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广大司法实务工作者和证券、期货从业人员正确理解、适用和遵守《追诉标准》及《补充规定》的有关内容,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联合组织编写了本书。本书结合《追诉标准》及《补充规定》的起草、修改过程,对《追诉标准》及《补充规定》中规定的10种证券、期货类犯罪案件以及11种相关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构成、追诉标准适用以及司法实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了全面研讨,收录了证券、期货类犯罪的典型案例及评析,附录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司法解释。本书对于准确查处证券、期货类犯罪案件,提高查办案件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广大司法实务工作者和证券、期货从业人员重要的工作书籍,也是法学、证券、期货理论界进行学术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证券集团诉讼研究》内容简介:在我们这样一个“新兴市场国家”,由于股市目的性、制度性、结构性缺陷等原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非常突出,中小投资者所蒙受的损失更为惨重;由于我国对集团诉讼在证券民事领域的禁止适用等限制性规定,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维权之路更加艰难,他们只能借助于共同诉讼或单一诉讼的形式,以昂贵的诉讼成本进行维权。由于缺乏证券集团诉讼等有效的维权形式,绝大多数投资者只能选择放弃维权,而任加害者逍遥法外,续收不法利益。
本书以经济分析法为方法,以证券法律制度为主题,以世界各国证券法律制度为借鉴,以我国证券法律制度思考为归宿。开篇先进行理论铺垫,接着对证券监管、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救济四个方面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经济分析,对证券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进行了法理思考,从不同的法学流派角度进行了概括和总结。
本书试图借助于比较的方法、法的经济分析方法、个案研究方法,重构公司股东出资形式之立法理念,并以此为基点,展开对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的研究。在将公司立法理念与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两者相互依托,有所穿插、有所侧得的论证中,本书检讨了公司的信用基础、重塑了公司的立法理念,并以此为纲,作出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的立法设计,在制度的安排上渗透着革新的公司立法理念,并隐含了对我们是否需要立法、需要立什么样的法、为何需要立这样的法等基本问题的阐释。资产与资本曾被长期混淆使用,就法律层面而言,它们是内涵与外延不同的概念。法定资本制、资本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过多地赋予了公司注册资本债权担保的功能,注册资本制度也是这一臆想和虚构的产物。为此,立法规定了较为严苛的股东出资形式。本书剖析了净资产出资
本书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英美国家的信托制度在我国的法律、社会及文化环境下应该有的生命力。本书不仅从理论上探讨信托法的原理,更从实务角度分析了信托的运作以及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其解决办法,既介绍了英美国家的案例,也分析了我国现有的有关信托纠纷的案例,尤其提供了信托文件的文本,并详细分析其重要条款,给信托司法介入提供了便利。本书另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生活中的实例分析了民事信托在我国民众生活中的重要性、必要性、可操作性及其可能实施的广阔空间,鲜明地提出和反复论证了民事信托就是商事信托的基础、商事信托的原则大都是从民事信托原则发展起来的观点。最后还对我国《信托法》进行逐条点评,然后提出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若干建设性意见。全书稿资料来源丰富,既有国外原版著作和判例,也包括专著与论文,还包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