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艾森伯格教授五十多年合同法研究的集大成著作,几乎涵盖了所有合同法的核心内容,且有一定深度,但又不过于抽象,体系编排清晰独特,是合同法研究的经典作品,也是我国法律人系统学习美国合同法不可多得的经典体系书。本书分为7个主要议题,22个部分,共57章。其编排体现了合同法侧重救济法的基本观念:第一个议题是合同法的理论基础。该部分关注合同法的理论、基础原则、合同法从古典到现代的变迁,合同法中的道德因素,行为经济学与合同法,合同法中的过错。第二个议题是合同救济。论述了期望损害赔偿、继续履行、获益赔偿、恢复利益赔偿、违约金等救济问题,这部分共分14章,为核心内容。第三个议题是合同解释。第四个议题涉及合同成立。包括格式合同、口头证据规则。第五个议题为合同效力瑕疵部分。主要包括错误、披露与情势
全面梳理 本套丛书全面梳理了买卖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各个合同专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以司法实践和理论相结合为基础进行归纳总结,每个专题梳理出的有效案例均接近或超过1000个,能够有效覆盖各个专题领域的各个法律适用问题。 准确适用 本套丛书从海量的案例数据中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指导性的案例,尤其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或者认可的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等典型案例为主,包括截至图书出版时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的部分典型案例,并结合《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新规定、新精神对案例展现的法律适用规则进行总结、解读,可以帮助读者准确地适用法律解决问题。 有效参考 本套丛书在每一专题中,首先确定该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即从实务纠纷中选择多发和疑难的
内容提要《合同法》总则编是总结我国立法经验、吸纳世界各地先进制度的产物。它不仅是整部《合同法》的总纲与精髓,而且是我国法律行为制度与某些债法总则的重要聚集地。其规范意义不仅仅限于《合同法》自身,而是扩及于民法总则与债法总则。由于世界各地的合同法规则源于不同文化传统、法律理念与规范体系,《合同法》总则编在博采众长之时,亦不可避免地在体系整合上出现一些抵牾、缺漏。如何合乎体系地系统、深入理解《合同法》总则编,构造自成一体的中国合同法规范体系,决定着《合同法》的适用效果。本书紧紧围绕法律条文及*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参酌世界各地一些重要民法、合同法立法、判例与学说,并结合我国其他民事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法》总则编进行了细致、深入、系统的解读。注重法律规则的体系性、分析论证的思
该书理论联系实际地研讨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障、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担保、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变更与合同的解除。 该书的特色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论辩色彩浓厚;二是法条、原理和案例评释相结合;三是解释论为主,辅之于立法论。有话多说,无话不说,话少少说,也是事实。 作者在本书中回应专家学者的质疑,修正不合时宜的看法,坚持自以为是的意见,反驳未见允当的批评,展开力所能及的论证。这使本书显现出十分浓厚的论辩色彩。
本书详细论证了合同法分则的相关理论,对合同法中的几种重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履行与清偿、给付等概念;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并对种类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向第三人给付以及第三人给付等特殊之债的履行,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探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结合。作者指出我国不应采纳德国法中履行不能类型化的观点;不应该设立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应将其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基于违约的请求权应当在债权请求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作者还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责任形式,以及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本书根据《合同法》实施十余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学说发展,并在借鉴国外合同法领域的*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探讨了民法典制定进程中合同法与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法之间的协调问题。 卷重新探讨了合同的概念和分类、合同上的请求权与其他的债权请求权的关系、合同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当代合同法的新发展、合同的相对性与利他合同以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本书还深入研究了合同成立中的强制缔约、电子合同和缔约过失责任等问题,以及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条款和分类、合同内容的解释和合同的效力等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