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8月31日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打包修改,其中对政府采购法中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规定予以删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作出修改
《财税法疏议(第二版)》从财政危机等现实问题出发,提出了在财税法领域普遍存在的需要着重关注的"两类问题",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三大主义"。在财税法的制度变迁过程中,上述的问题与主义体现得尤为突出,因而本书又提出了连接问题与主义的"可税性理论",以期更好地指导具体的制度建设,完善对各类主体的权利配置,完善对各类主体及其行为的规制。为此,本书还着重以在财税法中居于重要地位的税法为例,探讨了税权的具体分配,以及对各类主体及其行为的税法规制问题。本书涉及到了财税法领域*为重要的一些基本问题,涉及到诸多相关学科的理论及具体制度,适合于各类对财税或财税法有兴趣的人士阅读。
本教材共分为五个项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财政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等。在每个项目前制定了学习目标,给出了知识目标与能力目标,以便学习者明确学习目的;设置了情境导入,能使学习者带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深入学习。在每个项目后面设置了项目小结,总结本项目内容;设置了从业资格训练,对学生进行能力训练,并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有效衔接。
本书从法律角度,对刻下中国的热点财经话题进行解读和解答,视角新颖,观点独到。对于身边诸多迷惑不解的财经现象,读者可以从法律上寻得解决问题的蛛丝马迹,同时掌握与个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财经法律常识。
《预算法》是财政税收领域的大法,不仅涉及到我国聚财、用财、生财的各个方面,而且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分配关系,关系到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因而修改《预算法》广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阶层、各方面所关心瞩目,这次修订《预算法》主要遵循法定原则、完整原则、科学原则、公开原则。
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释法典”丛书是我社集数年法规编撰经验,创新出版的大型实用法律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不仅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成果,而且秉特权威、实用的理念,相信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适用法律的*工具书。 本套工具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主线,结合日常司法实践领域确定分册,独家打造七重法律价值: 一、出版权威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二、内容全面 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近三年来国家大规模法律文件清理工作后的现行有效文本。各分册涵盖相关领域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 三、注释精炼 本书在重要
《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法规选编》收录了截至2015年12月与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共计150篇。内容分为10个部分,分别是di一章综合类,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第二章事业资产使用和处置,主要包括事业资产使用、处置,资产信息系统建设,科技成果管理,进口免税等;第三章资产清查与清产核资,主要包括资产清查和清查核资涉及的相关规章制度;第四章资产评估,主要包括事业资产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相关规定;第五章产权管理,主要包括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股票质押等相关规定;第六章企业改制,主要包括企业改制中涉及的相关规定;第七章文化企业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门规定;第八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包括国家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来先后出台的一系列规定;第九章股权激励
由翟继光编著的《财政法学原理》与已经出版的《税法学原理》是姊妹篇,是作者多年来研究财税法的学术成果和心得体会,其中很多论述都贯彻了以人为本的思想,都是作者追求为全体国民实行*生活水平关怀的体现。学者的研究成果必须深入社会,为社会所接受和理解,因此,本书除定位于学术专著以外,也立足于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材,为此,本书也论述了现行*的财政法制度,并结合作者的理论观点提出了完善具体财政法制度的基本构想。本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为财政法基础理论,下编为财政法基本制度。上编论述了政府与纳税人的基本关系、财政公平原则与财政效率原则、财政立宪的源流、财政立宪的经济基础、财政立宪的文化传统、财政立宪的基本要素、财政立宪的基本路径、我国财政立宪的现实基础考察以及我国财政立宪的路径选择。下编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是财务会计类专业基础核心课程,也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为了宣传财经法规,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同时也满足各地考生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实际需要,作者通过研讨,结合广大财经院校实际教学的需要编写了这本书。其特点如下: 1.紧扣大纲,突出技能。本书根据*考试大纲编写,并结合了多个省份的教材精华,使其具有广泛的实用性。本教材同传统教材相比增加了新的内容和章节,知识更加全面。本教材同时注重技能训练,使读者在掌握法规的同时,也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2.体例新颖,引人入胜。本书在每章之后都采用案例导入,选择较为新颖或者有代表性的案例去启发读者思考,使其身临其境,对本章内容有一个全面的感性认识。 3.*法规,言语精简。本书中涉及的相关会计法规都是国家*颁布的财经
《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文书范本(第2版)》涵盖国家财政(预算、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税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收征管,共四大类,若干小类,共收录102件现行有效的法律文件、30个常用示范文书范本。
财税法是促进与保障收入公平分配的关键性制度之一。根据这一中心论点,《公平分配的财税法促进与保障》提出了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子论点:制度导向转换论、制度变革两段论、收入分配法定论、公平分配系统论、促进保障协调论、结构功能规制论。这些中心论点与子论点,直接影响到财税法促进与保障收入公平分配的基本理论与制度完善。《公平分配的财税法促进与保障》在既有理论的基础上,提炼出了"差异性分配"这一重要范畴;研究分配差异的重要维度有三个,即主体维度、空间维度和时间维度;差异性分配同参与分配的主体在时空、能力、权义等多方面的差异直接相关,并体现为分配机会和分配结果上的差异。《公平分配的财税法促进与保障》研究财税法促进与保障收入公平分配的基本理论与制度完善,对于促进分配公平与社会正义,推动财税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九条款中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修改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 (二)删去第七十一条第三项。 (三)将第七十八条中的“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修改为“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财政法学是一个非常广阔、有待开发的领域,它既涉及税、费、债等各种财政收入工具,也需要关注财政管理、支出以及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为推进学科的发展,财政法学研究不能停留在理念,还必须深入到具体制度,采用解剖案例的方式解决现实问题。熊伟编著的《财政法基本问题》内容除阐释财政法的理念架构和宪政基础外,还深入剖析了纳税人知情权、税收先征后返、地区间对口支援、中央代借代还地方*、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道路通行费、燃油税费改革、区域财政合作、*体制改革、所得税汇总缴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超收收入、预算的性质和效力等现实问题,并在政策层面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财政法基本问题》的意义不仅在于学术观点的创新,也在于案例式研究方法的引入。通过关注现实问题和分析具体制度,财政法学的理念和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修订)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业务范围和规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责任、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本书分为释解、新旧条文对照精解和附录三部分。释解部分包括: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法律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财政法规汇编》(金融卷)收录截至2003年12月发布的有关金融方面的现行有效财政法规177件,分上、中、下三册编辑,其中国家有关金融监管法律、行政法规11件,金融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监管规章制度7件,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规章制度57件,编入上册;金融财务报表及效绩评价规章制度5件,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27件,编入中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章制度36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规章制度34件,编入下册。
为方便使用,将继续有效的财政规章制度,按照其内容,划分为财政综合,预算与国库管理,税收,行政政法、教科文财政财务管理,经济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农业财政财务管理,社会保障财政管理,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金融财政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等10个类别,分别汇编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财政法规汇编》(社会保障卷)收录截至2002年12月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法规271件,包括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财政部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中社会保险类112件,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类23件,卫生事业与经费管理类45件,优抚救济和社会福利类63件,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管理类28件,分上、下两册出版。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施行20年的预算法作出全面修改,主要有如下亮点:(1)各级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2)强调预算管理全覆盖。(3)明确乡镇一级政府均设立预算。(4)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明确一般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5)进一步完善人大特别是基层人大进行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