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过错与罪刑关系研究》的结构安排与主要内容 本书除引言之外,正文共分五个章节。从被害人过错研究兴起的时代背景引入,通过界定实体刑法视域下被害人过错的内涵、成立要件及行为类型,分析被害人过错之所以应当影响犯罪人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最后具体展开被害人过错与犯罪构成以及量刑的关系研究,以明确被害人过错在犯罪构成和量刑体系中的应然地位与功能。 章“被害人过错研究的兴起与刑法研究范式的转换”,通过分析被害人过错研究兴起的时代背景,得出被害人过错研究的兴起不仅仅是被害人权利运动直接推动的结果,同时代被害人学理论的发展以及哲学领域的主体际理论的兴起均对被害人过错研究起到了推动作用。刑法学者对被害人过错问题的关注,另一方面亦推动了刑法理论研究范式的转换,即从“犯罪人-国家”的二元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明代宗藩犯罪问题研究》从关注明代宗藩犯罪入手,由制度层面切入,叙述了明宗室分封的由来、王府的规制、宗室分封的规模,介绍了明宗室事务管理的相关机构,讨论了明宗藩地位的变化、政策调整与宗藩改革等问题;对种种宗藩犯罪作了翔实的分析、论述;考察了明廷对罪宗的科刑、处置情况,注意议罪方式、定罚程序的细微变化及惩戒的前后差异;探讨了罪宗庶人的安置和善后管理问题,围绕贬废罪宗的生养死葬、婚嫁、袭封爵等问题分别进行了考证和论述;探寻了明宗藩犯罪的历史根源,剖析了藩府事务处理各环节种种弊窦与宗藩犯罪的关系;对明宗藩犯罪的人员构成和地理分布作了适当分析,对宗藩犯罪的社会影响亦给予了应有关注。
为了总结经验,吸收和消化世界先进技术,促进发酵有机酸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发酵工业协会组织了在发酵有机酸生产、科研、教学领域中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部分专家、学者,把我国现有主要的发酵有机酸资料汇编成本手册。本书编写以实、新、全为宗旨,在理论阐述方面力求简炼,尽可能以条例化和图表化来表达涵义。全书详细介绍了柠檬酸、乳酸、醋酸及其他有机酸的发展史、理论性质、生产方法、发酵机理等。
我社曾经出版了《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指导丛书》,内含《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要点》《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剖析》《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医药及卫生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审查》《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与审查》等,是分别比较系统地介绍了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并结合一些案例给予解读说明,对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起到了指导规范的作用,但美中不足的是,这套丛书中引用的一些案例不够全面和代表性。在实践中,常有读者,如专利申请人、代理人常常遇到与申请文件撰写、答复审查意见的问题,希望能够出版带有案例剖析的指导书籍。
财产损失的判断,是我国刑法中众多罪名定罪量刑面临的问题,即使存在民事法上的债权,也不可否认若存在经济上的财产损害,亦应计入犯罪数额;本权说与法律的财产说,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中间说与法律、经济的财产说,结论基本一致,能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将其打通;刑法不同于民法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以及一般预防,即便是不法原因给付,即使是行使权利,就算享有所有权,只要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就侵害了财产罪法益,值得作为财产罪处理,因而,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值得肯定;运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能够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说明。
