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检察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 共和国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本书*特点的是新旧法条对照表,该部分将新旧法条之间的未修订内容、修订内容以及新增加的法条通过列表的形式加以对照说明。本书便于读者以*直观的方式在已经掌握的原法内容基础上,了解修订变化,从而快速掌握该法的新体系和新内容。
8月6日上午,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利率与利息的“两线三区”: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