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以及《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等司法解释为成文法依据,阐释了合同通则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条的解释适用。本书共分为11章,遵循合同编通则各章顺序,并依据各章内容繁简程度有所调整。 本书是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为成文法依据,并结合丰富的典型案例,系统阐释合同法原理的体系书。在内容上兼顾学理性和实务性,其包含大量案例解读之特点填补了现有同类体系书的空白。 本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重点阐释基本原理,并结合成文法对现行法相关制度予以解读。对重要学说争议、现行法无规定的重要制度,以 学说争议 拓展 等形式展现,为读者提供进一步学习的线索。二是细致梳理大量案例素材(尤其是最高法院裁判意见),并对典型案例予以解读。将真实案例与基本原理进行融合,为读者了解司法实务现状提供帮助。
本书主要内容为各种之债,以及各种之债以外债的类型。本书写法遵循传统教科书体例,将作者多年来讲授民法债编的授课笔记重新充实整理,分二十四章对各种债的性质、意义、种类、成立、效力、消灭以及法律适用等进行论述,务求表达债的全貌。 本书在写作上有如下特点: (1)为每种债精心编排案例,力求以简短文字包含本章主要法律问题,置于每章开头,以引起读者阅读兴趣与相关思考。 (2)严谨把握法律体系的整体构成,注重债法各论、总论与民法总论之间复杂紧密的关联,顾及各部门法与相关联法律之间的统辖、延展关系。使每一债的类型的论述都完备严密。 (3)相关难点的探讨,除提出解释方法外,尤其注重立法解释与判例的引介,以证明立法原意。 (4)关注法院实务演进与立法体系调整,对争议问题除提出相应观点,也能列明典型证据,以
本书主要内容为各种之债,也旁及整体债法的构成体系,及至各种之债以外债的类型,以求表达债各的全貌。本书写法遵循传统教科书体例,以法律的文义解释、体系阐明为重心,但也在制度因革,法律政策调整方面作出努力,尽量体现与传统教科书不尽相同的面貌。具体表现在以下诸点:(1)深切反省法律基本概念,用其正确把握同词复义,乃至相关用语的统一。必要之处以图表帮助解析。(2)审慎把握法律体系之整体构成,特別着重债务,债总以至民总间,三位一体之分合关连及体系整合。方法上,尽量以图表呈现其形态,以助研习及了解。(3)相关疑义的探讨,除具体指明解释方法外,尤其注重立法理由的回顾体察,以期引证立法原意,并以附注说明,以助探索允当结论。(4)加强研讨法院实务演进及体系调整,对于相关法律见址解之臧否,多数情形
本书选文的题材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线索,与学术焦点相结合;作者以中国劳动法学的领军学者为主,与学界新秀相结合;刊源以法学类核心期刊为主,与综合性刊物、学报相结合。全书一共分为六部分,从劳动合同法总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关系、集体劳动关系以及新型劳动关系几个方面系统阐述 2008 年 2018 年劳动合同法的重点问题。
2002年11月4日,中国国务院原总理*和东盟l0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简称《框架协议》),以此为契机.中国与东盟启动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2010年1月1日,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正式全面启动。启动之后,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之间多数正常产品关税降为0,降税幅度达5%,涵盖了水果、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纺织品等多个经济产业。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离不开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在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经济贸易合作与交流中,对东盟诸国的合同法律制度渊源及制度体系的研究变得非常重要并具有现实意义。可以预见,合作贸易实践需要大量熟悉相关国家合同制度、贸易规则的人才参与,相关执法、法律服务岗位也需要具备相应的知识能力,基于此,我们以相关国家合同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并将“区域经
合同解释需要借助外部资源有客观方面的原因,由于合同语言的局限性、同一词语在不同词典中可能具有不同的含义、地方性惯例的影响以及司法审判中对合同价值再评判等因素,可能导致对孤立的合同用语不能准确赋义。而且,就合同当事人而言,出于谈判成本的考虑、自身利益的考量、维持交易关系的期望甚至规避政府政策等主观原因,无论是选择简单合同还是复杂合同,就合同内容而言都可能是不完整的,因而必须借助外部资源来发现合同的意义和填补合同的漏洞。此外,外部资源引入合同解释也是合同解释理论长期发展的要求。在是否应维护书面合同*地位的问题上,普通法经历了长期的挣扎,在外部资源引入的问题上,有关制度也经历了从*禁止到形式主义解释理论所主张的分步引入乃至于当代语境主义解释理论所主张的应无限制地接受外部资源的过程。
本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第1章)阐述合同法基础,包括合同法在《德国民法典》中的地位、欧洲合同法、合同法中的自由和强制;第二部分(第2-8章)主要探有效合同是如何产生的,里面既有对合同法的要约和承诺、一般交易条款等问题进行的分析,也有对民法总则部分的行为能力、形式要求、错误、欺诈、胁迫和代理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第9-12章)先结合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等几种形式对合同义务进行了分析,然后阐释合同的履行、解除和终止等问题以及损害赔偿;第四部分(第13章)则讨论合同第三人问题,包括有利于第三人的合同、债务承担和债权让与等。
本书根据《合同法》实施十余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学说发展,并在借鉴国外合同法领域的*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探讨了民法典制定进程中合同法与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法之间的协调问题。 第二卷探讨了在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合同履行中的各项抗辩权;在合同的保全中,深入研究了代位权和撤销权成立及行使;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中,分析了合同变更的效力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等问题。此外,本书还研究了合同的终止、清偿、解除、抵销、免除和混同等问题。本书还针对违约责任的概念、归责原则、违约行为形态、免责事由以及违约责任形式等问题进行了新的思考和研究。
本书邀请办案经验丰富,同时对合同案件有专门研究的知名律师,归纳总结长期办案经验进行,提炼出办理合同案件的策略与技巧,透彻分析典型案例,对办案的思路、证据的准备、法律的适用、疑难问题的处理等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为读者了解和掌握合同案件办理的思路和方法提供实操性的指导。
条文注释——将法律条文中不易理解的关键点加以注释,以帮助读者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 案例解读——用实践中发生的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应用要点——为了帮助读者掌握诉讼中的关键流程,我们列出了各类案件的立案、管辖、证据、裁判等程序性的要点内容,以期加强对进入实质性诉讼阶段的案件的应用指导。
