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著名丛书一克莱顿法律丛书中的一本。它突破了一般公司法书籍的传统结构,分别以公司法的五大关键特征为出发点,以四种公亩]模式为样本,以公司法的中心关系为主要议题,具体分析了公司法应选择什么样的法律策略避免缺陷、发挥优点,从而平衡高级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公司控制者与非股东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总之,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从而使本书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和严密的逻辑结构。本书语言简明干练、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读性很强,是研究和学习公司法的学者和学生的参考书。
本书系运用解释论方法、从法律和治理角度对公司法中的基本范畴和核心范畴“公司利益”进行专门研究的学术专著。全书共分五章。 章指出,公司利益是一种独立的团体利益;第二章分析了公司利益的不确定性及其产生原因,指出了此种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必要性;第三章指出,公司利益并非股东利益 化,而是利益相关者综合利益,这些可“综合”而成“公司利益”的各主体利益即为公司利益的构成因子;第四章对公司利益可享有与追求的范围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如财产利益视角下的公司机会规则、公司的生存利益、公司的长期利益、对公司利益客体范围的限制等;第五章探讨了公司利益识别的分类与功能。 公司利益是公司追求的 目标,是公司制度建设的根本,以公司利益为主题研究公司法,是一个创新性、方向性的学术课题。本书尝 法律解释的方法,系统解
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干预可以是国家对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肯定,也可以是国家为了某种目的或矫正市场失灵而管理、规范、协调和引导市场经济活动。以此概念为基础,根据国家干预的不同层面,将全书分为五编。编是导论,主要阐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第二编是经济组织法律制度,主要阐述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三编是市场运行法律制度,主要阐述合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产品质量、商标、专利、广告、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第四编是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主要阐述税收、会计、审计、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第五编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主要阐述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以及劳动保障方面的
笔者初入法律执业道路,从事有关公司、股权投资领域法律服务。随着实践经历的不断增多,却发现没有一本专门的股权实务书籍着重从案由和请求权基础方面,帮助投资者、律师阐述股权投资,从“法律事实”过渡到“法律适用”的司法实践问题。公司法一共25个案由,每个案由其请求权基础及司法实践所认定的标准均不相同,各案由解决的案件问题重点也不一样,然而,却没有一本实务书籍告诉或指导当事人该选择何种案由和诉讼方案。 于是,编写一本书帮助律师、投资者、法务选择 有利于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及方案,帮助投资者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成为笔者编撰本书的缘由。 本书共分十个章节,以常见的公司案由为线索,每个章节主讲一个案由,基本涵盖从公司出资、确认股东资格、到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公司清算等十个常见
笔者初入法律执业道路,从事有关公司、股权投资领域法律服务。随着实践经历的不断增多,却发现没有一本专门的股权实务书籍着重从案由和请求权基础方面,帮助投资者、律师阐述股权投资,从“法律事实”过渡到“法律适用”的司法实践问题。公司法一共25个案由,每个案由其请求权基础及司法实践所认定的标准均不相同,各案由解决的案件问题重点也不一样,然而,却没有一本实务书籍告诉或指导当事人该选择何种案由和诉讼方案。 于是,编写一本书帮助律师、投资者、法务选择 有利于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及方案,帮助投资者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成为笔者编撰本书的缘由。 本书共分十个章节,以常见的公司案由为线索,每个章节主讲一个案由,基本涵盖从公司出资、确认股东资格、到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公司清算等十个常见
经济学与法律有何关联?假设立法者提议对待械抢劫者处以终身监禁,各种报刊评论文章会对立法者严厉打击犯罪的措施大加赞赏,宪法律师提出了禁用酷刑的问题。法哲学家开始思考其中的正义问题,一个经济学家则指出,对持械抢劫才处以同持械抢劫并致人死亡一样的刑罚是在鼓励罪犯杀死受害人。正是经济学这种切中要害的特点使它不仅被用于解释法律,而且有助于设计法律。 除了运用芝加哥经济学派的广博知识,作者还援引了众多常识性的案例,为从经济学角度理解法律提供了生动的辩护。他以一种深入浅出的行文阐明了法律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在采用这种学生、律师和非专业人士易于接受的形式的同时,弗里德曼并没有以牺牲这些思想的学术性为代价。弗里德曼是表述此类富有争议性的理解法律方法的理想发言人。这种方法之所以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