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之间的智识砥砺激发了我撰写这本词典的灵感。学术同行互相阅读对方作品时,经常有“隔行如隔山”的感觉,因为一个学术传统的学者不能理解另外一个学术传统的标准术语。从事法律与经济学研究的学者几乎不能理解分析法学传统中的术语,并且这两派学者往往忽略了女权主义法律理论或种族批判理论中使用的观点和术语。本书的目标是充当一本译文手册,成为一部语词和短语的贝立兹(BerlitZ)指南,以此帮助不同法律学术传统的学者之间的理解和交流。如果本书在相互理解方面有所助益(相互理解是迈向相互评论的步),那我就心满意足了。本书也有更宏大的目标:以学生和学者易于掌握的方式提出一些来自不同法理学传统的基本概念。有如下几点值得注意的地方:,究竟选取哪些不选取哪些词条是撰写这本词典时不可避免的难题;在确定词条的范围时,我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现当代中国历史和思想发展的主流,是党和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是现当代中国理论和学术的“道统”。本书主要研究思路为:以学术史、思想史和理论史为视角,探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所折射的现当代中国在由民族史走向世界史的进程,中国化的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参与世界史的形成,以及主导现当代中国史的过程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展现传统与现代(古今)、中国与西方(中西)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的交流、碰撞、矛盾、冲突和融合的历史;探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这一恢弘的历史事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表达过程,并以此为基础展现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中国经验、中国道路和中国方法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探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本书以全球华人法哲学家为主要作者,以中华文明的法制和法意为主题,旨在积累和反思中华文明的法律文化,促进现代华文法律哲学的发展。中国文明之所以为一种枢纽文明,就在于盘桓天人之际,牵连古今之间,辗转为神圣与世俗的拉锯,潜化入灵肉煎熬,而用心用力,而风雨无阻,而握炭流汤,而于安顿俗世人事中志达跨越豪迈之人生。从而,正是在此意义上,自法意切入,溯流徂源,积劳积慧,为此法律共同体庋集法律精神资源,挖掘俗世规范的德性力量,假手文化中国之魂而强健政治中国之身,实在是直面它们而来,深刻而公开地展示出了鲜明的文明性格,也是一种基于深切文明自觉的清醒政治意识。
几乎所有的国际经贸合同都涉及货币债务的跨国履行,而且国际范围内的损害赔偿和恢复原状等救济措施大多也会通过货币偿付予以实现。但也许是人们对货币债务跨国履行问题过于熟悉,以至于忽视了它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本书以货币债务跨国履行为研究对象,以货币主权作为贯穿全书的线索,通过对货币债务跨国履行涉及的法律问题深入剖析,结合对世界各国经典案例的解读与探讨,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探究货币债务跨国履行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具体制度设计,以期对未来的货币债务跨国履行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对国际经贸往来的顺利开展尽绵薄之力。
债法总则是关于债的一般规则。传统债编模式主要是以合同法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债法体系主要围绕合同法进行结构设计,表现为强烈的合同法主导型的结构。债法总则大量替代了合同法总则的内容。本书作者主张仍然保留债的概念和债法总则,并强调债的一般规则对合同法的指导作用。我国债法总则的设计,应当将本来应当属于合同法总则的内容回归合同法,将仅仅适用侵权法的内容回归侵权法。债法总则中主要规定的是债的发生原因、标的、种类、效力、变更、保全、转让、消灭等。本书共分三篇17章,完整呈现了作者在债法总则领域的系统研究和深入思考。
网络社会,人人都在“网”中。电信诈骗犯罪、网络恐怖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等如影随形。《刑法修正案(九)》新增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多个罪名,涉及所谓“预备行为实行化”、“共犯行为正犯化”等热议话题,成为中国刑法知识新的增长点。本书在介绍我国网络犯罪及刑法罪名体系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上述话题进行了分析,为完善该领域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
