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S),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在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小说五部,其中四部被译成法文、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部英文版小说也即将问世,并有一部小说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
本书依据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和辩护四项基本职能的规范运行,全面收集编辑了自新刑法、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至2001年5月间现行有效的刑事法律等有关规定,共计131件。在编排上将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大部分,是至今收录刑事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最全面、实用的刑事办案工作用书。
与以往法学专业统编教材不同,本书的编写力求有所创新,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与同类教材相比,本书具有以下特点:(1)体系完整、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繁简得当;(2)充分考虑证据法学这门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将证据法理论、证据规则与诉讼中运用证据的法律实务结合起来,用案例引出原理和规则,用原理和规则解说案例;(3)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培养读者的法律思维。 本书在每一章都安排了相当数量的案例,其中既有针对知识点理解和应用的案例,又有指导学生分析的引导案例,此外还有供学生测试使用的练习案例。
本书的写作力图贯穿两条主线。,将证据问题的研究纳入综合学科与边缘学科的范畴,从哲学上分析证据的认识论理与证据认识的特殊性,从心理学和伦理学的角度探讨证据的内在规律与社会价值,甚至希望能过物理学和数学的分析来控究证据的程序价值与证明作用。通俗地说,设计条写作主线的主要目的在于强调证据的基础理论研究,为合理的证明思维提供更加可靠的理论依据。第二,对大量涉及证据运用规律,从程序法和实体法的不同角度考察证据的法学目的,从证据规则本身的特殊性来总结具体的操作技能。换句话说,设计第二条写作主线的动力源于那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比较研究的本身并非目的,通过比较,汲取别人的长处,对于我们的证据实践才有现实的意义。这样看来,把这本书的前半部分视为证据的基础理论,后半部分看成是证据的操作规
本书在改编中吸纳和反映了词司法解释的内容和的研究成果,并为适应教学需要,对有关章节内容做了相应调整。 本书写作中尽力吸取了证据学理论与实践中的研究成果,部分章节吸取了其他同志科研成果中的历史性资料。