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讲述了上市公司并购中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难题,即交易主体的利益冲突性、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欺诈性以及定价的非公允性。本书提出的主要观点是,针对这种利益冲突的交易,必须使其类似于“正常交易”或“臂长交易”的特性。上市公司并购中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上的设计,本书从以下几个原则入手:一是微观上制度设计要注重精细化、科学化,宏观上要基于效率与公平、成本与效益的考量。无论并购监管还是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利益的平衡既要保障公平又要促进并购的效率,如为促进并购效率同时,法律可配置给小股东相应地事后司法救济;信息披露设定不同的门槛等。二是建议采用公共执法与私人诉讼双轮驱动的监管模式,监管与诉讼并举,惩戒与救济通彰。三是原则性监管与类型化思考并重,保障监管制度体系的闭合
本书系《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丛书》的第5本。全书正文分为四编:企业投资融资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企业投资融资相关法律文书评析、企业投资融资法律风险与防范测评题和企业投资融资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本书编在体系上遵循“分析、评估、防范、管理法律风险”的原则和步骤。每一节中均设置了企业投资融资各环节的典型案例,在介绍基本案情后,以智维律师的角度进行了评析,揭示了如何防范和管理相关风险。第二编,集中列举了企业投资融资中所可能使用的各种法律文书范本,使得读者明了在各种企业投资融资类型中需要用到哪些文书,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第三编,作者在其他同类书籍的基础上,进行了,引进了法律风险测试题,从而可以更好地与读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第四编,作者以智维律师的视角,对企业投资融资中所运用的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被形象地称为“公司宪法”,它是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的自律性文件,是公司设立运行的依据,对公司及股东来说是最为重要的文件。本书从实务角度出发,以规范章程的制定为着眼点,将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定进行提炼、归纳,并将各类型的公司进行比较,附表说明其在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股东权利等方面的差别,力图为广大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及公司实务工作者提供便捷的公司章程制定指引。
本书是站在全球经济发展和全世界公司法发展的大潮中对日本公司法进行讨论的。公司法理念虽然抽象,但作者却深人浅出地向我们揭示了它的精义。他在本书中认为,公司法是公司的基本法,公司法制定有关股东出资和公司根据该出资决定运营并进行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规则。同时认为,公司法就是规定与公司相关的“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私法”规则。
本书针对新公司法实施后审判实践中疑难新型问题,运用公司法的基本理论,结合公司法实践中“原汁原味”的资料,鲜活地展示了公司法的条文内涵,揭示了条文背后隐藏的多元价值判断,有理论深度,又极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法官、律师切实有效地把握公司法的精髓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书在吸纳各级法院审判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商事审判基本理论和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指导案例,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与政策,分门别类,全面地总结了商事审判实践中的裁判理念和法律适用问题。丛书力求涵盖商事审判领域常见的疑难、新型问题以及应对策略,突出实用性、指导性、性,为读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参考与借鉴。
中国法学的落后集中反映在教材上。内容空洞无物、语言枯燥乏味的法学教材耽误了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扼杀了他们的兴趣和热情。本来,《公司法学》的编写要以现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从中系统地吸收养料。可是学风浮夸,制度低效,法学界尤甚。发表出来的所谓成果和论文大都是无用的垃圾。教材的编写者们即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教材上不去,年轻一代的基础打不扎实,科研就没有后劲,反过来又制约教材质量的提高。要突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局面,写出与靠前接轨的教材来,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靠前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本书是《下册》,由朱锦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