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在于如何培固刑法前置性法的根基,在于树立作为刑法前置性法的性,在于首先由刑法的前置性法对社会进行有效的分兵管控。如果没有其他法律作为刑法的前沿屏障,没有刑法的前置性法分领域、分层次、分程度地对不同类型的危害行为适用不同的法律制裁,而将其大小不同的违法危害行为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一味动用刑罚手段,既不是一个明智的作法,也必然面临捉襟见肘的困境。所以我国在进行法治化建设过程中千万不能本末倒置,不然法治目标只会缘木求鱼而不可得也。《犯罪的二次性违法理论与实践兼以刑民交叉类案例为实践对象》为了从司法实践中获得理论的原料和营养而展开对一些刑法基础理论和刑民交叉案例的思考和讨论,也可供司法工作人员在进行刑民交叉案例分析时作为一种参考系数和观照尺度加以对照,从中找到
《上海三联法学文库·律师与社会:美德两国法律职业比较研究》是西方法律职业研究的一本经典著作,也是德裔美国社会学家鲁施迈耶的本主要学术著作。迪特里希·鲁施迈耶的这项对德、美两国法律职业的比较研究,为这个领域提出了个相对完整的理论命题,即职业的历史发展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代国家兴起与资本主义市场扩张的相对时间顺序。这个理论命题也已经成为职业社会学与法律职业研究的一个经典命题。
《物权法的展开与反思(第2版)》基于与物权法的有关规范,围绕现实发生的事例,结合域外的参考经验,对以下基础性问题进行了相对深入的分析:第yi,人与物关系的法律规则,主要通过分析诸如人体受精卵、尸体等与人体相关,但又难以跨入主体范畴的特质地位,以及对物的损害与精神损害赔偿的关系,来揭示人与物之间的微妙关系。第二,物权客体的制度反思,主要通过分析无体物、集合物和违法物的地位,来探究扩张物权客体的可能以及限度。,第三,物的结合、权属界定与利益平衡,主要以现实中常见的房屋装修纠纷为对象,分析物的特定性、整体性与权属界定、利益平衡之间的关系。第四,物权法定与意思自治,主要以涉及物权的约定为例,分析物权法定与意思自治之间的关系,看物权法定在框定意思自治方面的边界如何划定,又看意思自治如何拓展
《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是日本立命馆松宫孝明教授的《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中译本。相较于日本其他同类教科书,《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特色在于:在问题的思考上,作者反对仅对问题作个别的、权宜的解释或解决,而是基于“同样的事情作同样的处理”这一法秩序统一性的要求,重视对问题的体系性思考与法概念的统一性运用,并且强调对法律的解释应当忠实于法律文本本身。同时,《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没有受困于历来将刑法理论的对立还原为“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对立的日本刑法学思潮,而是以规范主义、机能主义的刑法思想和“积极一般预防论”为基础,力求探明各种理论和学说的对立根源,并根据当今社会的状况展开刑法所应依据的客观主义。从这一立场出发
《刑法哲学》一书是当代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的成名之作。它初版于1992年,当时面对着其他部门法学的竞争与挑战,刑法学意欲何为、出路何在?这是每一个有志于刑法学研究的学者需要深刻反思的问题。对此,当时的作者得出的结论就是:从体系到内容突破既存的刑法理论,完成从注释刑法学到理论刑法学的转变。本书是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刑法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写就的。作者根据当时所有能够看到的国内、国外资料,建构了本书的刑法学体系的基本框架“罪刑关系中心论”。作者认为,刑法哲学体系是有一定的独创性的,反映了作者对于刑法哲学的独到见解。刑法哲学作为一种理论,并非独一二的,每一种刑法哲学都可以有自己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与深化刑法学的发展。本书作者所勾勒出的“罪刑关系中心论”的刑法哲学体系共包含15个范畴,如书
《天下 法学新经典 中国物权法总论(第四版)》内容和体例是以立法问题为导向,强化了针对现实的物权法法学理论分析。从我国制定物权法的实践出发,侧重于物权法的学理探讨,提出关于物权法的系统性看法。在《物权法》制定后,作者根据全新立法及司法实践,于2009年、2014年、2018年进行了三次修订,不断反映中国《物权法》带来的新思想和新规则,突出展现当代物权法的人文思想和民权精神,探讨《物权法》独特的裁判规则。本次修订,考虑我国民法典正在编纂之中,各种物权法学说尚不统一,作者继续保持了本书强化物权法学法理分析的特征,坚持在现行立法之外,保持法学原理的适度独立,并且从法律科学的严谨性和体系性的角度去分析现行法律的发展。
本书在系统分析和借鉴中外法律行为理论及立法成果的基础上,联系中国的民法实践,对法律行为的历史、实质与本质、性质与特征、成立要件与有效要件、与民事行为的关系及法律行为的定义与名称等基础理论,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和富有创造性的研讨。书中的许多观点为外理论研究中首次提出。
本书是对边沁和经典普通法理论间的历史论争的哲学解读。该论争对法学思想是极其重要的,它塑造了关于法和裁判的性质、任务和限制的当代观念。该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ClarendonLawSeries”之一,是法哲学和边沁学领域的经典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