作尚未面世,相关的学术论文也10余篇,这从一个方面足以看出,学界对刑法效力范围研究的力度和深度令人汗颜。有鉴于此,本人不揣冒昧,立足于中国刑法的理论与实践,并比较考察德、日等大陆法系以及英、美等英美法系诸国与地区的立法及其实务,以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刑法效力的基础理论入手,通过刑法之于时,地、人事等四个方面,对之进行了较为深入、全面、系统的研究与探讨,以期丰富、发展与完善我国刑法效力范围的理论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刑事政策的作用日显重要。与此相应,近些年来,刑事政策研究越来越受学界重视,出版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笔者在教学、科研过程中,对刑事政策问题也有过一些研究,这些研究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全新视角来研究理论界尚未关注的刑事政策问题;二是把理论界研究不深的刑事政策问题做更为深入的研究;三是从新的角度来研究理论界已经关注的刑事政策问题。这些研究既涉及刑事政策的宏观层面,也涉及中观和微观层面。《刑事政策研究新视角》一书其实就是这三方面研究的若干心得。笔者把这些心得结集出版,希望能够给中国的刑事政策理论研究和刑事政策实践带来些许推动作用。
死刑问题是一个当下时髦的问题,是一个承载历史重任的问题,又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问题。作者作为从刑事法律适用入门进而热衷于刑事审判研究的刑事法律人士,一直对死刑的立法与法律适用有所关注。作者从我国死刑核准权的下放与回归,认真分析了我国死刑核准制度变迁的时代背景与法律意义。将自己对死刑制度的潜心钻研成果组织成篇,让广大关心刑事审判工作特别是关心死刑复核权回归的热心读者,能够在急切地观望与思考之际,通过阅读这部《人民法院法官审判实务精品丛书·死刑片论:死刑复核权收归之际的思考》,更加理性地去思考与认识死刑复核权回归审判机关的法律意义与政治意义。
《反贪侦查谋略与技巧》包括反贪侦查谋略与技巧之“道”、反贪侦查谋略与技巧之“器”。
《刑法分则适用典型疑难问题新释新解(第2版)(全新修订精编版)》精选了司法机关在犯罪认定中存在争议的一些问题,以现行刑事立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为依据,通过理论阐释和规范分析,结合实践,力图寻求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从而正确地适用刑法。法律是一种规则,而适用则是其生命,只有得到切实执行的法律才是真正具有效力的法律。 基于为司法实践服务的目的,《刑法分则适用典型疑难问题新释新解(第2版)(全新修订精编版)》在体例和内容上强调“实用性”,并不苛求体系上的完整和内容上的面面俱到,而是紧紧抓住分则罪名适用中难点、疑点集中的典型问题作了精辟剖析,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为方便司法人员对有关法律文件的快捷查阅和适用,还在相关章节问题之后附有的刑事立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刑法分则适用典
《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是经典著作的再版。《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第一版2000年出版,在法学界很有影响,对于普及程序正义的理念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十年之后作者对全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全部围绕刑事诉讼法的经典格言展开。陈瑞华教授十年之后面向社会再度普及法学常识: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用格言的形式讲述程序正义的理念,普及法学常识,穿插各种典故、寓言、经典案例,读来妙趣横生,不仅适合专业读者阅读,也非常适合普通读者阅读。
国家之治乱,政事之隆污,安所系平。曰,系于法而已。法者所以纳民于软物之中,使之从善去恶,禁暴话好,信赏必罚,其收效至速,其功用甚宏,诚拨乱反正之具也。顾法之修明并非无固而致,法之为用,亦非一成不易。穷则变,变则通,世无旦夕可就之成规,亦无永恒不易之典,因革捐益,务得其宜,运用之妙,存乎其人。是以立法者必先明辨法理,确立体要,期与社会风俗,文教习尚,相为表里,如影随形,如响斯应,众之以为利便者,一人倡之,千百人和之,发为理论,见于践行,无所捍格,乃克致用。体验既富,著以为例,遂垂典范。斯法之成因,实古今中外之所同然,自来法家之治法学,咸以探究原理,为其极则,职是故钦。 纵观数百年来,各国刑制之演变,远还前古。考其缘由,乃刑事思潮之奔腾澎湃有以致之。而刑事思潮,又为政治、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