1、权威文本 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确保法律统一与准确适用的*文本。 2、专业解读 由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及司法机关专业人士负责对法条、专业术语以及司法难题进行权威解答,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简约实用 每个分册都撰写有适用导引,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应用部分可依据目录予以查询;配套相关规定,便于读者查找适用。 同时,第四版还在第三版基础上结合*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法律做了更为实用的解答,并根据读者的要求在 应用 部分增加*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 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 ,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9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本书根据《合同法》实施十余年来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学说的发展,并在借鉴国外合同法领域的近期新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对合同法分则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本书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探讨了合同法分则的体系、功能以及发展,对《合同法》规定的15类合同,即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问合同的概念、特征、效力及其他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合同法分则的完善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
拙著民法研究系列丛书包括《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及《民法物权》,自2004年起曾在大陆发行简体字版,兹再配合法律发展增补资料,刊行新版,谨对读者的鼓励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写作期间长达二十年,旨在论述1945年以来台湾民法实务及理论的演变,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促进台湾民法的发展。《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乃在建构请求权基础体系,作为学习、研究民法,处理案例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他各书系运用法释义学、案例研究及比较法阐述民法各编(尤其是总则、债权及物权)的基本原理、体系构造及解释适用的问题。现行台湾 民法 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陆,自1945年起适用于台湾,长
债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民法各组成部分中内容最多、最复杂之部分,因为它不仅包括体系严密、内容丰富的债法基本原理,还包括诸如合同、侵权损害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缔约过错、单方允诺等各种具体之债。其中,债法基本原理尤为重要,它不仅体现诸如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民法中最基本的原理与价值,而且有诸如债之相对性、债之给付、债之履行与抗辩、债之移转、债之保全、债之消灭等诸多债法自身的原理与规则。 我从研习民法之时即在法学院主要讲授民法总论与债权法课程,至今已二十余年。这本债法总论教材就是自己从事债权法教学多年的知识积累,并在教学相长中得到某些思考与提升。当然,基于教材的特点,较少涉及学理之争,主要关注知识体系的完善、逻辑的合理、概念与制度的准确与
本书系作者“民法体系书”系列的第五部作品,其内容涵盖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等新时代民法中债法各论的基础问题,尤其在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的创作上,填补了我国民法学界相关研究的空白,具有开拓性意义。创作方法上,作者大量分析、引证当下比较法上的*学术研究及判例实务的成果,尤以对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参考多。作为我国国内部对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予以体系化研讨的著作,此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作者希冀这一尝试能为我国民法学界带来一丝清新之风。本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仅适宜于学术研究,也对司法实务具有指导价值。
本书详细论证了合同法分则的相关理论,对合同法中的几种重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履行与清偿、给付等概念;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并对种类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向第三人给付以及第三人给付等特殊之债的履行,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探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结合。作者指出我国不应采纳德国法中履行不能类型化的观点;不应该设立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应将其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基于违约的请求权应当在债权请求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作者还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责任形式,以及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各级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本书希望通过寻找《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关联法规,并对关联法规进行对比分析,探寻相关规范的变迁历程,理解《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的起草背景与规范目的。通过研读《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核心问题,并进行体系化的研读阐述,帮助读者深入浅出充分理解法条背后的基础法理和适用规则。通过梳理《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相关规则所涉及的指导案例、公报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针对参考案例的核心裁判主旨,观察人民法院适用相关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