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共分为四个部分: ● 刑法基本理论。包括本罪的罪质、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罪量要素、犯罪形态、罪数问题及刑罚运用等问题,供读者更深地理解和运用《解释》。 ● 关于《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解释》的起草者对《解释》出台的背景和经过、特别是 对《解释》条文予以逐条释明,以助于广大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更全面地理解和适用《解释》。 ● 案例选编与裁判指引。编委会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报送的案例中精心筛选出35篇案例,详细阐述了裁判理由,对于在司法实践中具体适用《解释》能够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 相关法律、法律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包括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律解释及规范性文件,也摘录了域外有关法律规范,既方便读者办理此类案件寻找依据,也方便读者研究和教学查阅相
对于人民法院的案例,目前通行的研究,无论是实务取向的案例汇编,还是理论层面的法律关系分析法、请求权基础体系法,均对应的是个案研究。本书则放眼人民法院30余年来的民事审判案例,开创性地以大数据的方法,在归纳裁判要旨的基础上,洞察和把握更为深刻的裁判思维。 本书根据新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修订,并将人民院相关案例更新到2020年。本书作者长期思索和反复推敲,将主体、行为、权利和责任四元结构确认为对案例分析的方法论表达,即针对具体的案件,分析的思维方式是:界定民事主体,判断法律行为,保障民事权利,划分民事责任。 授人以渔而不只是授人以鱼 ,是本书长期以来的思考内容和这次改版的追求目标。
本书稿研究的 司法官 ,主要包括审判官(当时一般称推事)和检察官两类司法人员(因研究关联,也会部分涉及司法行政人员、法政毕业人员等)。时间上限为1906年,因为中国现代新式司法机构和司法官群体始于该年;下限截止到1928年,因为该年民国北京政府终结。需说明的是,在此期间中国存在多个政权,如南京临时政府、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政权等,这些政权的司法官个体与群体,在此暂不论及。简言之,本书稿以掌控中央政权的清政府和民国北京政府的司法官个体与群体为研究对象,以此来探讨现代中国法治的艰难历程,呈现法制移植在现代中国展开的复杂状态。围绕这一主题,书稿从现代司法官产生的 旧 路径与 新 通道,清末制度变革与司法官群体组合构成,辛亥鼎革后司法官群体的分流与重组,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法律界的交游网络与内外生态,法治环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笔者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对全书所有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由于《民法总则》通过后并没有废止《民法通则》,待民法典分编内容进行系统整合,编纂工作完成后再予以废止;《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在《民法通则》废止之前,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民法典的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等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完成前,《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的规定与《民法总则》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因此,在进行修订时,不是简单地将法律规定的条文进行替换,而是保留《民法通则》《合同法
裁判文书制作是一项非常神圣的工作,是化解纠纷、维护和谐、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近几年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制作工作,不断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工作。 此次将获奖裁判文书结集出版,并对每篇优秀裁判文书提炼裁判要旨以及推荐意见,目的是更好地发挥优秀裁判文书的示范作用,提升法官裁判文书写作技巧和业务素养,推动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