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的查明是正确适用外国法的前提,直接影响外国法律的准确适用以及当事人的权益。外国法的查明将间接影响到国际私法的存在。其包括十分丰富的内容:外国法的立法模式,外国法的性质是法律还是事实,外国查明的责任分配,外国法查明的方法,外国法查明资料的采信,外国法的解释,外国法查明失败的处理等。
加里?B.博恩教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在仲裁界所取得的很好成就,被认可为靠前商事仲裁领域的人士,屡获殊荣。《靠前仲裁:法律与实践》即是其拥有代表性作品之一。 本书旨在对靠前仲裁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介绍,重点关注靠前仲裁的基本法律框架及各法域、各仲裁机构的实践,以简明、精练的语言向读者介绍靠前仲裁的核心法律原则与实践惯例。本书的主体部分按照靠前仲裁的时间推进顺序分为靠前仲裁协议、靠前仲裁程序和靠前仲裁裁决部分,主要探讨靠前商事仲裁,并在必要时与靠前投资仲裁或国家间仲裁进行对比。本书的特点在于其比较法的研究视角和翔实丰富的实践资料。 中国的涉外商事活动日益频繁,企业和投资者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靠前商
国际河流法的主体是国际河流沿岸国家或其他国际行为者,国际河流法的客体为国际河流流域资源与有关行为,王志坚编著的《国际河流法研究》具体包括水面利用(划界与航行)、水体利用(非航行利用)、水体利用的影响(环境与管理)这样三个部分。以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为指导,河流生态需水为基础,各流域国水量贡献率为依据,明确国际河流水权,必定有助干预防和解决国际河流争端,促进国际流域生态与环境的保护,对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行为有所制约,实现国际河流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东京审判研究丛书·东京审判:被忘却的纽伦堡》是东京审判研究系列丛书的译著类作品,其完整地反应了东京审判的全过程,且对检辩双方主张、法官中多数派及持异议者的”意见”、对东京审判之后争执的主要见解等都有准确的记述。《东京审判研究丛书·东京审判:被忘却的纽伦堡》作者艾迪安·若代尔曾任全球历史最悠久的国际人权组织——国际人权联盟的秘书长,作为其平生最后的著作,《东京审判研究丛书·东京审判:被忘却的纽伦堡》也凝聚了他长期从事人权事业的经历所形成的独特思考。
本书是基斯教授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世界上部全面系统研究国际环境法的著作。 本书共有五部分:部分国际环境法的性质和基本原则,分六章论述了国际环境法的目的和性质、产生与发展、渊源、基本原则和概念、特殊法律手段及国际环境法中的国际组织;第二部分保护环境部门的国际环境法,分五章论述了海洋、淡水、大气和气候、土壤和森林、生物的环境保护;第三部分控制危险物质和活动的国际环境法,包括五章;第四部分国际环境法的实施,分为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机制和国际责任与环境损害赔偿两章;第五部分国际贸易与环境,包括两章。 该书旨在使广大对国际环境法或者对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人们获得这方面的知识,以使环境保护成为大家共同讨论、重视的话题。
自从1924年世界上部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公约(《海牙规则》)问世以来,国际社会为促进国际贸易和航运事业的发展.一直在不懈地致力于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统一;1968年在布鲁塞尔外交会议上通过了修订《海牙规则》的议定书(《维斯比规则》);1978年又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审议和通过了《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形成了三个调整海上运输关系的国际公约并存并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局面。《海牙 维斯比规则》体系的参加国家和地区达108个,《汉堡规则》缔约方有32 个。这三个规则在实际的海运业务中,分别为有关国家和地区或船公司趼采用,到目前为止,统一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目标远未达到,联合国国际统一运输法草案也是任重道远。所以,我们对这三个规则都应该有所了解。《国际海上运输三公约释义》是首次全面
直面欲将毁灭整个人类的环境危机,我们有了深刻认识:与“和平、发展”一样,“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新主题。这一世界新主题要求我们必须采用新观念、新规则以规范人们的环境行为。“国际环境法”由此应运而生。作为新学科的国际环境法是关于国际环境问题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是主要调整国家在国际环境领域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规章制度,是国际法的新领域,而不是环境法的国际适用更不是环境法的一个部分。《国际环境法(修订版)》从探讨国际环境法的产生切人,就国际环境法的主体、渊源、基本原则等基本理论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结合国际环境法的发展趋势就其具体领域如土地、大气、水资源、森林、海洋、公域环境以及环境与贸易、环境与军事等进行系统论证。全书分上下两篇,上篇总论对前述国际环境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