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三版)》秉承严谨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对保险法基础理论、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保险监管等做了全面而深入的论述,力求建立完整的保险法理论体系。同时,本书以我国《保险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参照全新司法解释,结合国际保险立法,紧扣国际、国内保险市场变化,进一步细化了总则、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及保险经营监管等内容。 《保险法(第三版)》从教学实际及实践指导出发,以达学以致用,既适用于高等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使用,同时也可作为保险法培训教材,亦可供保险从业人员及司法实务工作者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1、权威文本 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确保法律统一与准确适用的*文本。 2、专业解读 由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及司法机关专业人士负责对法条、专业术语以及司法难题进行权威解答,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简约实用 每个分册都撰写有适用导引,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应用部分可依据目录予以查询;配套相关规定,便于读者查找适用。 同时,第四版还在第三版基础上结合*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法律做了更为实用的解答,并根据读者的要求在 应用 部分增加*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注解与配套(第三版)》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合同及其主体、保险合同订立原则、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拒绝赔付通知、再保险的保费及赔付、死亡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金作为遗产情形等。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版)》。同时,为了保障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保险法,统一裁判尺度,*高人民法院制定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就保险法相关部分部分进行解释。
《汽车保险法律法规与保险条例》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要求,主要介绍了汽车保险法律法规与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并结合保险公司*版车险条款,对汽车保险理赔案例与赔款理算进行讲解,注重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本书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强险条例、交强险条款、商业险条款、基于保险条款的汽车保险案例、基于实际工作的汽车保险案例和汽车保险理算等内容。 本书既可作为高等院校汽车保险理赔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财产保险公司、保险公估公司、汽车销售与维修公司从事汽车保险与理赔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用书。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工伤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失业保险条例》。
《保险合同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是对保险合同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进行了合理、务实、得当的分析! 裁判精要 ,通过对诉讼中大量疑难问题的收集、研究成果的归纳和解决方法的分析,总结和提炼了解决纠纷的裁判思路。 规则适用 ,是对各级法院典型案例中提炼的裁判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其以 规则 为题,并在 规则 下设[规则解读][案件审理要览][规则适用]三个栏目。 规则 部分集中体现了案例的核心内容,有助于准确把握案例的要义。[规则解读]是建立在提炼规则基础上的解读。裁判规则不能直接援引,但完全可以在裁判文书的说理中展现,作为法官裁判、当事人或律师法庭辩论的理由。[案件审理要览]通过对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加工整理,将裁判结果更清晰、准确、权威地展现。[规则适用]结合[规则解读]进行深入分析,也是对前文 裁判精要 的呼应。
全书聚集社会保险法领域众多专家。通过对社会保险法热点问题分析、难点问题解惑及疑点问题探讨,解读了《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有利于读者对《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理解和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保险领域部综合性的基本法律,对全体公民社会保险权益的实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1.以法释法 将与主体法条文联系紧密、能直接对主体法条文有注释说明作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条文置于主体法条文之下,标明效力层级,从权威的角度对主体法条文进行解读。 2.请示答复 收录全国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对于具体问题的请示答复。这些请示答复是对具体法律适用的问题或具体案件的处理所作出的答复,是对法律或司法解释的重要补充,反映了对某一具体问题或个案的处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条文注释 对主体法条文以及密切联系的条文进行综合适用解释,注释法条中的重点、难点,帮助读者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 4.案例指引 紧扣法律条文,收录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以及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具有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
全书对保险法基本理论与制度作了系统梳理,涵盖保险及保险法概述、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主体、结构、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及终止)、人身保险合同及具体类型、财产保险合同及具体类型、再保险合同、保险业法、保险组织及保险中介组织、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等内容。本书以保险法学习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以我国保险立法和保险法理论为主线,适度借鉴域外法,注重结合司法实践与保险实务,设有理论拓展与典型案例栏目,在两个向度上做适度延伸,帮助学生理解。本书适于法学专业及商事相关领域本科教学使用,并可为实务界人士提供参考。
此次主要对保险法第85条第1款作出修改,考虑到通过行业协会自律和保险公司自我管理可以保证精算专业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制定相关准则、实施精算报告制度对精算专业实施监督,因此,此次修改删除了对精算专业人员进行资格认可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案例注释版)》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威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 相关案例索引 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保险法诸问题与新展望》共计30个专题,约45万字,其主要内容和观点可总结如下:在修改之指导思想上,予以大修大改,而非小修小补;在保险合同缔结及成立问题上,引入国外"临时保险制度";在保险格式条款解释规则体系上,引入并建构"满足被保险人合理期待"之解释规则;在保险损失补偿原则规范目的解释论上,重新进行制度设计;在实际损失量度规则体系上,明确定值保险合法性之边界,完备估算保险价值之工具性制度体系;就保险代位制度而言,完善"妨碍代位"之制度设计;就复保险制度而言,增补"保险竞合"之处理规则;在人寿保险道德危险之管控法律机制的设计上,重新审视我国相关规定之妥当性;在保险商品制度创新上,增补团体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险种之规定;在不可抗辩条款规范适用上,将其规范范围限制在人寿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旨在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本书收录2015年全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2009年10月、2013年6月、2015年12月三个关于保险法的司法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八十二条中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修改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将第八十五条修改为:“保险公司应当聘用专业人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和合规报告制度。”
保险人的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是否履行、投保人的告知义务的履行、以及对保险人因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时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直接关涉到保险人需否承担保险责任这一保险经营中的核心问题。
权威标准法律文本,实用易用型注释,专业人员编写,附录相关配套规定。权威文本选取标准文本,由权威立法机关审定并撰写适用提要;专业解读对专业术语进行解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注释,每条提炼条文主旨;实用信息条文下加注关联法规索引,书后附录文书范本、流程图等实用工具;相关规定附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实用政策信息。
本书为《社会保险法丛书》之一,以问题、精解、典型案例、专家解答、法律依据、赔偿计算公式、流程等形式对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务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全书共分四部分,部分分为七章,对医疗保险制度与实务进行了阐述与分析;第二部分分为六章,对生育保险制度与实务进行了阐述与分析。第三部分与第四部分附上了法律文书范本和相关法律法规,方便读者在阅读中予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