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被视为犯罪学的奠基之作,在现代法学体系中,《犯罪人论》将犯罪者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客体,从生物学和精神病学的角度科学理性地分析犯罪人群及其行为,力图从客观上掌握犯罪行为与犯罪者生理和精神上的关联,从而促使犯罪学这一新的学科体系产生。《犯罪人论》在西方犯罪学界久负盛名,于2000年由黄风教授翻译引进到我国出版,曾得到再版。本次由黄风教授对翻译重新修订,授权我社出版。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由于我国刑法学与前苏联刑法学的移植和借鉴关系,我国刑法学中犯罪客体理论基本上源于前苏联。本书以犯罪客体这一学术范畴为重心,充分利用相关的学术资源,跳出传统的思维方式,以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地位。可以促进刑法学的研究,扶植刑法学的新生力量。
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贪婪、虚荣、迷茫、失衡,使这些职务犯罪者人生奋斗的方向发生了偏离,滑出正确轨道,滑向腐败深渊……如何找到一种途径,在他们“偏离”之初就能及时发现和修正;如何确立一种制度,使他们根本就没有“偏离”的条件与可能一这就是本书所要告诉你的。
本书以国际化与本土化为主旨线索,对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进行了专题性研究,主要内容为: 1、从三个维度多元层面重新廓定了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同时运用整体论范式,对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的研究进行了整体性反思,明晰了其整体状况、存在问题以及未来展望。 2、在学科特质的基础理论方面,对犯罪学的定义及其规律性、犯罪学研究对象、犯罪概念、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四个主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与探讨。 3、在犯罪解释的基础理论方面,不仅给这门事实学科、经验学科的理念给予具体界定,赋予具体内涵,还对国外犯罪学的理论从整体上进行了宏观把握,对我国犯罪学界努力的方向进行了独到的思考。 4、在学科成长的基础理论方面,对我国当前犯罪学研究的应对性、刑法倾向性、移植性与模化性四种性格进行了分析,重点讨论了我国犯罪学本土
本书作者将德国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归纳为双系统的理论。所谓的双系统犯罪构成要件理论是指,判断一个行为是否该当犯罪的标准是通过两个不同的理论系统共同完成的:其一是判断行为性质的 三要件 系统,其二是评价行为价值的 不法-罪责 系统。前者是判断系统,后者是评价系统。尽管不同学者对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主张和论证,但是本质上其理论范畴都没有脱离这两个系统。我国直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才开始从日本、德国接触和输入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因此这一传统理论在我国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完善才能融入中国刑法的文化和司法实践中。本书用结构主义的方式,按照德国刑法史的不同发展阶段分别论证双系统理论的形成、发展以及现状,希冀这次进入他者(成熟)理论状态的训练和经验,可以为中国刑法提供理论进阶的可能性。
中国监狱学会是全国监狱理论工作者、监狱实际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有志于监狱学科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群众性、学术性的社会团体。学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积极开展监狱理论研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理论,为加强监狱法治建设、推动监狱工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多年来,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读的博士研究生中,有的是刻苦研读的莘莘学子,有的是继续深造的监狱人民警察,他们在博士生导师的指导下热心于监狱理论研究,在完成学业取得博士学位的同时,其博士论文拓展了监狱理论研究的内容,丰富了监狱理论研究的资料。为鼓励更多的博士研究
这是一本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理论研究、探索的文章汇集,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预防工作会议召开前编辑完成。 全书注意体系结构上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内容的时效性和应用性。涵盖预防职务犯罪基本理论、预防职务犯罪基本原则、预防职务犯罪外部工作机制、预防职务犯罪内部工作机制、预防方法、预防形式、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评价等,反映了当时的预防职务犯罪理论研究视野和水平。撰文的作者既有犯罪学方面的专家学者,也有多年从事政法工作的领导和干警。 理论研究是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强调:检察机关要深化预防理论研究,升华实践经验,推动、深化预防工作。要善于用理论研究的成果为预防工作实践提供支撑。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提高
网络通讯监听作为国家侦查机关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对相关人员互联网通讯数据信息进行截取的侦查手段之总称,在信息社会已成了查明案件真相、打击高危犯罪的重要手段。但和侦查实践运用中的欣欣向荣相比,全面系统的网络通讯监听法制化理论研究迄今在国内外尚属争论不断的前沿话题。而若其是否需法制化及如何实现法制化之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势必将严重阻碍它在信息社会的进一步深入应用。故此,本书借助文献分析、跨学科科际整合等研究方法,从理论演绎、实证分析、对策建构三层面逐次推进,就侦查中的网络通讯监听法制化展开了绵密细致、较为详尽的研究,以期对我国日后相关立法、司法及技术侦查等实践工作能够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任海涛编著的《共同犯罪立法模式比较研究》是在更宏观的视角下全面检讨当今大陆法系刑法学界和我国刑法学界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著。 本书将共犯论之核心问题定位于因“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观念不同所形成的限制正犯概念与扩张正犯概念这两个基本理论预设,所有的共犯论问题均以这两个理论预设为逻辑起点,这样的逻辑论证我相信会解答很多人在共犯论上的困惑;再次,在本书之前,学界关于共同犯罪立法模式的问题鲜有论及,本书对当今大陆法系刑法学界两大立法体系即区分制与单一正犯体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尤其是对单一正犯体系的研究纠正了很多学者对其的误解;在对区分制与单一正犯体系进行全面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本书对我国共犯立法模式也进行了解释论与立法论的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主张与立法构想,这就使本书不仅是单
