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刑法全书》是按照我国现行《刑法》条文体例逐条注释的大型法律专业工具书。 本书在每一《刑法》条文的项下罗列了【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性文件】【立法沿革】【立法理由】【条文说明】【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附属刑法】【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和【参考案例】等栏目。 此外,本书编者还以分割线为界,在脚注部分中引用了我国目前的刑法教科书和重要期刊论文观点,以佐证实务见解或与实务观点相互映照。 本书由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领衔编写。本书编辑历时3年,500多万字。本书最大特色是大而全。这里的“大”是指篇幅宏大,与同类型的刑法工具书相比,本书内容丰富,卷帙浩繁,可谓刑法立法、司法和案例之集大成者。 “全”是指资料齐全,本书收集了各种刑法相关资料,以现行刑法条文为中心线索进行科学编排
本书是由葡萄牙近代著名刑法学家迪亚士经多年教学、研究和实践融会而成的经典专著,书中收入了大量欧美各国的刑法比较研究成果,对现今葡萄牙和中国澳门刑法理论影响深远。本书主要研究犯罪的法律后果,共二十章,包括犯罪的法律后果和刑事处分(制裁)、在刑事政策模式中葡萄牙刑法的刑事处分、主刑、附加刑、刑罚的确定制度、量刑/刑罚分量、确定刑罚的特殊情况、刑罚之选择及替代刑罚、保安处分、假释、相对不定期刑、收容、与犯罪相关的物和权利之丧失、刑事记录和恢复权利、处罚的积极前提和消极前提,为当时欧洲背景下关于犯罪的法律后果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刑法各论精释(套装共2册)》包括《刑法各论精释上》《刑法各论精释下》共两册。《刑法各论精释(套装共2册)》是陈兴良教授组织编写的一部刑法各论的专题性著作。经过参与编写者长达数年的不懈努力,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之际,结合《刑法修正案(九)》的内容终于最终完成。刑法各论是刑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对于刑法总论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对于刑法各论的重视程度。这当然是与刑法总论所具有的学术性、体系性和逻辑性有关的,刑法总论更能够激发学者的理论冲动与研究热情。相对而言,刑法各论是以个罪为本位的,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个案性和实践性。如果只是从法条出发,进行理论性的逻辑推理,显然难以对刑法各论作出的阐述。刑法各论的研究要求贴近司法实践,因此也
为司法实践提供具体的办案依据而又不乏深层次的理论探讨,是本书的一大特色。书中所囊括的一千多条疑难问题,绝大部分是来自司法实践,这些问题涉及定罪量刑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重罪与轻罪的一系列实践和理论问题。为履行一个刑法理论工作者的职责,在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问题上,我们应当为办案人员提供一个明确而具体的法律标准;在此罪与彼罪问题上,我们应当运用刑法的相关理论,特别是数罪理论来进行充分的阐述与解释。本书正是用言简意赅的文字来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并作了一一解答。
本书选其中的7篇,分别是:“刑法的理论基础”部分的“理性刑法的原则”、“犯罪意图的理论基础”和“模范刑法典的挑战”,“刑法的实体范围”部分的“犯罪未遂”和“刑法的发展:犯罪共谋”,“程序保障”部分的“残忍的和异常的刑罚条款与实体刑法”,“刑法的运行”部分的“人的民事收容:理论与程序”,外加“法人刑事责任:目的何在?”和“对危险性的惩罚:刑事司法掩盖下的预防性羁押”两文,这两篇文章可分别归入“刑法的实体范围”和“刑法的运行”两部分,它们大体构成了美国“刑法的运行”两部分,它们大体构成了美国法语境内的知识结构和视野,这就是:从刑法哲学、刑事法理等角度探讨刑法的基础理论;“从未遂”、“共谋”、“法人主体”等角度探讨犯罪化的范围;从宪法、刑事诉讼等角度来考察刑法的合宪性、刑法的人权保
这是一本平实易懂又兼顾多数见解的刑法总论教科书,旨在令读者对刑法的学说理论建立“初步而通盘的理解”,对于初学刑法总则的读者而言,是一部相当容易消化吸收的刑总教科书:以严密的体系架构阐明作者的主张,在刑法学说理论紊乱之现状下,寻回既有的学说理论传统思想。本书2008年增修时除了将日本的刑法理论加以介绍,进而运用于诠释台湾地区“刑法”规定外,亦尽可能地对德国刑法规定与理论加以说明及比较检讨,同时将留德学者所著教科书之重要内容(多数采德国刑法理论)与目前实务见解纳入其中,期使读者既能清晰了解刑法体系架构,合理诠释新修定“刑法”总则条文,亦能正确掌握实务立场以及日本、德国刑法规定与理论的发展脉络。无论法科学生或法律工作者,皆可借由体系完备、理路清晰的本书,建立深厚的刑法学素养。
本书系统论述整全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学的基础理论,通过阐释结果与方法并重整全论、整体有效性原则、刑法解释方法确证功能体系化、刑法解释结论整体有效性、司法公正相对主义、法官决策有效性、判例释法指引功能、刑法解释有限功能等核心命题组成的命题体系和理论系统,在批判原初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的基础上提出创新发展理论,重新构建提出崭新的刑法解释学理论体系。重点针对刑法解释学研究范式、系列命题进行学术批判、法理检讨和实证分析研究,力图证立整全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学理论体系的“整体有效性”。
韩忠谟先生是台湾地区法学家,执掌台湾法学院数十年,尤其在刑法学上造诣精深,其《刑法原理》一书,可说是奠定了台湾地区刑法学之基础。《刑法原理》以刑法基本原理为叙述客体,对刑法原理进行了体系性的展开与阐述,同时纵论古今刑制之演变,极究刑事思潮之兴衰,揭示了刑制演变与刑事思潮之间的相关性,并对中国固有的中华法系传统的律学文化与外来的大陆法系刑事法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正因为《刑法原理》一书重视对刑法基本原理的解析,因而虽刑法条文因时变动,该书的理论价值却未曾削减。此次在中国大陆重新再版,以飨有心之读者,亦表对台湾地区法学前辈之敬意与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