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7章,119条。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为:(一)完善工作原则要求1.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进一步强调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3.增加规定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强化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3.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4.加大对从业人员关怀。5.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6.明确新业态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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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立足我国商法实践,涵盖商法概说、商事主体、商事企业与营业权、企业名称、商事登记制度、商事行为、商事责任、商事诉讼与商事审判等内容的商法学教材。第三版中,作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我国商法理论与实务 进展,对知识本体与案例引用进行重撰精修。 本书结构完整、逻辑清晰、语言流畅凝练,立足商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繁杂、理论与案例密不可分的教学特点,运用案例分析方法,探究我国现行商法规范在商事司法中的适用情况及存在问题,从理论和实践双重维度解读中国商法的相关原理、规范与制度,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商法体系和商法制度提供理论基础与实务视阈。 本书适合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与研究生教学使用,也可以作为实务部门人员研习商法之读物。
随着互联网技术创新与金融业务的交叉融合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系统性风险及其监管问题成为 外研究热点。2020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从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许可、公司治理、并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确立了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要求与监管措施,但其实施效果还有待时间和市场的检验。本卷以“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规制”为主题,积极回应商法界对金融创新组织形式的关注与思考,同时,对建立证券投资者补偿基金、统一商事主体登记立法、限售股的司法强制执行等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考察分析,以期共同推进新形势下我国商事法治发展的理论和实践。
本书为作者20年来对商法总论孜孜以求的总结性成果。全书共十五章,在对中国商法概念界定的问题与进路予以厘定的基础上,揭示了商法的特殊性、历史脉络与发展趋势,探讨了商法的价值、理念、原则及其实践应用,梳理了商法渊源,指明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的缺陷,重构了我国商主体、商行为及商事权利的理论体系,并对商事登记制度、商事代理制度、商事账簿制度、商事纠纷的解决方式作了系统性论述。本书立足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构建了融贯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的商法基础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