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作者在德国留学和回国任教期间共计15 年教授阶层式案例分析方法的经验,结合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刑法犯罪论核心知识与阶层式案例分析》系统介绍了阶层式案例分析方法的要旨,并对刑法犯罪论和财产犯罪中的核心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刑法犯罪论核心知识与阶层式案例分析》意在实现两方面的效果: 其一,使读者初步掌握阶层式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其二,使读者能更好地理解犯罪论和财产犯罪中的重要问题。 全书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根据故意的作为犯、过失的作为犯、不作为犯共同犯罪、犯罪未完成形态、罪数理论等主题,体系性地阐释刑法犯罪论中最为重要的核心知识,并介绍刑法阶层式案例分析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读者可以将该部分内容作为高度精练的刑法总论教科书使用。第二部分通过 6 则案例系统展示阶层式案例分析方法的
构建自主刑法学知识体系是新时代刑法学人首先需要面对的历史使命,也是无法回避的历史责任。回顾近代以来的刑法学研究,大体上均是以理论移植为中心。新时代的刑法学研究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时代特质和时代担当,如何形成自主刑法学知识体系,是《新时代刑法理论的自觉》试图探讨的主题。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刑法学理论都应有须始终坚守的理论品格,这就是刑法学的德性。对德性的追问和坚守,是《新时代刑法理论的自觉》各章观点立论的基础。 基于以上研究主题和立论基础,《新时代刑法理论的自觉》主要围绕以下重点和热门刑法学问题展开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要义、刑法教义学、民法的刑法化、法典化语境下刑事立法的理性与抉择、否定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之反思、刑法因果关系中的行为概念、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反思、化学阉割
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传统定位于实体评价机制之中,如何将其实体评价的功能向程序侧面拓展,不仅是刑事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实现刑事法治统一性的具体展开。本书以 阶层犯罪论体系的诉讼品格 这一命题为视角,循着刑事一体化的研究思路,以关系的发现为理论研究起点,以实践的价值为理论研究落脚点,运用历史发现、比较分析和规范推演等研究方法,梳理了阶层犯罪论体系的本体意义、阶层犯罪论体系对诉讼程序的关照性,以及阶层犯罪论体系之于诉讼模式、诉讼进程、证据证明和刑事辩护的重要指引价值。
2024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施行,为学界理解与适用相关犯罪带来新的挑战。与此同时,伴随数字时代的到来,犯罪现象和刑事立法呈现新特点,学者应对传统刑法理论予以更有针对性的思考。《刑法学研究》(第17卷)以 《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理解与适用 和 犯罪治理现代化 为主题,以行贿罪、个人信息保护、轻罪治理与立法等为研究对象,分为 专题笔谈 理论前沿 热点透视 和 博士论坛 4个专栏,就上述命题予以全面、详尽、深入考察与分析,以期推动刑事立法的完善,保障司法适用的准确。
本书系统介绍了刑法学习的若干具体方法,汇集了周光权教授二十多年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指导刑法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内心感悟。本书从刑法学的独特魅力、学习刑法应先储备哪些知识、重点从老师那里学什么谈起,然后依次对如何形成比较研究方法、如何高效地阅读、如何形成刑法思维、如何把论文写得更好、如何看待刑法立法、如何学习犯罪论、如何训练刑罚思维、如何面对生活经验、如何沟通理论与实践等18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语言生动活泼,讨论的问题与时俱进。作者问题意识强烈,竭力将传统上似乎难以言传的“师傅带徒弟”的过程付诸文字,能够帮助刑法学研习者少走弯路,同时能够感受到学习刑法的愉悦。
本书是米歇尔 福柯在法兰西学院讲授的第二门课程。本课程延续了对知识意志的探讨,仍以法律和司法制度为基础作研究。继 尺度 之后,福柯以对于整个中世纪的制度的研究为基础,引入 讯问 的主题。该课程的目标在于:司法作为国家镇压机器产生,确立镇压体系,它的作用不再是像在中世纪一样保障财富的流通,而是通过对人民的隔离来达到制度的目的。惩罚变为监禁。在司法经济学中发生了改变,即从对财产的征收过渡到对人的隔离,同时指出知识 权力关系的模式,该模式构成中世纪司法制度的特点。《刑事理论与刑事制度》是福柯隔离 权力 问题之地,一方面是通过大法官塞吉埃对赤脚汉骚乱的镇压的戏剧化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对从日耳曼法到现代性的开端之间的法律和司法制度的经济与认识论功能的分析。本课程对于司法制度作为权力行使之地提出了
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媒体不断曝光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护问题引起了国家、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书主要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现状、犯罪特点、犯罪原因等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区别于侵犯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犯罪特点、犯罪和被害原因,决定了对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同等重要。从立法、司法和社会综合措施多维角度建构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的防治网络,*化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免受犯罪侵害。
