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媒体层出不穷,却失于轻浮;传统媒介始终强势,所有人都说“内容为王”,做的却是“渠道为王”;进而“公关,广告第二”的论调纷纷扬扬。 史蒂夫·哈里森不为所动,坚持“内容为王”,强调“弹出广告”等打搅式营销手段依然有效。为此,本书深入阐述了消费者需求的“发现即解决”的道理,同时以众多经典案例演示如何“有效截断受众注意力、将之吸引过来”。本书着力将营销创意和广告创意区别,尤其对如何将无形的创意诉诸有形的文字、如何(由谁来写)撰写创意简报等创意难点做了重点阐发和例证。
“点亮创意灯泡”应当成为我们所有人的一致目标,不管是我们CEO(首席执行管),还是CSO(城市清洁员)。如果我们恰好懂得如何点亮创意的灯泡,就能够在工作中表现得更加具有创造性,而更多的时候,这也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将更有成效。不过,接下来的问题是,除了在学校学习以及在商场打拼的那些岁月,我们大多数人往往都只是在对创造力的秘密浑然不知的情况不平淡无奇地生活着,没有人会走过来拍拍我们的肩膀说:“喂!想知道怎样才能让你变得具有创造吗?你只需……”。 而这恰恰正是韦恩这本书想要做的事情:这本书向我们揭示了许多成功人士使用过的众多创造性思维和方法的小秘密。也就是说,这些创造性思维和主法往往都是那些成功人士在当时毫不留神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加以使用的。不仅如此,韦恩还告诉我们,创造性思维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