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型政策形成诉讼、ADR的扩张和灵活运用都是日本社会 法化 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应对方式直接影响着以裁判和当事人主义为特征的民事诉讼在现代社会的地位,也决定着社会 法化 的走向。 《现代社会与审判 民事诉讼的地位与作用》基于普遍型法、管理型法和自治型法三类模型,从法哲学层面思考了现代社会民事诉讼的地位与作用。指出仍应当坚持民事诉讼在社会纠纷解决中的核心地位,为更好地应对社会的法化需求,民事诉讼可以转化为 讨论与交涉论坛 不坚持民事诉讼的核心地位,将会导致反法化和非法化的短路结合,后导致法治的虚无。 对于尚未完全确立以裁判和当事人主义为核心,以纠纷解决为导向并过于强调ADR效果的我国民事审判制度而言,该书无疑具有明确改革方向、以使之更好地满足民众司法需求的启示意义。
《从冕宁县档案看清代民事诉讼制度》以《冕宁县清代档案》为例;结合宝坻县档案,巴县档案,黄岩诉讼档案及清代的法律制度等,系统研究介绍了清代的民事诉讼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及法官的思想行为进行了分析;结合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对清代的民事诉讼法源问题、清代民众的诉讼观等问题提出了与前贤、时彦有所不同的看法。
《民事程序法论丛·诉审商谈主义:基于商谈理性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在对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进行回顾与反思的基础上,试图提出一种在论证上更为充分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全书共分五章,其内容与脉络如下:章对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进行了回顾,指出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存在着价值困惑与路径困扰。接着在第二章开始对民事诉讼价值观的历史变迁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选择以哈贝马斯的商谈正义观作为构造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目标。在完成了对民事诉讼构造观的价值选择后,第三章紧接着开始寻找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论证路径。通过对西方法哲学领域常用的契约方法的考察,选择了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作为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方法论基础。在确定了民事诉讼构造观的价值目标和论证路径后,第四章开始正式提出诉审商谈主义的民事诉讼构造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曾对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的部分规定作了修改。从2010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着手民事诉讼法修改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有以下特点:1.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增加先行调解的规定;增加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法相衔接的规定。2.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了起诉和受理程序;完善了开庭前准备程序;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了保全制度;完善了裁判文书公开制度。3.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明确接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的手续;赋予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的权利。4.完善简易程序。设立小额诉讼制度;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2月4日公布并施行,共23章,552条。该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是继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民事诉讼领域重要的法律文件。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实用便捷。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共552条,主要在关于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司法公开,规范证据的审查与运用,切实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效率,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作出了规定。
《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增订版)》将中国民事诉讼置于中国社会变革这一广阔的语境当中,采用法教义学的基本进路,兼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对中国民事诉讼中的基本问题作了既深刻又合于理性的分析与阐释。书中所涉论题均为民事诉讼和中国法制建设的基本问题。其中,对于民事诉讼中审判资源的分配与管理、民事诉讼程序的分类、庭审中的证明责任等问题,本书均有独到的见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版)》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
《民事程序法研究》是我社与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合作的成果。该套书每年至少一辑,2014年出版的第十二辑大致内容为,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法律实践回馈、司法改革近期新动态、民事程序基础理论研究等。第十二辑在体例创新上下功夫。
作为一本实务型参考书,邓益洲编著的《跨境民商事诉讼实务要点解析》取材于笔者作为审判员及律师(顾问)身份处理过的涉外诉讼案件和精心选取的 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及其他 新的典型涉外诉讼案例,以及外国法院审理的经典涉华案例,结合笔者及团队的执业感悟与经验教训,对实践中涉外诉讼案件的审判、代理和处理中的主要程序性问题进行比较系统全面的梳理、总结、分享与探讨。 本书既有利于学习者或初入行业者尽快入门和深入掌握相关实务技能,也便于 从业者及研究者梳理整合知识和技能,获得共鸣和启迪,并得以提升。
本选题收集和整理与我国《民事诉讼法》每个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注释的方式逐一解释每个法条。1.正文为每部法律的法条。2.脚注为注释每个条款的文件。用以注释的文件,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3.每个脚注中注释文件的编排顺序如下:(1)总体顺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排列。(2)在每一类相同性质的文件中,按照发布的时间顺序,从老到新排列。但是在排列时,考虑与所释条款的相关性、对条款解释的全面性等因素,按照重要在先的原则排列。(3)用以注释的文件,按照注释内容,根据需要或摘录一部分,或省略一部分,或全文使用。
在转型期中国,一方面,民事纠纷数量大幅增加,纠纷主体寻求诉讼解决日益频繁;另一方面,民事诉讼及相关制度处理纠纷的理念和程序设计上存在诸多问题。笔者认为,民事诉讼程序不仅是现代法治的重要标志,而且关系到实体法的实施、合法权益的保护、司法权威的建立乃至社会正义的实现,意义十分重大。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状况已落后于社会的发展,需要加大力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在1991年现行《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之后,我国确立了市场经济,加入了世贸组织和一些重要的人权保障方面的国际公约,并经历了两次修宪,也有了一些民事司法改革的成果和经验积累。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应立足于转型期社会民事纠纷解决的需要,转变基于计划经济的国家本位主义的立法政策,弱化法院的职权对民事冲突主体意思自治的干预,尊重并保障
本书以社会转型和民事司法改革为背景,以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为依托,以诉权和审判判权的关系为核心,着力探讨和研究民事纠纷的诉讼与仲裁解决的基本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与纠纷的合意解决问题、社会转型期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机制问题、民事纠纷解决的外部监督问题以及与引相关的其他问题。本书的研究始终追踪改革热点,在对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理念及程序设计的问题深入反思的基础上,立足于树立先进的的程序理念,构建科学、公正、合理的程序、规则与具体制度。尤其在程序模式、诉权的保护范围、纠纷的合意解决机制、社会转型期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民事纠纷解决的外部监督等问题上,本书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观点和设计,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与论证。
条文注释——将法律条文中不易理解的关键点加以注释,以帮助读者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 案例解读——用实践中发生的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应用要点——为了帮助读者掌握诉讼中的关键流程,我们列出了各类案件的立案、管辖、证据、裁判等程序性的要点内容,以期加强对进入实质性诉讼阶段的案件的应用指导。
知识结构图 紧扣法学核心课程逐章编著,采用图表方式,清晰、直观,迅速提高学习效率 重点阐释 与知识结构图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有的放矢地学习 配套测试 题型全面、由浅入深,通过做高质量习题,显著提高应试能力 考研真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已于2007年4月4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本书详细梳理了自先秦时期至清朝末年,中国民事法律及诉讼制度的发展演进,在历史背景下讲述法律制度,参考历史文献,引用大量史料中记载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语言流畅易懂,对于了解中国古代民事法律及诉讼相关制度有极大帮助,具有很大的历史文化价值。
本书由齐树洁教授任主编、张榕教授、郑贤宇博士任副主编。作者在对“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进行法理分析的基础上,以新的视角、新的思考、新的体例,较为系统而深入地论述了诉讼、执行、破产、仲裁、公证等民事程序制度的基本原理,分析其各自的独特性以及相互之问的关联性;进而探讨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治国以及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如何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保障民众诉权,建构公正高效的我国民事司法制度。 本书自1998年出版之后,受到学界的好评和读者的欢迎,多次再版及重印,并被多所法律院校采用为教材。这次修订,我们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决定》,结合法学本科教学特点,充分考虑读者的意见和建议,对本书体例、结构和内容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