本书通过探讨认罪认罚立法化后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行使的理念、制度与实践,对学术实务两界广泛争议的的问题予以全面详尽的梳理分析,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有罪推定旧观念尚末根除,刑事诉讼法中的无罪推定举证责任、证明标准、疑罪从无、证据排除、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法律原则和规定有待进一步贯彻,以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财产、辦护等基本权利的角度介绍了不起诉权的行使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对美英法德等国检察裁量权的约束与影响因素,引用最新资料数据从无罪推定、检察体制、公共利益,认罪协商、警检关系等方面对发展变化进行了梳理和介绍,根据习近平总书记 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 的指示和宪法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以及《检察官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本学年的课程延续了对知识意志的探讨,以法律和司法制度为基础作研究。 福柯以对于整个中世纪制度的研究为基础,引入“讯问”的主题。该课程的目标在于:司法的作用不再是像在中世纪一样保障财富的流通,这在司法经济学中发生了改变,即从对财产的征收过渡到对人的隔离,惩罚变为监禁。同时指出知识一权力关系的模式,该模式构成中世纪司法制度的特点。 《刑事理论与刑事制度》对于司法制度作为权力行使之地提出了惊人的观点:镇压中的权力、权力与战争、权力与财产流通、权力一知识。司法处于权力分析的核心:权力关系在司法实践的核心中相互联结、互相衔接:一方面是关于经济关系,另一方面是关于知识的形成。 本书是福柯在法兰西学院1970-1971年的授课演讲,比较系统地阐发了福柯的刑事法思想。
《城市犯罪空间盲区分析与综合治理》分九章。前四章为基础理论与方法论。章是我国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犯罪问题,从城镇化的概念、国际城镇化的趋势以及我国城镇化的状况人手,分析了我国快速城镇化的各种社会效应,论证了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城市犯罪的特点、形成土壤,导引出城市犯罪空间盲区的概念。第二章是城市犯罪空间盲区分析与综合治理的法理基础,从分析人类的一般行为、法律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形成机理人手,对犯罪与犯罪学进行了辨析,对国外的犯罪理论进行了评述,在阐述犯罪防控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城市空间防控的大环境基础上,建立了我国城市犯罪空间防控的研究框架,力图为本研究提供科学、系统、全面的法理基础。第三章是城市犯罪空间盲区分析与综合治理的科学平台,阐述了空间防控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理清了空间盲
刑罚是刑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本书作者在此领域精耕细作多年,对刑罚的结构问题、死刑案件处理的问题、终身监禁制度、废止死刑、未成年犯罚金刑的裁量、减刑和假释的区别对待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颇为深入,见解独到。本书分为18个专题,分别包括刑罚报应的目的正当性之辩,刑罚结构调整的评析与前瞻,死刑案件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绑架罪绝对确定死刑规定的修订,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适用标准,终生监禁入刑的重大意义,终生监禁制度的刑法教义学思考等专题,本书是对这些专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思考和探究,提出了较有实践意义的理解和建议。
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的修改涉及总则、分则,有对既有条文的修改补充,也有新增设的条款,有对刑法重要制度的调整,也有对某些具体犯罪罪状、量刑的修改完善,以及新罪名的设立,还有对个别条款的删除。调整范围广,内容丰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事立法方面一次极为重要的立法实践。 本书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根据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组织编写,撰写刑法全部条文释义,详细讲解刑事实体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并附有常委会决定、历次修正案和立法解释,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释义的标准、文本。
立足于刑事法律效应,讨论行政法律机能内容、构成因素及其内在互动关系,显然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刑事法律机制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它的有效运作取决于诸多因素的合理互动。诸如刑事法规范体系的构建、具体制度运行方式的设计、刑事司法权的配置与调整等等,并且刑事法技术与各种预防犯罪的手段还须配套应用,时有更新。至于行刑法的发展走向,与其所置身的文化历史背景和现实发展环境,更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此等等,注定了行刑法制发展的艰难进程,也使人们对其进行的理论探讨活动,永远不会划上句号。 本书共分九章,其内容包括导论、行刑法律机制运作的理论依据、确立行刑法目标效益的现实环境、以恶制恶:行刑法律机能之一等等,就行刑法律的机能作了全面系统地研究。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