个案矫正是现代监狱制度的重要组成,更是现代罪犯矫正的基本模式之一。 本书立足近年个案矫正的实践,就个案矫正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讨。主要内容包括:罪犯个案矫正概述、罪犯犯因性问题分析、个案矫正目标的设定与评价、罪犯个案矫正技术、个别化矫正方案的编制、个别化矫正方案的实施,书后附有各种测验评价表。其目的是为个案矫正实践提供一定的指导,解决个案矫正实践中的一些疑惑和推展中的一些瓶颈,进一步提高个案矫正的质量。 本书主要供在职民警培训使用,也可作为司法警官院校刑罚执行专业、监所管理专业、教育矫正专业的教学用书,亦可作为在职民警工作指导用书。
本书由大数据与侦查、视频侦查、通信大数据侦查和互联网大数据侦查四部分内容组成。其中, 章介绍大数据与侦查,包括大数据基本概念、特点以及大数据侦查相关的基本知识;第二章为视频侦查,主要包括视频大数据侦查的基本知识、基本步骤和方法以及视频图像分析、辨识、查证、研判技能;第三章为通信大数据侦查,主要介绍通信大数据、手机信息及其提取、分析、查证技能;第四章是互联网大数据侦查,通过对互联网上交流、交易等各种数据资源的搜索、分析、辨识,搜寻犯罪线索、查证犯罪事实、锁定犯罪嫌疑人, 介绍互联网大数据侦查综合运用实例。
本书收录了马林诺夫斯基和塞林的经典之作。马氏对美拉尼西亚和特罗布里恩的初民生活作了个案研究,以令人信服的手资料,对这两地的初民生活、习俗规则、法律制度作了新的揭示。塞林对美国移民社群和本土居民的犯罪现象作了社会、文化、心理、伦理层面的探究和比较,使人们对犯罪问题有了一个实证性的认识。
《犯罪学基本理论研究》是一本系统介绍犯罪学基本理论的学术专著。不同于以往犯罪学研究的导论与策论,《犯罪学基本理论研究》不仅全面梳理与系统整合了国内外犯罪学基本理论的既有知识体系,而且以较翔实的犯罪学资料与文献为基础,对我国的犯罪学基本理论体系进行了合理的完善。一方面,《犯罪学基本理论研究》密切关注中国转型社会的犯罪情势,结合转型社会的犯罪规律与嬗变趋势,体察各种类型犯罪的实际状况,把握各种犯罪人、潜在犯罪人、被害人、潜在被害人的行为方式与心理特征,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各种犯罪治理策略和措施。另一方面,对我国以往的各种犯罪治理活动进行反思和检讨,尤其是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历程中,我国的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方式亦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嬗变,由此犯罪治理活动也必然面对更严峻的挑战和新的改良。
本书是由葡萄牙科英布拉近代伟大的刑法学家迪亚士经多年教学、研究和实践所融会而成的经典专著,收入大量欧美各国的刑法比较研究成果,对现今葡萄牙和澳门刑法理论影响深远。书中分别从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刑法和刑法学、刑法的功能、刑法及其适用、犯罪(可处罚的事实)理论的构建、故意作为的可处罚事实、过失犯罪、不作为犯罪和竞合等角度进行研究,对当时欧洲背景下的葡萄牙刑法总论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人的行为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与名利相关。追名逐利既是人的一种本能,也是人的一项自然权利,甚或社会发展的动力,故而正当、合理、合法,无可厚非。但追名逐利又可能一步步演变为遭人诅咒、厌恶,并力图剿灭的恶行——违法犯罪,这种演变是如何形成的,亦即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其具体过程和表现形式是怎样的,要想有效地阻止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和蔓延,这些问题不弄明白,一切努力必将是无的放矢、劳而无功。本书作者在厘清名利之含义及追名逐利之性质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索与思考,给出了自己的解答。
新康德主义价值哲学派的文德尔班、李凯尔特、胡塞尔等,都主张人不仅是目的性存在,而且是理性和感性的综合体。有了人,才有价值;有了人,世界才是活的;坚持人是目的性存在,才不会湮没于物质的纸醉金迷。 从价值哲学出发,对人的惩罚就不再是为了震慑他人,而是用犯罪人自己的法惩罚他自己,惩罚他才是对他主体性的尊重。从价值犯罪论出发,人的行为都体现其内心价值倾向,因此,当医生以治疗目的抚摸女性躯体时,不予惩罚;当其以奸淫目的抚摸时,则予以惩罚。现代社会是高风险社会,但控制风险不能以牺牲人的主体性和自由为代价。因此,价值哲学的*结论是,尽管厦门公交车爆炸案的后果很严重,但不能成为坐公交车要安检的理由,否则人就更难找到自己回家的路,而只是迷失在现代化大街上并被有序摆放的木偶。
本书系统介绍了澳门刑法的历史沿革、表现形式、适用范围,以及犯罪论体系概述、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犯罪竞合等内容。本书既是一本适合于大学本科教学用的教科书,也是一本关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专著。作为教科书,本书力求做到使学生对整个大陆法系刑法学的理论体系一目了然,对澳门刑法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作为理论专著,本书也凝聚着作者在长期执教生涯中形成的心得与体会,对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许多基本问题,阐述并论证了自己的见解。
本研究重点探讨经济不平等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和贫困群体犯罪产生的影响,试图回答的问题有:经济不平等对农村犯罪具有何种影响?如何预防和控制我国农村低收入人群和贫困群体犯罪高发的趋势?农村犯罪发生的经济影响因素有哪些?如何制定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村犯罪预防控制政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