如何结合中国现阶段贿赂犯罪发生和侦查工作的背景,形成系统而有用的侦查理论,仍需我国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作出努力。《贿赂犯罪侦查研究》作者苏云的长处,在于他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因此,不仅建构了贿赂犯罪侦查的系统理论,而且常有创见和。如针对此类犯罪隐蔽性强、犯罪黑数高的特点,提出改变过去那种被动型线索获取模式,建立“主动型”贿赂犯罪线索获取机制并进行具体论证,颇显其见识。作者极为重视贿赂犯罪初查,提出重构初查制度和模式,也很有价值。尤其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嫌疑人防御权强化同时口供获取方式受限,侦查提前、初查强化的意义就更为突出。 其他如侦查展开的五种路径、审讯谋略在贿赂犯罪审讯中的实施、“囚徒理论”的运用、纳什均衡点的把握等,均有新意、深度和实用价值。 此外,《贿
《贪污贿赂犯罪证明结构与证据标准》作者杨远波给贪污贿赂的13个罪名分别搭建一个证明结构模型,分列一级、二级、三级的证明对象,并给每一个证明对象列出证据标准、证据清单,形成了多层次的立体证明结构模型。《贪污贿赂犯罪证明结构与证据标准》为司法实务人员提供了证明任务指引、收集和审查证据指引、法律和司法解释适用指引,具有较强的司法实用价值。
众所周知,犯罪是社会的一个重大负担。那些将要或者正在从事犯罪侦查工作的人们在与犯罪的斗争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刑事犯罪侦查(第8版)》别无奢求,谨愿为那些力图为公众谋安宁的人们提供一套实用工具。 《刑事犯罪侦查》与该领域的其他教科书存在着较大的差别,鉴于这种差别贯穿于全书之中,因此理解这种差别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侦查通常都被想象为同时也被吹捧为一种艺术。这种观点降低了实施侦查行为的性要求,否定了严谨侦查方法的实在性和关联性,同时,也使侦查工作具有了不必要的神秘主义色彩。在很大程度上,侦查的确是一门科学,不能将全部罪犯绳之以法的客观现实并没有减少侦查活动的科学属性。这种理性的科学侦查方法将必然地伴有首创精神和偶然的幸运情形,但是它运用的是具体侦查手段,而不是那种经常奏效的
《山东工商学院法学文库1:境外卧底侦查比较研究》从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及组织法等不同角度对卧底警察违法犯罪问题、卧底侦查程序、卧底侦查所获证据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及卧底侦查组织安排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山东工商学院法学文库1:境外卧底侦查比较研究》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卧底侦查历史发展背景、刑法实体理论及诉讼运行模式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抽丝剥茧式的分析。以此为基础,结合我国立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状况,提出契合我国国情的卧底侦查立法、司法建议。
作为一个实践性问题,在任何社会形态下,警察审讯都会涉及到一些最为重要的政府功能问题:如侦查犯罪、抓捕罪犯、恢复秩序与预防犯罪。作为一个象征性问题,警察审讯是如何保持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恰当关系;以及在现代社会里什么是据以指引国家行为,特别是国家的操纵、欺骗与强制性行为的规范,等一些最为基本的观念冲突之缩影。简言之,警察审讯与供述获取触及了我们关于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理念的核心,并提出了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刑事司法体制与社会的问题。理查德·A.利奥编著的《警察审讯与美国刑事司法》是对美国警察审讯的一项综合性研究,目的旨在揭示美国刑事司法程序中最为初始,同时对整个刑事司法程序影响,但却仍可被认为最不为人知的阶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人身危险性评估方法研究》讲述了人身危险性的认定与法益侵害性的认定是完全不同的,对于法益侵害性的认定,主要通过客观上的行为、结果及其因果关系这样一种传统的方法来完成。因为法益侵害性具有客观性,容易被鉴别。建立在法益侵害性基础之上的行为刑法,可以限制司法权的滥用,因此被法治国的刑法所认同。而人身危险性虽然也具有表现在外的某种症状,例如坦白、自首、立功、累犯等,这些情节都已经被立法者规定为法定的量刑情节。但这只是较为外在的人身危险性表现,那些更为内在的人身危险性表现,在目前的情况下,司法认定还有相当的困难。此外,还有一个法益侵害性与人身危险性在定罪量刑中所占的比重问题。一般认为,定罪主要考虑法益侵害性,量刑才适当考虑人身危险性。但无论哪个环节考虑人身危险性,都要求对行为人的人身
《当代世界警务理论与侦查实务译丛:犯罪现场摄影概论》主要内容包括:光栅图像与矢量图像、数据传输速度、图像压缩、RAW格式、指导原则和操作标准、图像分类、图像证据的合法性测试、数字图像的真实性、数字图像的再现性、数字图像的安全性、图像数据的公开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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