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收养制度通过承继和变造 法律行为 法律关系 私法逻辑来拟制亲子关系。二战后,社会现实需求、国际人权思潮等推动各国收养法不断社会化,发展出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统率,以收养条件、收养程序、收养效力和收养服务为支柱的伞型儿童保护架构。我国《民法典》收养章在承袭既有私法框架的同时,通过确立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引入收养评估等释放出积极的社会化信号,但仍不足以应对私自收养屡禁不绝、被收养人权益不彰等突出社会问题。于此,当以领域法格局整合亲子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范,形成内外体系协调一致的本土化、社会化收养制度新架构,通过放宽一般收养条件、疏导特殊收养通道、建立实质审查机制和支持服务体系等实现特定情境下特定被收养人的最大利益。
本书以婚姻家事案件办理时间为线,涵盖了律师谈案、接案、立案、开庭、结案及非诉讼业务办理等办案全流程 的业务技能,对其中每一实用的细分环节如获取案源、接待当事人、文书起草、证据准备、庭审相关工作等作了详尽的解说,将作者执业多年的经验悉数穿插其中,并附办案 的法律文书相关模板,力求实现较高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读者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由于本书所提供的办案流程和经验较为全面,本书适合希望专业从事婚姻家事律师业务的年轻律师学习使用,也适合其他专业领域的律师参考使用。
《民法典》的实施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生效注定2021年是财富传承领域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婚姻,一纸协议,是否隐藏着财产缩水甚至使财富付诸东流的风险?面对身后事的安排,如何才能避开遗嘱无效的那些坑?如何做,才能既从容又聪慧?人身保险作为财富传承和婚姻规划的工具,应如何“量体裁衣”?作为“富不过三代”精准克星的家族信托该怎样妥善安排,才能使基业常青并惠及子孙?遗嘱、协议、保险、信托,如何合理搭配或暗中镶嵌并实现其扬长避短,达到传承者的 目的?静下心、走进来,本书结合一个个实操案例,带您避开传承陷阱,绕过传承工具使用不当而导致事与愿违的“坑”,让您的财富传承 精准、 合法、 稳健。 无论您是律师、保险业务精英、信托从业者,还是有财富传承需求的高净值人士,愿本书能使各位读者开卷有得!
民法研究室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专门从事民法学研究的专业机构,自创建时起即为中国民法学研究的学术重镇,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四十个优势学科之一,北京市重点学科。先后有王家福、谢怀栻、陈汉章、梁慧星、孙宪忠等国内民法学界的一流学者,在民事立法、恢复和促进中国民法学研究、推进民事权利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国内外公认的中国著名民法学研究团体。 出版二十多年来,《民商法论丛》发表了许多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出培养了许多法学人才,目前在民商法学界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者几乎皆在《民商法论丛》上发表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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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立足于民法基本原理,结合我国《民法典》法律行为规则与司法判例,借鉴比较法上的规范与学说,对法律行为的基本问题进行深入考察与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行为的价值基础、私法自治的内涵及其限制、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原则的关系;法律行为在法律事实体系中的地位、法律行为与其他行为的辨析、法律行为的分类、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主观要件、意思表示的客观要件、意思表示的发出与到达以及意思表示解释的概念、功能、原则与方法;意思表示瑕疵的概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无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不自由(欺诈、胁迫);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法律行为的形式约束力、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与特别成立要件、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与特别生效要件;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法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招聘、调岗、休假、解雇等各个环节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安排。为了保障劳动者拥有适度的自主选择权利,也为了维持公正、安定的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权进行适度的限制。本书旨在以劳动关系建立、履行的过程为线索,以真实的司法判例为分析基础,客观呈现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管理方面的权力边界。
民法研究室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专门从事民法学研究的专业机构,自创建时起即为中国民法学研究的学术重镇,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四十个优势学科之一,北京市重点学科。先后有王家福、谢怀栻、陈汉章、梁慧星、孙宪忠等国内民法学界的一流学者,在民事立法、恢复和促进中国民法学研究、推进民事权利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国内外公认的中国著名民法学研究团体。 出版二十多年来,《民商法论丛》发表了许多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出培养了许多法学人才,目前在民商法学界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者几乎皆在《民商法论丛》上发表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